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伤遗属待遇增加了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1 16:20:08 312 人看过

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对其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包括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调整到450元。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系鳏寡孤独者,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加发10%。所需资金按原资金渠道列支。本通知适用于本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供养亲属范围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执行。

一、申请亲属抚恤金要提供哪些材料?

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工亡时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丧葬补助金。

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供养亲属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

3、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6、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二、亲属抚恤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造成下落不明被认定为工亡的,业务部门应在第4个月审核用人单位的证明和近亲属的申请资料,核定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业务部门核定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生活有困难的,经近亲属申请,可按照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先进行核定,宣告死亡后核定其剩余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

业务部门审核供养亲属申请资料,根据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核定每个供养亲属享受的抚恤金金额。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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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7日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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