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29 05:12:15 341 人看过

一、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后果有,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或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担保人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的,则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贷款担保人的期限是多长

借款担保人有效期是六个月。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根据双方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有效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借贷担保人是需要为担保履行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担保人需要等到借贷关系完全消失之后,其担保的责任才能够因此而消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三、借条上担保人的责任怎么写

民法典规定,借条是担保人的责任由出借人和担保人协商确定,一般是写担保人担保的范围,如主债权、债务利息、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n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0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担保人坐牢后怎样履行保证责任
    担保人坐牢债权人仍可以起诉担保人。起诉时应当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担保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的,并不能因为其被追加刑事责任而免除其担保责任,更不能将其担保责任转嫁给他人承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然后等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执行担保人的其他财产来偿还债务;或者可以等担保人出狱后有偿还能力后再要求其还款。一、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什么有下列法律常识:1、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2、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4、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
    2023-03-08
    477人看过
  • 担保人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常见情形
    一、保证人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常见情形保证人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常见情形如下:1.担保合同无效的,保证人部分免责。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5.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6.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个人负债多能做担保人吗个人负债多能做担保人,被执行人往往是属于债务违约被债权人起诉的,而债务违约就会产生不良的信用记录,而银行对信用记录差的人一般是拒绝作为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包括以下这些:1.与本案无牵连关系;2.享有政治权利
    2023-04-25
    407人看过
  • 贷款担保人不履行法院传票的后果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有什么后果根据贷款担保第一节第六条法律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
    2023-02-07
    407人看过
  • 担保人拒绝履行担保责任该怎么处理
    1、担保人拒绝履行担保责任,担保权人可以和担保人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担保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2、担保人要承担担保的责任,而担保责任一般要在担保合同中载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5-14
    59人看过
  • 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借款人在借款的时候提供了担保人的,一旦债务到期,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无果,那么就可以在担保期间内向担保人讨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担保期间内,债权人并没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那么担保人就无需承担担保责任了。一、保证担保与担保物权并存时如何实现担保权利人保与物保并存时,其担保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形。实现担保权利时,规则如下:1、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首先就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债权人放弃债务人物保的,保证人在放弃的范围内免责。保证人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2、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债权人享有选择请求权。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三人物保与人保并存时,提供物保与人保的人可以通过约定并经债权人同意,进行责任的划分,即在未来实现担保时双方承担的是按份责任。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未经债权人同意的,物保与人保的提供人承担连带责任。一个担保
    2023-03-08
    154人看过
  •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监护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将承担不同层面的法律责任。1.首先,行政责任包括劝诫、制止以及可能的治安管理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这些措施。2.在民事责任方面,监护人可能会被撤销资格,并需对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3.而在刑事责任层面,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护人,可能会面临刑事追究。二、终止监护人资格的情形监护人资格的终止分为绝对和相对两种情况。1.绝对终止是指监护职责已无存在依据,例如被监护人成年或死亡等情况。2.相对终止则涉及监护职责的转移,可能因监护人辞任、死亡等原因发生。法律明确规定了这些终止监护的具体原因,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不受影响。三、监护资格的撤销与恢复监护资格不是仅父母独有,当父母无法良好履行监护职责时,法院可以撤销其监护资格。这一制度是民法对父母法定监护的重要补充。不过,监护资格的撤销并非不可逆,父母在满足一定条件
    2024-01-24
    446人看过
  • 担保合同无效后连带责任担保人怎么办,无效的法律后果
    一、担保合同无效后连带责任担保人怎么办担保合同无效后连带责任担保人的处理办法是根据是否存在过错决定的。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担保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也要根据其有无过错或者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担保合同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1.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2.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对此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
    2023-05-06
    107人看过
  •  保险公司责任承担的法律后果
    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查询、扣押、冻结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规定,人民有权力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状况,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在采取这些措施时,人民必须确保不超出被执行人应尽义务的范围。如果人民决定采取扣押、冻结或变价财产,必须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执行。(1)人民有权力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状况;(2)人民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扣押、冻结、划拨或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3)人民在查询、扣押、冻结或变卖财产时,必须确保不超出被执行人应尽义务的范围;(4)人民决定采取扣押、冻结或变价财产时,必须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执行。 【核心内容】查询、扣押、冻结保险公司财产的权力与限制保险公司作为一家经营风险管理业务的机构,其核心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需要查
    2023-08-27
    389人看过
  • 担保中心未履行担保资质审查义务反担保人不担保证责任
    2007年3月26日,被告何平孙向原告递交了新干县再就业小额担保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写明被告何平孙的户口所在地为新干县神镇桥乡庄上村委会竹城村22号,原工作单位为新干县化工厂,再就业优惠证编号为:101105102.同年4月11日,该中心项目调查员写了提供担保金额两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意见。同年4月24日,该中心领导批准了同意贷款四万元的意见。2007年4月27日,被告聂卫群、李爱军向该担保中心就何平孙与担保中心的担保合同进行了反担保。2008年4月27日新干县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为被告何平孙偿还贷款4万元。此后,原告向其催收,何平孙一直拒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何平孙偿付欠款4万元,被告李爱军、聂卫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向该中心提供的再就业优惠证系其伪造的。担保中心未履行好其应尽的对被告何平孙担保贷款资格的实质性审查义务,具有过错。两被告聂卫群
    2023-04-23
    362人看过
  • 给人担保后五年没还还需要履行担保责任吗
    若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就担保期间作出明确约定,则该担保期限将被认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限期满后的六个月之内。无论是在提前约定的担保期间内还是根据上文第二条所述之法律规定确定的担保期间内,若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出任何性质的诉讼或申请仲裁事宜,那么身为保证人的义务可以据此免除;反之,若债权人已向上诉法庭或仲裁机构提交了诉讼请求或仲裁申请,那么其之前的不作为将会触发援引诉讼时效中止制度以修改担保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2024-05-01
    460人看过
  • 担保人不履行保证义务的后果有哪些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后果如下:1、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或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2、如果担保人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的,则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反担保和担保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反担保和担保的主要区别如下:1、被担保的债权不同,担保是主债权;反担保是担保人的追偿权,即具有延迟条件的未来债权;2、当事人不同,在担保中,双方为主债权的债权人、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担保人为主债权人;反担保中的担保人不能是主债权的债权人或者主债务人,而是担保中的担保人,反担保人可以是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但一般是主债务人;3、担保人的责任性质不同,担保与主债权是主从关系,担保人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必须承担担保责任;反担保从属担保,不从属债权,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只发生在主债务人不向担保人履行偿还义务时;4、适用范围不同,担保既有法律形式,也有约定形式,担保方式多样,适用范围广;反担保只能是约定的担保
    2023-03-21
    252人看过
  • 借贷担保人的部分履行有什么后果
    借贷担保人的履行简介根据贷款担保第一节第六条法律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
    2023-06-14
    361人看过
  • 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可以追偿吗
    有。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一、民法典保证人承担责任后能否追偿除债务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外,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负怎样的责任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偿还债务的责任。若债务人不偿还债务,保证人可以先偿还欠款,之后向债务人追偿。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属于一般保证的,债务人经法律程序后不能偿还债务的,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债务。属于连带保证,债务人不还款,
    2023-03-13
    426人看过
  • 反担保人的义务是什么,反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反担保人的权利义务:1、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2、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
    2023-06-15
    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担保人履行担保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有什么后果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履行担保债务:(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
    •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责任,担保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4
      担保人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担保人应当监督被保证人在等待审判期间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人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 担保人不履行法律义务要承担什么后果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9
      担保人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 担保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办,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09
      一、担保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办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
    • 2022年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能怎么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1.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对债权人履行保证责任,之后,担保人取得了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而这个因履行担保合同后提起追偿权诉讼,应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就是说,担保人追偿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诉讼不应该按照被告所在地来确定管辖,而应该按照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来确定管辖。 2.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同时向债务人和担保人提出诉讼的话,应该按照主合同来确定管辖;如果债权人仅仅根据担保合同,向连带责任担保人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