工资、薪金税前扣除与会计处理怎么协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09:41:58 189 人看过

定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06〕3号)的定义,职工薪酬,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范围,但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加以规范。

会计处理:确认应付职工薪酬一般分为货币性职工薪酬和非货币性职工薪酬。其会计分录如下:

1.货币性职工薪酬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

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贷方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负债,借方根据职工提供劳务的受益对象记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收益对象,按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定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其第二款将工资、薪金定义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进一步明确,合理工资、薪金,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处理: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上述工资、薪金应当是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会计与税务处理需要协调的是拖欠工资问题,会计上已经按照成本核算原则进行了相应的工资费用归集分配核算,而税收上对未实际发放的工资则不得税前扣除。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与会计处理如何协调

按照15号公告,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工资、薪金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金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举例说明如下:

某企业2012年12月支付生产工人工资10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0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8万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18万元,工会人员工资2万元,另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5万元,支付职工困难补助1万元,代垫医药费5000元,代扣个人所得税2万元,企业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由于资金紧张,在2013年1月发放上月工资时,生产车间人员工资尚有40万元未发放,其他均发放完毕。会计处理如下:

1.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1000000

制造费用100000

管理费用250000

在建工程8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430000。

2.发放工资

(1)提取现金

借:库存现金1015000

贷:银行存款1015000。

(2)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05000

贷:库存现金1005000。

(3)代扣款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5000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10000

贷:库存现金10000

其他应收款——代垫医药费50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20000。

3.提取三项经费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185000

制造费用18500

管理费用46250

在建工程14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200200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28600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35750。

假设三项经费均已实际发生,没有其他调整事项,则该企业应付职工薪酬年终余额40万元应作纳税调增处理,补缴企业所得税10万元(40×25%)。但是,有的税务机关规定对上述应付而未付的职工薪酬在当年汇算清缴时不做纳税调整处理,而是按照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实际工作中,应按照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结合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对拖欠职工工资按照15号公告拟采用以下处理方法:

一是发放口径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如上例中12月工资在次年1月发放,则不予调整,按照会计口径确认支出。

二是有正当理由的暂时性拖欠。根据《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下列情况属于有正当理由:(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对此种情况下形成的暂时性拖欠在征得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以不作调整,但必须在承诺的时间内发放。

三是无故拖欠。对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则应按税收规定予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税前扣除工资薪金的定义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支出,底薪、奖金、工龄年终、提成、岗位工资。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企业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实务操作要点1、工资薪金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
    2023-05-04
    379人看过
  • 加班费计入工资薪金扣除个税吗?
    一、加班费计入工资薪金扣除个税吗?加班费需要算入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012年2月20日,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向媒体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中国个人所得
    2023-04-28
    56人看过
  • 加班费计入工资薪金扣除个税吗
    加班费需要算入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012年2月20日,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向媒体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
    2023-02-26
    458人看过
  • 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怎么计算
    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另,如果您公司有研发费用支出或有残疾人员工备案的话,研发人员和残疾员工的工资是可以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的。第九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
    2023-05-08
    403人看过
  • 企业计提的工资薪金是否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
    2023-05-04
    140人看过
  •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是怎样的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相关界定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企业在国家统一政策外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及其他工资外收入名目繁多,比如加班费、效益工资、考勤奖、资质升级奖励款、抢工奖及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等。有的企业还采用编造假的工资结算表、故意虚增职工人数以分解薪酬及自行扩大薪酬税前扣除项目、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错误做法。现将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相关政策梳理如下,以期引导企业正确处理相关问题,避开不必要的涉税风险。明确工资薪金范围首先要正确理解税法所定义的工资、薪金的概念。《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等,这是会计所定义的职工薪酬概念。而税法上强调了对企业合理的工
    2023-05-04
    15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8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工资薪金税前要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还包括专项附加扣除,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 工资薪金扣除是否合理,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2
      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需要具体分析,例如,用人单位代扣工资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属于用人单位扣除工资的正当理由。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税务机关应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具体可按5项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
    • 合理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明确了合理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合理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
    •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6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工资薪金税前要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还包括专项附加扣除,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手续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