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到期能够继续担保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04:00:08 363 人看过

担保期限到了是可以继续担保的,或者直接起诉,担保的期限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

一、民法典有没有规定了担保的期限

担保期限是根据合约来确定的,如果没有约定,期限一般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银行借款担保人被执行了,我该怎么办

首先,要弄清楚和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时,有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如果有“如果对方不能还款的,本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则为一般保证;如果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因未约定保证期限,推定保证期限自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如果是一般保证,是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保证期间6个月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如果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此后,债权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应该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有的先诉抗辩权。第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第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第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欠款规定的权利的。所以,如果担保的方式是一般担保的话,债务人(也就是借款人)跑了,并不知所踪,致使债权人要求他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就要承担保证责任了。如果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也就是你,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免除。

三、怎么知道担保期已经届满

担保期是否已经届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期的,则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期间处理。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此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如何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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