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经济补偿金减免条件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3 08:53:12 192 人看过

破产清算过程中的经济补偿金减免条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企业可依法减免原本应当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当企业进入破产清算阶段时,其资产可能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及相关费用,其中便包括了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这种减免并不是任意实施的,而是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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