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对违建的处理依据一般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5 08:36:55 388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城管如何处理和管理违章建筑?
    该段内容讲述了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获得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措施。若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则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若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获得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若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则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加强违章建筑监管,保障公共安全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违章建筑问题日益突出,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2023-08-24
    468人看过
  • 析产一般的依据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析产一般的依据是什么析产一般的依据主要来源于《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定。1.析产,即分家析产,是指家庭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的行为,其依据的核心在于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特定情形外,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二、析产的前提条件和法律规定析产的前提条件在于家庭财产存在共有关系,这种共有关系的确定依据两个主要条件:家庭成员间是否存在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家庭自身的结构。1.只有当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且家庭结构符合共同共有的条件(如三世或三世以上同堂的家庭,或夫妻与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并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才能形成家庭共同财产。2.在析产过程中,应遵循法律规定,尊
    2024-08-17
    434人看过
  • 违规建筑城管如何处理
    1、下列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的搭建,属违反《公房条例》的搭建(以下简称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一)在阳台上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二)在天井中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2、下列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规划条例》所称的违章建筑,由规划管理部门处理:(一)房屋加屋、屋面升高的建筑物;(二)庭园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三)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区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四)逾期未拆除的未占用道路的施工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一、违章建筑的范围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
    2023-03-29
    266人看过
  • 城管行政处罚催告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城管行政处罚催告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要送达当事人,自送达日期算起,当事人应在15日内缴纳罚款;15日满后还没有缴纳罚款的,在当事人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执法机关要进行履行行政决定的催告,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通知书送达后,在当事人没有异议的情况下,10内仍不缴纳罚款的,这时行政机关才能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作出决定的这个时间必须在催告通知书送达10日后和不超过三个月内,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后再向法院提出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其次是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要得到法院的受理后才能实施,法院在受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与不予受理的决定后,法院受理后要审查是否进行强制执行的裁定,时间为7日内作出。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
    2023-06-02
    166人看过
  • 城管不处理违建投诉怎么办
    可以起诉城管不作为。不过要注意,城管是完全不查处还是查处了但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如果是因为违建人的不配合的话,就不能起诉不作为,只能有城管部门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执法,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一、城管开10万罚单是否合法城管开10万罚单的做法一般来说是不合法的。如果摊主确实违反法律法规,那么城管就有权对其进行执法处罚。但行政处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10万罚单在一般情况下是明显超出必要限度且不符合相关行政处罚规定的,城管应当做到依法行政,所以该做法一般是不合法的。二、餐饮店的机房排烟问题由哪个部门管可以找当地的环保部门或者城管、工商进行反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如果餐饮店排放油烟已经影响到附件居民的正常生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2023-04-10
    430人看过
  • 拆违建标准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一、城管拆违建法律依据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
    2023-03-29
    348人看过
  •  依据相关法规,城管如何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
    车轮胎带有泥土上路是不被允许的,否则将被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后果严重程度及对路面的影响大小而定,最高可达5000元。交通运输工具应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应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监管力度,制定渣土车规范管理标准,严把渣土运输公司、车辆准入条件。运输车辆必须满足手续完备、车况良好、年检审核合格、加装渣土运输管理监控设备等要求。车轮胎带有泥土上路是不被允许的。如果路政部门要求,将会被罚款,罚款的金额将根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及对路面的影响大小而定,最高可达5000元。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城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监管力度,制定渣土车规范管理标准,严把渣土运输公司、车辆准入条件。运输车辆必须满足手续完备、车况良好
    2023-11-19
    370人看过
  • 城管对于违反停车规定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城管贴的不按规定停车处罚如下: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记二分,罚五元;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记二分,罚五元;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记二分,罚五元。城管可以贴违法停车罚单吗可以。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被贴罚单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交通警察(交警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另一种是城市监察大队(城管局)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
    2023-07-13
    264人看过
  • 城管执法小区违建的规范处理
    1、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2、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人口状况(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来源,除修建的违法建筑外,是否还有房屋,住房面积多大、违法建筑的用途(出租、自用、自住)等。3、现场勘验记录。违法建筑座落位置、面积、结构、修建时间。4、调取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到房管部门查询该建筑的登记材料。城管执法部门执法范围一、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
    2023-07-05
    175人看过
  • 城管收车一般怎样处理
    如果违法当事人存在拒不整改的情刑,城市管理部门可以暂扣经营工具,但不能暂扣经营物品。利用车辆占道经营,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将车辆视为经营工具予以暂扣。但暂扣的期限不得超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一、城管执法可以扣车吗可以,在违法当事人拒不整改的情况下可以暂扣经营工具,但不能暂扣经营物品。利用车辆占道经营,城管可以将车辆视为经营工具予以暂扣。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二、交通事故调解有哪些步骤交通事故调解有八个步骤,具体如下: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2、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向上级交管部门报告;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向有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5、因
    2023-04-06
    258人看过
  • 城管执法依据
    法律综合知识
    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是:1、城管其实是一个专门用来集中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部门,其权力来源于其他部门的授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3、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是:1、城管其实是一个专门用来集中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部门,其权力来源于其他部门的授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024-05-05
    72人看过
  • 违反殡葬管理行政处罚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违反殡葬管理行政处罚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殡葬设施的,由民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或者收受财物的,由民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二、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是多久
    2024-01-24
    137人看过
  • 城中村违建房什么处理
    只要是违章建筑一定要拆除,因为从本质上讲违章建筑是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私自建的,因为违法,所以一定要拆除,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一、违章的赔偿标准是多少?若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的违章建筑非法拆除了的,所适用的赔偿标准为:当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一般来说认定是违章建筑的,无权主张拆迁补偿。二、拆迁的范围是什么(1)房屋。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所谓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①所有权人合法所有;②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附属物。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以下特征:①依附于房屋而存在;②
    2023-04-05
    469人看过
  • 城管查渣土车有什么依据
    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队立即责成辖区中队进行现场核查。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执法人员下达行政处罚单。根据规定,涉事车辆所有单位需要对抛撒物进行清理,恢复道路原貌,并处罚款5000元。一、已经入住的小区私自拆除绿化带是否违法已经入住的小区私自拆除绿化带违法。小区的绿化带,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私自拆除已经建设好的绿化带是违法行为无疑。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2023-02-24
    9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一般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的基本依据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8
      治安管理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也可以说成是公安机关实施的有关治安管理的行政处罚,也应当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个人或者单位实施的一种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处罚,但又不同于其他行政处罚,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治安管理处罚涉及面较其他行政处罚广。治安管理处罚适用的对象是全方位的,涉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民的人身权利、公私财产等各个方面。而其他行政机
    • 合同订立时对一方违约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17
      合同完成一方违约诉讼期限为三年。依据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对违法建筑当事人处理的方式有哪些,对违法建筑进行处罚的依据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4
      对违法建筑的处理主要有罚款、限期拆除和没收三种方式,具体内容为: (一)罚款对于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建的违法建筑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适用罚款的处罚方法,应明确以下几个方面。 1、处以罚款的前提条件。《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罚款的前提条件是“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具体到每一处违法建筑或每一个个案,对这句话的理解不同,会直接导致对
    •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2-01
      根据行政法规,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或设施若未违反城市容貌标准或环境卫生标准,则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进行改造或拆除。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若逾期未进行改造或拆除,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 径行逮捕一般是什么罪的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3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