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出借人借款的借条是合理的行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15:22:13 297 人看过

一、本人想出借人借款的借条是合理的行为吗?

是不合理的行为。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书写并签章,表明欠款人已经欠下借款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在对方拒不偿还到期债务时,如果当事人有借条,在追债时能够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上述借条范文,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三、借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借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出具借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借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本人想出借人借款的借条是不合理的行为。因为双方签署的借条一般是需要由资金的出借方进行保管和处理的,不管什么情况下出借方都是不能以任何形式的借口和手段来将双方签署的借条进行出借或者用作其他的情形中的,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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