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品质争议仲裁案调解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16:09 280 人看过

1960年7月1日申诉人芬兰工商部通过芬兰驻中国大使馆商务秘书拉尔莫先生(Mr.J.Larmo)向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对被诉人中国粮谷油脂出口公司关于大豆品质规格争议的仲裁申请书,其中:关于1959年7月由爱琴岛(AegeanIsland)轮运抵鹿特丹的大豆清理问题,要求被诉人赔偿清理费用213018.68旧卢布;关于1959年9月和11月由广西(Koang-Si)、霍扣克(Hoogkerk)和达格福莱德(Dagfred)等三轮分别运抵汉堡和鹿特丹的大豆因含油量不足和部分大豆的杂质问题,要求被诉人赔偿61265.64旧卢布。

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中仲裁条款的规定,受理了这一案件。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主席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为指定了仲裁员。

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对本案进行了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赔偿要求意见距离很大。被诉人对申诉人提出的证据,有不同的看法,并认为大豆的清理事先也未征求被诉人的意见。经过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多次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相互作了友好的让步,最后,双方当事人分别致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确认同意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下述解决办法:

一、关于爱琴岛轮于1959年7月运抵鹿特丹的大豆清理费用的争议,由中国粮谷油脂出口公司补偿芬兰工商部10万旧卢布。

二、关于广西轮于1959年9月运抵汉堡和达格福莱德轮于1959年9月运抵汉堡的大豆含油量的争议,由中国粮谷油脂出口公司补偿芬兰工商部15812.265旧卢布。

三、关于霍扣克轮于1959年11月运抵汉堡和达格福莱德轮于1959年9月运抵鹿特丹的大豆含油量和杂质的争议,芬兰工商部撤回索赔要求。

四、有关本案仲裁费由双方当事人各半分担。

1963年5月10日在由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主持并由仲裁员和双方当事人的代表参加的会谈中,一致认为,由于双方当事人共同接受了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的解决办法,本案争议已告解决。

本调解书一式三份,发给双方当事人各一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留存一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4: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员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流程图
    一、申请与受理1、调解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2、调解组织:(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3、申请期限: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doc)》。申请
    2023-04-12
    482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接受三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接受三审一裁终局案件方便诉讼救济劳动争议仲裁法草案今天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三审。修改后的草案对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补充规定了诉讼救济渠道。草案二次审议稿在第四十七条中规定,下列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法定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三是选择仲裁的集体合同争议。有些常委委员、部门和专家提出,这一规定有利于解决劳动争议处理周期过长的问题,但不一定都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议再作斟酌。有的常委委员和专家建议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案件为终局裁决。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研究认为,草案第四十八条对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
    2023-06-10
    9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应包含哪些要素
    一、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应包含哪些要素我国《仲裁法》第52条规定,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这是仲裁调解书的法定内容。具体制作如下:(一)首部。1、文书标题。文书标题由文书制作机构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即“××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书”,分两行居中书写。2、文书编号。同仲裁裁决书,将“裁”字改为“调”字。3、仲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同仲裁裁决书。(二)正文。1、写明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依据、仲裁庭产生和组成的情况,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情况等。2、写明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以及所发生的争议事项。3、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这是调解书最重要的内容。调解书必须全面、准确反映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但调解内容必须合法,并且不自相矛盾。协议不止一项的,应分别列明,并记载履行的具体期限和方式,使调解内容具有可操作性。4、
    2021-10-06
    45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反悔还能再开吗
    仲裁过程中,仲裁人员调解双方争议,如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结果,签署开庭记录。之后,仲裁机关制作正式文本,送达当事人,从送达之日起,该调停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调停书已经签字,但在送达当事人之前,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后悔,仲裁庭必须立即仲裁解决。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签收的时间就是调解书开始生效的时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2条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庭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并不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劳动法》第83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
    2023-08-05
    291人看过
  • 劳动争议申诉期限及仲裁调解书格式
    一、劳动争议申诉期限及仲裁调解书格式(一)劳动争议申诉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60日内,不是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
    2023-04-25
    70人看过
  • 劳动者的新福音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2010年01月07日引用任律师的劳动者的新福音——劳动仲裁新法解读劳动争议仲裁法新看点2007年12月29日,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出台,宣告了自十五年前施行至今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死亡,也对《劳动法》中关于劳动争议的规定在高层级上确认和细化。以下对比该法生效前的相关规定,从实务的角度分析该法的新看点。因为劳动争议调解在实务中的作用不是很大,因而本文只探讨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部分。看点1:扩大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目前,在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规则方面,仍然在适用国务院在十多年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相对于《条例》而言,该法明显扩大了劳动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该法增加了因确认
    2023-06-09
    148人看过
  • 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书可以撤回吗
    劳动争议仲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一、什么情况下的仲裁裁决可以撤销撤销仲裁庭所作出的仲裁决定的条件如下: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等情形。二、不服劳动仲裁可不可以起诉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起诉。有证据证明仲裁庭有违法的情形,如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
    2023-04-07
    492人看过
  • 湖北省置换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范本
    一、置换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范本置换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就___________劳动争议事项平等协商后/在___________调解组织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书,现提请将和解协议书置换为仲裁调解书。附:和解协议书(略)二、置换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的相关规定1、前提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仲裁时效内达成一致调解意向,并且就争议事项签订书面协议书。2、办理置换仲裁调解书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先行填写《置换仲裁调解书申请表》,并连同以下资料提前报送仲裁委员会审批:(一)用人单位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4、委托代理人的公民身份证
    2023-04-28
    21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增设首席仲裁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总结实践经验,在基本维持现行劳动争议仲裁组庭的基础上,对一些重要环节进行了完善:一是维持现行仲裁庭制度,并增设首席仲裁员。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二是提高了对仲裁庭组庭时间的要求。根据现行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此规定调整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2023-04-25
    62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案前调解庭两个月调解60起纠纷
    城市信报12月17日讯“劳动争议仲裁案前调解庭成立两个月以来,已经成功调解劳动争议纠纷近60件,调解成功率达80%以上。”于前不久专门成立的劳动争议仲裁案前调解庭,在两个多月的运行期间收到良好效果。据悉,如果按照正常的劳动仲裁程序,有的案件完全结案至少需要1年的时间,在这期间,不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都会耗费很多的精力,在这种情况下,案前调解庭的成立便有效地解决了劳动仲裁审理程序加重当事人双方诉累的问题。对于那些标的额较小,实事相对清晰的案件,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案前调解,有效避免了劳资双方的两败俱伤。今年以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院把仲裁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调解上,坚持案前调解、庭前、庭中、庭后实行全程调解,把调解贯穿办案工作始终。今年1~11月,全市两级劳动仲裁机构共审理结案12186件,其中裁决5092件,调解和撤诉6518件,调撤率达到56.1%。市仲裁审理结案2808件
    2023-06-09
    315人看过
  • 仲裁协议效力争议仲裁案
    申请人:日本S株式会社被申请人:中国郑州G公司根据申请人日本S株式会社与被申请人中国郑州G公司于1995年4月13日签订的××号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申请人提交的书面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合同所产生争议的本仲裁案。在本案仲裁程序进行当中,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管辖权异议。被申请人称: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的依据是1995年4月13日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号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该条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申请人国家根据被申请人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据此,被申请人认为,上述条款中所表述的被申请人国仲裁机构并未指明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亦不是中国惟一的仲裁机构。
    2023-06-06
    147人看过
  •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2010-07-1311:25目前由于我国许多企业在人员管理方面没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再加上许多行业人员流动频繁,就使得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频发。当出现纠纷时,劳资双方往往又对什么样的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什么样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产生认识上的错误,不知如何是好。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就成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众所周知,劳动仲裁是解决的前置程序,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以下类型的争议适用劳动仲裁解决: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
    2023-06-09
    476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15天仲裁安排
    一般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从立案到受理到开庭,再到拿到裁决书,是需要四十五天的,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两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两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的区别对于两者的区别,首先是申请的条件不同。调节不是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但是仲裁是通过诉讼解决争议的必须程序。然后两者的申请时效,以及处理的期限都是不同的。对于调节,调解委员会应该从当事人申请调解的那天起三十天内调解结案。对于申请仲裁,一般从收到申请书的那天起四十五天里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主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
    2023-07-18
    359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类组织可调解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三类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方当事人在协
    2023-06-10
    46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员
    词条

    仲裁员是负责审理案件的人,通常在仲裁程序开始前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员需要具备公正、客观、严谨、专业的态度,并遵守仲裁程序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仲裁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和商业惯例,以便正确判断和裁决... 更多>

    #仲裁员
    相关咨询
    • 仲裁申请书怎么改为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书?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
    • 劳动争议仲裁在线调解便民,劳动争议仲裁在线调解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5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12条至第14条对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作了相应的规定: 一、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二、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三、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
    • 仲裁法调解仲裁法怎样解决劳动争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9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六大亮点如下: 1、延长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 2、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 3、仲裁管辖体现了合同履行地优先的原则; 4、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 5、减轻了当事人经济负担; 6、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加重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反悔还能再开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9
      仲裁过程中,仲裁人员调解双方争议,如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结果,签署开庭记录。之后,仲裁机关制作正式文本,送达当事人,从送达之日起,该调停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调停书已经签字,但在送达当事人之前,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后悔,仲裁庭必须立即仲裁解决。
    • 仲裁委员会如何审查劳动争议调解书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9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诉人予补充。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