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征地补偿方法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22:21:17 258 人看过

一、张家口征地补偿方法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监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加强对各县、区房屋征收部门的监督指导,规范其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

市房屋征收部门下设的张家口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作为房屋征收管理机构,负责全市房屋征收的日常工作。

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高新区管委会、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后,按市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范围,负责本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性质、经费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拨付。

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施征收工作的,应当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出具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书应当明确委托范围、权限、期限、经费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具备与房屋征收规模相适应的相关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及其他必备的工作人员。

第六条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建、工商、税务、监察、审计、公安、城市执法等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协同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七条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应建立房屋征收人力资源库和信用档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从事房屋征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征收部门组织的有关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八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十条市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市主城区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报市政府批复后实施。

第十一条根据本办法第八条规定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属于本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四)项政府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发改部门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属于本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旧城区改建项目的由发改部门出具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意见或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投资)政策的证明文件;

(二)由国土资源部门出具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意见及勘测定界图;

(三)由城乡规划部门出具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的意见及其附图;

(四)涉及到的专项规划由相关部门出具是否符合该规划的意见;

(五)由银行或财政部门出具的征收补偿概算资金足额到位证明;

(六)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出具房屋征收风险评估报告及征收补偿方案;

(七)其它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城乡规划意见及其附图确定征收范围,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实施下列行为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其它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第十四条房屋登记部门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被征收房屋范围及其邻近周边房地产价格评估所需的房产交易案例和相关房产档案信息;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提供土地登记卡、宗地图等土地登记资料。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施调查登记和预评估。

调查登记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被征收人对公布的调查登记结果有异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被征收房屋的使用性质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

对房屋使用性质或建筑面积有异议的,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城乡规划、住建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职责作出书面认定。

第十七条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和临时建筑,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标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十八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调查登记、项目预评估等情况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征收范围、补偿方式;

(二)不同类型被征收房屋市场平均价格;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平均价格;

(四)过渡方式、期限,临时安置用房标准,奖励与补助标准;

(五)停产停业损失计算标准;

(六)签约期限;

(七)其他应该纳入补偿方案的内容。

第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拟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发改、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建、财政、物价、房地产评估等有关单位进行论证。

桥东区、桥西区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前,应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房屋征收部门综合平衡。

事实上,在张家口的征地补偿方法当中也明确的告知大家一个信号,那就是说,全张家口的征地补偿标准不是说哪一个政府部门单独决定的,各辖区内的区政府部门,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的这件事情上是具有相应的话语权的,政府定好了以后民众也只能配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交易相关文章
  •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内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一、深圳市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
    2023-06-19
    361人看过
  • 征地补偿如何维权,征地补偿包括哪些内容
    一、征地补偿如何维权征地补偿维权办法有:1.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申请中应该说明认为补偿太低的事实依据。2.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申请裁决。3.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国务院裁决除外。二、征地补偿包括哪些内容征地补偿包括的内容有:1.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2.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3.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
    2022-06-15
    276人看过
  • 伤残待遇补偿详细内容
    (一)一级伤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90%发放;(基金支付)(二)二级伤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5%发放;(基金支付)(三)三级伤残;1、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0%发放;(基金支付)(四)四级伤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计算;(基金支付)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5%发放;(基金支付)(五)五级伤残;1、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计算;(基金支付)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0%发放;(基金支付)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六)六级伤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
    2023-03-23
    203人看过
  • 国家征地补偿实施程序都有哪些内容
    征地补偿程序如下:人民政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收土地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后执行拆迁并及时下发补偿款,交付土地。一、征地补偿低怎么办征地补偿过低怎么办,可以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二、国有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政府征收土地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2023-03-27
    333人看过
  •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2020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拆迁改造其实是一个相当的耗费精力和财力的事情,且拆迁一旦开工的话大家就会发现,新的建筑物几乎是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就能够完成了。但为了能够顺利的完成拆迁工作,政府在这之前是要做好各种充分准备的。长沙市政府就详细的制定了关于征地的安置补偿条例,长沙当地的市民们都有必要来认识一下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详细内容是什么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2018的详细内容是什么第一条为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依照《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的规定,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征地办公室,负责下列具体工作:(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二)发布征用土地公告;(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四)协调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参与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2023-08-17
    62人看过
  • 国家铁路的征地补偿价格详细说明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三)社会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菏泽征地补偿
    2023-07-02
    110人看过
  • 征地赔偿的详细计算标准有哪些?
    征地安置补偿索赔技巧主要是要多留意征地补偿协议,确定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加上房屋搬迁临时安置费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数额会根据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来确定。征地赔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赔偿标准如下列所示: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2023-08-09
    319人看过
  • 张家口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重置价:是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2]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
    2023-03-26
    181人看过
  • 婚前财产有哪些详细内容
    婚前财产的具体内容有婚前个人已经取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个人财产包括婚前的个人财产,还包括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婚前财产分割合同的内容有哪些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觉得结婚之后都是一家人,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会伤害之间的感情,不签定婚前财产协议,可事实上签订婚前财产分割协议是非常有必要。详细内容如下: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婚前财产的范围(含债务)的名称、数量、种类、价法、状况等,将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详细得列一张清单;3、上述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4、婚前财产婚后的收益归属;5、婚前财产婚后处分行为产生的收益归属;6、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7、其他应约定的事项,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等;8、婚前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时
    2023-08-11
    471人看过
  • 国家征地补偿具体内容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也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
    2023-03-21
    82人看过
  • 征地公告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关于征地公告有效期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第(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2、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6号)第一: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自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该部分土地
    2023-07-07
    135人看过
  • 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一、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的详细内容有哪些?1、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二)切实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科学规划。(三)从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四)严格土地使用标准。2、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五)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六)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七)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八)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九)鼓励开发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3、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十)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十一)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十二)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十三)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十四)强化用地合同管理。(十五)优化住宅用地结构。4、强化农村土地管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十六)高度重视农村
    2023-04-13
    50人看过
  • 车辆商业险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车辆商业险的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等等。车辆的商业险又分别为基本险和附加险等。1、基本险包括车辆的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司乘险等相关险种。2、附加险则涉及到自燃险、车辆划痕险等。车主在投保商业险的时候就需要注意了,最好在了解保险公司的商业险种的组成和保障范围之后,再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选择自己所需要承保的险种,以免花"冤枉钱"。另外一般10万元的汽车应该投保4个最基本的险种: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车上人员的意外伤害险和不计免赔险。每个城市保费都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里暂且忽略这个小差异,以一个中等城市来举例说明下,10万元车型的车险,一年大概需要3700元左右。而20万左右的中高档类型的汽车,应该要同时加保车辆划痕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至于盗抢险则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安全情况来选择是否投保,这里暂且不算进去,如此
    2023-05-30
    235人看过
  • 车险赔偿的详细内容
    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车辆转让的,车辆所有人承继原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就算保险不过户,只有车辆过户,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拒绝赔付,而商业险并非强制性规定,由保险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商业险约定了转让则拒绝赔付,则保险公司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商业险的赔付。在实际理赔时,保险公司常需要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等信息,如果不能通知原车主的话,就可能比较麻烦了,所以在办理了车辆过户后,也尽量办理保险过户。我国《保险法》也规定保险车辆转让的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如果不通知,同时显著增加车辆危险程度,如用私家车去跑出租、滴滴等,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一、关于车险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车险,即机动车辆保险,也称汽车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为不定值保险,
    2023-03-03
    456人看过
  •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内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一、深圳市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
    2023-06-19
    361人看过
  • 征地补偿如何维权,征地补偿包括哪些内容
    一、征地补偿如何维权征地补偿维权办法有:1.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申请中应该说明认为补偿太低的事实依据。2.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申请裁决。3.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国务院裁决除外。二、征地补偿包括哪些内容征地补偿包括的内容有:1.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2.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3.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
    2022-06-15
    276人看过
  • 伤残待遇补偿详细内容
    (一)一级伤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90%发放;(基金支付)(二)二级伤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5%发放;(基金支付)(三)三级伤残;1、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0%发放;(基金支付)(四)四级伤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计算;(基金支付)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5%发放;(基金支付)(五)五级伤残;1、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计算;(基金支付)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0%发放;(基金支付)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六)六级伤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
    2023-03-23
    203人看过
  • 国家征地补偿实施程序都有哪些内容
    征地补偿程序如下:人民政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收土地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后执行拆迁并及时下发补偿款,交付土地。一、征地补偿低怎么办征地补偿过低怎么办,可以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二、国有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政府征收土地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2023-03-27
    333人看过
  •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2020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拆迁改造其实是一个相当的耗费精力和财力的事情,且拆迁一旦开工的话大家就会发现,新的建筑物几乎是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就能够完成了。但为了能够顺利的完成拆迁工作,政府在这之前是要做好各种充分准备的。长沙市政府就详细的制定了关于征地的安置补偿条例,长沙当地的市民们都有必要来认识一下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详细内容是什么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2018的详细内容是什么第一条为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依照《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的规定,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征地办公室,负责下列具体工作:(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二)发布征用土地公告;(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四)协调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参与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2023-08-17
    62人看过
  • 国家铁路的征地补偿价格详细说明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三)社会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菏泽征地补偿
    2023-07-02
    11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交易是指房产所有权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他人的过程,通常包括买卖、赠与、交换等多种方式。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需要签订合同,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方式、交易时间等事项,并办理相关手续。房产交易涉及到产权登记、税费缴纳、资金监管、过户手续... 更多>

    #房产交易
    相关咨询
    •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详细! ! ! ! !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2
      征地补偿款标准包括: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
    • 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详细的条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6
      林地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占用苗圃地、果园及其他经济林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68倍 (二)征、占用乔木林地、竹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25倍 (三)征、占用宜林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1倍。土地年产值,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报
    • 天津征地补偿法律法规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29
      城市的发展是伴随着招商引资才会让本省的经济和民众的基本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的,而拆迁这几乎也是有些项目建设能够开展下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了。所以天津也是为了能够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依法进行,天津征地补偿法律法规的详细内容一共包括27条,主要是针对在天津市范围内引发的征地补偿争议进行调解的时候的规定。
    • 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详细的有哪些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0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可见,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可以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
    • 新征地补偿标准2022有哪些详细的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0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