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刑事责任的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1:44:37 95 人看过

(1)环境犯罪的主体。环境犯罪的主体是指从事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为,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生理和心理条件或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2)环境犯罪的主观方面。在破坏环境的犯罪中,多为故意犯罪。

(3)环境犯罪的客体。环境犯罪客体是为环境刑法所保护并为环境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4)环境犯罪的客观方面。环境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环境犯罪活动外在表现的总和。

关于环境刑事责任定义的科学表述

我们认为,对环境刑事责任定义的界定应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首先,环境刑事责任是一种只能够由单位或个人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国家不能够作为环境刑事责任的主体。其次,环境刑事责任必须是行为人因实施环境犯罪(或因实施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而构成犯罪)而应承担的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再次,环境刑事责任还必须是行为人因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法性应当被作为承担环境刑事责任的一个基本要件。[9]以此为基点,我们认为,所谓环境刑事责任就是指单位或个人因违反法律规定,实施了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从而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或者表述为:环境刑事责任是指环境违法行为人因实施环境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必须受到刑事制裁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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