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禁止法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15:09 427 人看过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15日公布了这一意见,意见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意见,对于当事人诉讼请求,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法院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

而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法院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剑锋表示,意见明确禁止法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意味着不管立案是否成功,当事人都会得到书面答复,不满意就可以凭着书面答复向上级法院申诉。这些立案程序上的改革,是这次意见出台的重要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案评]不动产登记有误法院不予认可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一起家庭财产权属纠纷案,涉案不动产房屋产权登记簿的记载依法被推翻,二审判决以刘某名字登记的争议房屋为实际所有人张某夫妇所有。原来,张某与丈夫共生育一子三女,现均已成家独立生活。张某的丈夫系一商贸公司退休职工,其退休前曾以个人名义承包了该公司下属的位于繁华市区的五交化商店门市,张某及其几个子女先后分别加入帮助从事经营活动。张某的丈夫退休一段时间后,生意交由其子女经营。张某在法庭上称,其与丈夫十多年时间里利用经商所得和房租收入先后出资购买了一些大小不等、价差较大的房屋,分别登记在其三女刘某和另外几个子女名下。后来为制止子女因房产价值差异太大引发的纷争,2004年12月23日,其主持召开了由其丈夫、四个子女及其配偶全体家庭成员参加的家庭会议,其丈夫书写一份书面材料载明,2003年由其三女刘某出面购买并以其名登记的该案讼争房屋实际是由张某夫妇出资购买,该房屋的所有
    2023-06-08
    93人看过
  • 不予立案复议多久给答复结果
    一、不予立案复议多久给答复结果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答复时间一般为5-7天,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第十八条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
    2023-04-03
    443人看过
  • 法院不予立案的民事裁定书有法律效力吗
    法院不予立案的民事裁定书符合法律规定就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一、民事诉讼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的情况、范围不同。民事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一方面是为人民法院有效地行使职权,消除诉讼中的障碍,快速在推动诉讼进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诉讼程
    2023-04-03
    194人看过
  • 立案登记制:法院“有案不立”将被追责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15日公布了这一意见,意见将于5月1日起施行。意见指出,要加强对立案工作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强化责任监督。其中明确提出: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对立案工作应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全面清理和废止各种立案土政策,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擅自提高门槛,干预法院立案。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大内外监督,才能让这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2023-06-11
    438人看过
  • 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予登记
    对于社会上仍有模糊看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是否影响税收以及小产权房是否可以登记等问题,今天,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以及常务副局长冷宏志明确表示,不动产登记依法保护的是合法不动产;不动产登记和收税没有直接关系。冷宏志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在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反腐、降房价以及税收没有直接关系。冷宏志表示,尽管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不动产税收的技术基础,但税收问题只能根据税法有关要求,依税收法定原则,由国家依法决定。针对不动产登记是否可以搭车登记,王广华强调,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冷宏志表示,不是依法取得的权益是不会给予登记的。现行法律法规明确,小产权房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
    2023-06-11
    366人看过
  • 检察院立案监督答复函不服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享有监督权,属于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是如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实行监督的,具体有以下两个方面:1、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予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予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立案通知后应当立案。2、经人民检察院审查,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违法动用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或者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立案情形,尚未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理由。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的理由后,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应当进行
    2023-02-20
    79人看过
  • 法院不给立案能上诉吗,哪些案件不予立案
    法院不给立案能上诉吗法院不给立案,会给不予立案裁定,对于该裁定,是可以上诉的。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他可以在接到法院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或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哪些案件不予立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审查当事人的起诉,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不予受理:(1)不符合起诉条件的。①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②无明确的被告;③无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行起诉的。(3)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4)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
    2023-06-13
    102人看过
  • 法院对行政诉讼不予立案
    不予受理的案件如下:(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三)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四)法定终局裁决行为;(五)刑事司法行为;(六)行政调解行为与法定行政仲裁行为;(七)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九)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对公安不予立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向公安机关报案不予立案,不可以就此事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报案不予立案,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授权而实施的刑事司法行为,不是针对报案者人身权、财产权做出处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若起诉至法院,法院将会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
    2023-07-18
    310人看过
  • 对于起诉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做出不予立案裁定怎么办
    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现在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受诉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投诉。涉嫌渎职犯罪的,可以去检察院报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第十三条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
    2023-06-13
    124人看过
  •  应对法院不予立案的解决方法
    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如果法院不立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如果法院不立案,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关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条件,具体如下: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3-11-08
    232人看过
  • 房屋登记与法律文书不一致能否购买?
    只要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载明房产归卖方所有,买卖符合法律规定,该房屋就可以购买。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生效之时,即应认定不动产物权已经发生转移,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可以持该法律文书办理不动产物权的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机关是否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均不影响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该怎么办房屋登记簿应当记载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房屋登记簿可以采用纸介质,也可以采用电子介质。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有唯一、确定的纸介质转化形式,并应当定期异地备份。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2023-07-31
    288人看过
  • 探讨不予立案的法律限制
    不予立案的情形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诉讼时效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房产纠纷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
    2023-07-19
    310人看过
  • 解决法院不立案和不予受理裁定的方法
    这是在立案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在法院收到起诉状7日以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的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要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二)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三)决定自己审理。所以当起诉到中级人民法院时,中级人民法院必须作出处理。法院决定不立案的,原告该怎么办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那么,当事人遇到法院不依法立案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进行救济本文将从立案监督的角度做一些基本介绍。1
    2023-07-02
    205人看过
  • 法院不立案出释明函
    一、法院不立案出释明函你能够向法院进行催促,要求其进行立案并裁判,仅仅出释明函,这在法律上不是正式的法律文件。如果法院不立案的,你能够向上级法院立案。二、法院不立案又不出裁定书如何办1、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现在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受诉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投诉。涉嫌渎职犯罪的,可以去检察院报案。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第十三条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
    2023-03-09
    4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院立案送材料不登记应该怎样办啊?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26
      以电话方式告知的,应做好电话记录备查;以书面方式告知的,应将邮寄立案材料一并退回当事人。当事人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法院申请撤回立案材料的,可由当事人在法院指定期限内到法院取回立案材料,或者由法院将立案材料直接邮寄退回。
    • 公诉法院不立案也不给书面答复怎样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1
      公安局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 第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第三,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第四,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 人民法院应该对法院应该立案而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况,作出立案规定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3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如果法院应该立案而不予登记立案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出具相应的裁定;当事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登记立案:(一)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二)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
    • 不予立案的裁定书法院如何作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3
      1、民事:法院对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行政: 1)法院对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 如何申请法院立案不予复议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7
      立案有三个条件,一是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二是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是否属于自己管辖,三者缺一不可。立案程序由办案单位填写立案呈批表,报刑侦大队审核,局长审批。对于不予立案的,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它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局长批准不予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