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的效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8:14:30 399 人看过

涉外合同是指合同行为或合同关系中介入了外国因素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关于合同的效力,即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如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的内容和范围,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和债权人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等。

关于合同效力的法律适用,包括以下几种做法:

1、适用合同的准据法。

在确定涉外合同效力的法律适用中,首先要看合同准据法是不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如果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法律,则应依意思自治原则,适用合同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因为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的准据法应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由协商加以选择的一项原则,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普遍原则。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则适用合同缔结地法,或者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或适用法院推定的法律。

2、在合同关系中,如果涉及物权方面的问题(如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于何时何地转让给买受人),一般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而不应适用合同的准据法。

因为:

(1)物为客观存在的有形物质体,根据属地优先权原则,一国法对于其国境内的物有支配权,物乃受物之所在地法的约束和控制;

(2)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有利于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3)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使法律适用具有稳定性和统一性;

(4)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能对物权提供最有效的法律保护;

(5)对合同中的物权的处理不仅影响合同当事人,而且可能影响其他人,不宜适用合同准据法。

3、如果违约的同时和侵权的,有的国家主张对合同义务适用合同准据法,因为合同义务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其法律适用应当根据意思自治原则,首先适用当事人在合同选择适用的法律;对侵权行为则应用侵权行为地法,因为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原则是各国所普遍采用的原则,只是理由各异,有的国家以“场所支配行为原则”为依据,有的国家以“既得权说”为依据的。

4、对于合同的履行问题,一般应适用合同的准据法,但也有些国家主张应适用合同的履行地法。

如果合同有两个以上履行地,则一般适用主要履行地法。因为合同的履行是当事人行使其合同约定的义务,且属于行为的范畴,根据“场所支配行为原则”应当适用履行地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5: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涉外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关系效力的基本问题
    合同关系效力认定的相关问题分别有:合同有效是指满足合同有效条件,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情形;合同无效是合同无效,不会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的情形;可撤销合同是指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可以被撤销的情形;效力待定是指合同的效力还欠缺生效要件。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的效力如何认定?合同解除的效力是:1、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2、解除后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但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3、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
    2023-07-29
    391人看过
  • 物权纠纷中涉及合同效力问题怎么解决?
    物权纠纷中涉及合同效力问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该项规定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区分开来,对于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即设立、变更、转让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是否生效,应当严格依照《民法典》规定来进行判断,而不能以不动产是否已经办理物权登记为标准进行判断。不动产物权登记与否不是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亦非能够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一、不动产物权登记程序是什么?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
    2023-06-25
    59人看过
  • 合同效力失效的起诉时限问题
    我国的民法典对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已经被确认是无效合同的,那么不适用合同的诉讼时效。因为通常是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进行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虽表面上会被称为请求权,但其性质是实体法上的形成权。所以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制度。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有规定吗?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没有规定。当事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没有诉讼时效规定,合同当事人不享有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定权利,只有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有权确认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效力的认定本质上是国家公共权力对民事行为的干预,无效合同自始无效,简单的时间不能改变无效合同的违法性。合同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对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的请求应当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7-01
    322人看过
  • 法人的涉外破产问题
    (一)法人涉外破产的概念所谓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债务人的财产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各债权人,使那些没有得到清偿的债权和没有得到清偿的部分债权人,债务人不再负清偿责任。国际私法研究的法人涉外破产问题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跨国破产问题,包括破产债权人和债务人分别是不同国家的民商事主体,或者破产财产分别位于不同国家,或者破产债权债务关系是由受到外国法支配的法律事实而引起的等。法人的跨国破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既涉及程序法问题,也涉及实体法问题;既涉及物权问题,也涉及债权问题。在国际私法上研究法人的涉外破产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问题上:第一,当债务人在一国被宣告破产后,是否在其他国家仍须再申请破产宣告。这就涉及到是实行单一破产制,还是实行复合破产制的问题;第二,一国法院所作的破产宣告,是否具有普遍效力。这又涉及到是实行破产宣告的普遍破产主义,还是实行破产宣告的地
    2023-06-07
    386人看过
  • 集体合同对于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
    本案中,集体合同中约定纺织公司应给予职工每天两次20分钟的工间操,但纺织公司与陶某菜等人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以提高工资为由而取消该20分钟的工间休息?这涉及到集体合同对于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作为劳动法中的两种合同形式,既存在着联系也有着本案中,中约定纺织公司应给予职工每天两次20分钟的工间操,但纺织公司与陶某菜等人的是否可以以提高工资为由而取消该20分钟的工间休息?这涉及到集体合同对于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作为劳动法中的两种合同形式,既存在着联系也有着明显的区别。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是对劳动合同不足的补充。从现实程序看,也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之后,才会进一步签订集体协议。根据《劳动法》第35条的规定,集体合同对本企业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另一方作为劳动者中的一员,必须
    2023-06-10
    428人看过
  • 借贷合同效力认定中的时效问题
    借贷合同纠纷案有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主张违约责任有时效限制吗主张违约责任有时效限制,即三年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7-19
    273人看过
  •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是怎样的
    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是怎样的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是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合同属于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的,从合同自然无效,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合同无效,违约条款继续有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
    2023-05-03
    80人看过
  • 探讨涉外合同关系中外国法的适用限制问题
    1、明示选择适用的法律;2、选择范围的限制;3、适用法律的顺序要求:(1)如果国际条约与国内民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以外,国际条约的规定优先适用。(2)我国未签订相关国际条约的,当事人首先须找到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涉外合同纠纷适用的法律,其次根据前述法律的规定行使意思自治就涉外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作出选择。(3)当事人没有作出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涉外合同诉讼适用什么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有关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从8月8日起实施。据介绍,此次规定的问题,都是涉外民事或商事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存在异议的问题。1、当事人选择法律时需要“明示”。在涉外合同中,如果遇到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争议。当事人该选择哪国法律呢按照这
    2023-07-16
    195人看过
  • 解除合同属于合同效力问题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效力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来看,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无效合同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以下情形的民事行为无效: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3、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4、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三)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
    2023-03-03
    391人看过
  • 合同未生效是否涉及违约问题?
    合同成立但未生效,一方不履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合同未生效违约责任如何承担?一般情况下未生效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除非一方当事人故意阻碍所付生效条件成就。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条件成就之前合同就已经成立,但须待条件成就时才能生效,在条件成就之前,合同效力处于停止状态。通说认为,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条件成就之前合同就已经成立,但须待条件成就时才能生效,在条件成就之前,合同效力处于停止状态,悬而未决,传统民法称为“未决期间”。在此期间之内,虽然法律行为尚未确定生效,但已经成立的附条件合同对于当事人
    2023-07-07
    147人看过
  • 涉外案件涉外治安案件的办理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对外国人需要依法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逐级上报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执行。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行政拘留的,由承办案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安机关决定,不再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并附加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应当在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再执行限期出境、驱逐出境。涉外婚姻财产的界定问题涉外婚姻中的法律问题会因国家、地区的不同而有较大的不同。但从总的原则来说,不论是涉外婚姻,还是涉港、澳、台婚姻,夫妻财产制度一般都包括两种制度:一种是夫妻约定财产制,一种是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通俗地说,是夫妻通过协商,就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的归属、处分,以及婚姻财产对外的责任和婚姻终止
    2023-08-06
    243人看过
  • 涉外经济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以及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一、涉外经济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涉外经济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住所;2.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4.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7.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8.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9.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10.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二、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应注意的问题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1.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2.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涉外经济合同的条款必须齐备,文字表达必须准确;4.要注意订好担保条款;5.对于仲裁条款应明确地加以规定。三
    2023-06-21
    391人看过
  •  难以解除的合同效力待定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合同的效力状态以及解除的情况。效力待定合同指的是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而解除针对的是未履行完毕的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在签署合同后,其效力尚未确定,但可以被取消,不存在解除的情况。合同在签署后,其效力尚未确定,因此可以被取消,但不存在解除的情况。解除针对的是未履行完毕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 详 细 解 答 】 效 力 待 定 合 同 的 有 效 性 及 解 除 方 法标题:效力待定合同的有效性及解除方法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及特点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已经订立合同,但该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生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2023-09-08
    191人看过
  • 金融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
    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关于企业之间发生的借贷行为的效力认定问题1、企业之间直接借贷,固然可以将企业的闲置资金有效地利用起来,但金融是一国经济的命脉,其稳定性关系到一国经济的稳定,企业之间进行直接借贷,国家不易监管,这种金融监管体制之外的融资有很大的金融风险。而且,在实务中存在企业将非自
    2023-05-01
    316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即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或者产生、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中任何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一)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国人(含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更多>

    #涉外合同
    相关咨询
    • 涉外合同效力如何确定,涉外合同效力如何确定,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如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的内容和范围,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和债权人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等。因此,合同的效力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或愿意发生的效果,另一方面是不履行合同时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关于涉外合同效力的法律适用,主要采用以下几种做法; 1、适用合同的准据
    • 哪些合同效力问题涉及到当事人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01
      合同的效力判断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比如说:合同的未生效,效力待定,可撤销,可变更,无效等等。 有可能是整篇合同的效力状态不定,也有可能是其中的几个条款的效力状态不定。 合同有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
    • 涉外合同中自然人的效力是怎样的,对自然人的效力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1
      根据我国法律,对自然人的效力包括两个方面:1、对中国公民的效力。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一律使用中国法律,中国公民在国外也是用中国法律,但是当中国法律和所在国法律发生冲突时,要根据具体的国际条约和国内法的规定,来确定是适用中国法还是外国法。2、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对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法律适用问题: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使用中国法律。在中国领域外的外国人和
    • 举证效力的问题涉外婚姻法律能否参考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09
      涉外婚姻举证需要注意的问题:要举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 涉外合同-合同的消灭的法律效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是否继续存在或消灭的问题,自当由合同准据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