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之债的个别免除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7:40:39 76 人看过

一、什么是连带之债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

二、连带之债的个别免除的条件

1、免除要有意思表示

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则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在免除中应予适用。

2、免除意思要向债务人表示

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例如,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抛弃对债务人的债权,而由第三人给予适当补偿。在此情况下,仍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当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为之。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权处分时,也不发生免除效力。债权人被宣告破产时,因债权人不得任意处分其债权,故不得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务人因纯获利益,且债务人的处分能力与免除的效力无关,所以即使债务人行为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2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连带之债相关文章
  • 债务连带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有哪些
    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区别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1、保证方式的认定一般保证:明确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1)明确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推定: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2023-07-25
    321人看过
  • 成为连带债务人有哪些条件?
    一、成为连带债务人有哪些条件?即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就是说,对于一项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该项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的偿债比例协议对抗债权人。但是,在其中一个连带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依照相关清偿比例等债务人之间的清偿协议,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进行追偿。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连带债务人必须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是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连带债务的主体资格。在连带债务的产生原因中,有意定原因和法定原因两种。在意定之债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设立债的关系的主体资格,不能成为连带债务人。二、连带债务的核心是什么?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
    2023-06-01
    236人看过
  •  债务连带责任人的免除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连带责任人的担保义务可以被免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连带责任人的担保义务可以被免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保 证 人 不 负 责 任 的 情 形保证人不负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提供保证的;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证的主债务人具有债务不能清偿的情形,仍然提供保证的;保证人提供保证时对被保证的主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或者负债情况不知情,或者虽知情但轻于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3-09-11
    234人看过
  • 浅谈连带之债案件的执行
    在执行实践中,连带之债案件的执行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予重视。一、连带之债案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一)盲目执行,影响办案效率。在执行方法上,将连带之债案件等同于一般简单的债务纠纷案件,没有注意考虑连带之债案件的自身特点。如在因个人合伙方面发生的连带之债案件执行中,有的执行人员不理会债务的承担一般都有约定的特点,仅仅从各责任人都有全部清偿责任出发,采取与执行简单的债务纠纷相同的方法,盯着一个连带责任人紧抓不放,只顾一点,不及其余,视野狭窄,造成工作被动,效率不高。在执行对象上,急功近利,缺乏具体目标。比如在因担保而发生的连带之债案件中,即使被保证人有实际履行能力,但执行人员看到保证人比较容易执行,便舍难求易,吃软不吃硬,执行保证人结案。单单从具体的个案上看,案件顺利得以执结,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这样做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司法权的强制力,淡化主债务人的法律意识,从国家法治的长远利益考虑,实质
    2023-06-13
    430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连带之债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连带债务涉他效力】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
    2023-06-13
    79人看过
  • 民法典连带之债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连带之债有哪些规定?1、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发生在中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之债有以下几种:(1)个人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每一个合伙人对于合伙组织对外所负债务均负连带责任,都有义务全部清偿债务;同理,每一个合伙人对于合伙组织的对外债权都享有连带债权,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全部清偿。(2)合伙型联营联营各方仍然保持各方独立的法人资格,各方共同出资另组联营组织,即合伙组织或者合伙企业,联营企业盈利由联营各方按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联营亏损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承担连带责任。(3)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指在代理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中,由其中的某两方当事人共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负有承担全部责任的义务。(4)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民
    2023-04-13
    314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金条款必须有连带之债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一、连带担保人一般担保期限是多久?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担保方式中,还有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二、借条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借条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借贷双方订立借条第三人签字时应当注意,不能随意签字。如果只是见证人应当写明是
    2023-03-25
    168人看过
  • 债务债务连带保证中的连带责任有哪些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不真正连带债务和连带保证有什么联系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可能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会有连带保证人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例如,甲委托乙保管一台彩电.乙在保管期间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时不小心摔毁,这样,乙对甲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与丙对甲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
    2023-08-02
    398人看过
  • 连带之债和按份之债的关系
    一、连带之债和按份之债的关系按份之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各自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承担清偿义务的,为按份债务。连带之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所以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的规定,那么这个债务都是属于按份之债,而且按份之债的主体,他仅仅是在自己的债务份额之内,才有权利或者承担的义务,但是如果
    2023-05-06
    386人看过
  • 连带之债与共同之债区别是什么?
    连带之债与共同之债区别是:1、共同之债虽可准用连带债务之规定,但这仅是因为给付不可分,而非实质上有连带关系,因此,当给付变为可分时,即成为可分债务。而连带债务不问给付可分不可分,当事人之间均为连带关系;2、共同之债不可部分履行,连带债务可以部分履行;3、对连带债务,由于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所以,就一债务人发生之事项,如履行、免除、抵销、混同、请求等,有绝对效力,而对共同之债,除履行外,仅有相对效力。法律依据: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一、连带之债的种类1、个人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每一个合伙人对于合伙组织对外所负债务均负连带责任,都有义务全部清偿债务
    2023-06-22
    253人看过
  • 连带之债相关要件有什么?
    所谓终局责任人,就是指对于数个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发生应最终负责的人。换言之,尽管各债务人的债务基于不同的法律事实而独立产生,但有时却是由于最终可能归责于一人的事由而引起一系列债务的发生,这种可最终归责的债务人就是不真正连带债务人。不真正连带之债内部追偿的性质是让与请求权。让与请求权指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让与其对终局责任人的请求权。这首先充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让与请求权具有以下要件:1、受让与权利者为对债权人履行了债务的不真正连带债务人之一;2、让与权利者为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债权人;3、让与请求权的客体为债权人对于发生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终局责任人的债权。债务人在债权人让与请求权后,才能据此向终局责任人求偿。法律采纳让与请求权的本意在于不使债权人取得双重利益。因此,债权人在债权满足后即应将对终局责任人的请求权(债权)让与业已履行债务的债务人。连带责任与连带债务清偿的责任不同,主体关系
    2023-04-10
    184人看过
  • 连带债务免除其中一人债务
    连带债务免除其中一人债务,指被免除债务者无需再对债权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另一人作为连带债务人应对剩余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一、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有:1、一般担保责任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应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担保责任的责任是债务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偿还债务。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或者担保物权未能执行之前,拒绝债权人偿还的请求。连带担保人没有这种权利;3、撤销担保人的责任,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导致担保物价值减少或者毁损或者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二、共同债务的连带债务责任是什么?连带债务责任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
    2023-04-01
    342人看过
  • 什么是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不真正连带之债,是指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债之发生原因,对于同一个债权人,所承担的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如其中之一债务人完全履行其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即因为债权人债权之实现而归于消灭的法律关系。一、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1、二者各个债务发生的原因不同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各个债务,其发生原因必不相同。如甲将某物寄存于乙处,乙未尽保管职责,致使该物被丙所窃取,此时甲对乙有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其债之关系发生根据是乙的违约行为,对丙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其债之关系的发生根据是丙的侵权行为,且乙、丙二人对甲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但其债之关系的发生原因,显然不同。而在连带之债中,各个债务的发生原因,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同一的。如乙、丙二人对甲共同实施了加害行为,或者共同危险行为,则乙、丙二人与甲之间即发生了连带之债
    2023-04-05
    94人看过
  •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要点有什么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要点有:1、免除是无因行为;2、免除为无偿行为;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5、免除可附条件或附期限;6、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也可以免除全部债务;7、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并表示第三人免除不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
    2023-08-01
    122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民事执行中,生效裁判是人民法院取得执行权的前提条件,在就共同侵权所作的判决中,法院就共同侵权人的责任一并认定,人民法院根据该判决予以执行。但在保证连带之债的场... 更多>

    #连带之债
    相关咨询
    • 连带债的执行条件有哪些,连带之债法院不予执行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19
      1、实质性条件。 (1)需要连带债务的存在。 (二)债务人必须履行。 (3)裁判有给付内容。 (4)连带债务人不得为抗辩或异议。 2、程序限制。 (一)申请开始连带债务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提出申请,没有申请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得自愿执行。申请应以书面形式为宜,其主要包括连带债务的发生事实,债权种类和数额,并对一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提供证据。 (2)审查。审核是对中申请执行人提出的申请,对其真
    • 那个免除连带债务人之一的法律后果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8
      权利人免除应当区分债务的免除和责任的免除两种。我们认为这样的区分在现实中是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所谓债务的免除,是指不仅在被免除者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上债务被免除,而且在共同侵权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上也免除负担;而所谓责任的免除是指被免除者只在与受害者的关系上免除债务,而与共同侵权人之间的内部负担无关。这样区分的法律效果是不同的。如果是对部分共同侵权人债务的免除,其免除的数额就应当及于其他共同侵权人,否则
    • 连带债务个别债务免除是什么意思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8
      对于连带之债,如果债务人免除其中一人的债务,对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也应该一并免除,假如事先约定了利率(定期定额还款),则通胀使债务人能用贬值后的货币偿还
    • 债务免除条件有哪些怎样免除债务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0
      免除债务有以下条件: 第一,债权人需要向债务人表示免除债务。 第二,债权人有处分能力。债权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的,不能免除债务。
    • 连带保证与连带债务两者之间有哪些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6
      (1)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 (3)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其对应是按份共同保证;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其对应的是一般保证。 连带共同保证表明的是共同保证人之间的连带关系,不表明债务人和共同保证人之间是否具有连带关系。 连带责任保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