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是否可以确认权利?第204条规定的由外部人员执行异议和异议诉讼来提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经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204条规定的通知》第二款的规定,不能提起确权诉讼。法律规定,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由执行法院审查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外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只能提起诉讼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执行法院在异议裁定中给予局外人和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权利没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执行权的若干意见
第二十六条:审理确认权案件时在诉讼中,司法机关应当询问被确认权利的财产所有权。如果发现其已被执行局查封、拘留或冻结,审判应暂停;当事人申请确认权利的财产由执行委员会处分的,撤销确认权利的案件;执行委员会查封、扣押、冻结后确认的,撤销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如果案件是关于确认房地产、土地权利的争议,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无法确认该权利,而且通常需要等到案件审理完成。互联网上有许多专业律师。如果您对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权利确认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点击在线咨询系统进行解答
-
民事审判能否得到监督
241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能否在一审后启动
405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能不能再抗诉,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
129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能加刑吗,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情形
108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作用,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吗
464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以及审判监督程序的作用
322人看过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
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监督程序包括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6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人民检察院
-
审判权监督怎么正确使用审判权和监督权?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5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审判权应受以下监督、制约:人民法院内部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由于我们尚未建立起健全、高效的监督机制,这五大监督主体对审判权监督时缺乏应有的力度,致使审判不公、地方保护、索拿卡要、徇私舞弊等司法腐败现象愈演愈烈,已成为当今一大社会顽症。
-
-
刑事审判的审判监督制度,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区别二者区别如下: 1、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 2、提起的理由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只要上诉人主观上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就可以提起上诉;而再审的提起,是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上级人
-
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监督程序和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区别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9一般来说,两者的含义基本相同,所以通常的说法就是“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如果说非要有区别,那么不妨认为,前者的范围大于后者,具体来说,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了1、再审的启动(上级法院指令、上级检察院或最高检察院抗诉、当事人申请被接受、院长认为原审有错提请本院审委会决定等方式);2、再审的审理;3、再审的判决(有实体意义上判决的如撤销原审裁判直接改判,也有程序意义上的,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