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确保违法占地罚款的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1 00:10:10 192 人看过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责任确保罚款得以执行。所谓强制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责任确保罚款得以执行。所谓强制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素 材 中 提 到 的 “ 强 制 执 行 ” 具 体 指 什 么 ?

根据素材中提到的“强制执行”,我们可以进行法律分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采取的强制手段,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责任确保罚款得以执行。所谓强制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根据素材中提到的“强制执行”,我们可以进行法律分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采取的强制手段,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

《土地管理法》第82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8: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谁来进行行政处罚的执行工作
    行政处罚可以由下列机关或者组织执行: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什么行使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什么行使1、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人身自由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
    2023-07-04
    184人看过
  • 对保证人罚款由谁执行
    对保证人的罚款由执行机关也就是公安机关执行,执行后三日内将相关材料送达原决定机关即可。相关法律知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条决定对保证人罚款的,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在三日以内向保证人宣布,告知其如果对罚款决定不服,可以在五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保证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罚款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2023-04-27
    407人看过
  • 宅基地违法查处谁执行
    宅基地违法查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行。一、宅基地纠纷找什么部门解决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宅基地纠纷处理程序如下:1、协商,协商是争议双方对自己权利处理的一种方式,是私法自治原则的体现,所以,协商必须建立在自愿、平等、真实的基础之上;2、调解,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对调解协议反悔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相应的人民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3、行政裁决,人民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对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后,未达成调节协议的,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应当报上级或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即行政裁决;4、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宅基地非权属争议纠纷的
    2023-02-20
    72人看过
  • 违法占地罚款一平多少钱
    1、罚款数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2、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耕地面积处以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破坏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按占用面积处以土地复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违法所得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自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在耕地上,破坏种植条件,因土地开发造成土地沙化、盐渍化的,罚款金额为耕地开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破坏优质耕地的,从重处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总体规
    2024-05-08
    223人看过
  • 土地征收是谁来执行?
    市县人民政府是征地主体,并非国土行政部门。市县政府具有土地征收的权力,也可以授权给国土行政部门行使。《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强化市县政府征地实施主体职责。依照法律规定,市县政府是征地组织实施的主体,对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安置、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组织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等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确保征地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土地征收流程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
    2023-08-15
    309人看过
  • 法院执行款被挪用谁来赔偿
    一、法院执行款被挪用谁来赔偿为了加强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的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参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指的执行款物是在执行程序中,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经管的财物。第二条各级人民法院财务部门应当开设执行款专户,对执行款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付。执行机构和财务部门应当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第三条财务部门对执行款的收付进行逐案登记并建立明细账,执行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执行款的收付情况设立台账,同时对每个案件实行明细记账。案件承办人应当对每个执行案件的执行款往来情况进行登记,并归人案件档案。第四条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执行款可以由被执行人直接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也可以从被执行人账户直接划至申请执行人账户。但对于有争议或需再分配的执行款,或因其他情况,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先存人执行款专户的,应当划进
    2023-03-27
    451人看过
  • 罚款的执行单位是谁?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除了会被执行刑事处罚以外,一般还会附带有财产刑,交罚金也是认罪服法的一种表现。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罚金的执行机关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罚金属于财产刑中的一种,一般是由一审法院执行的。罚金通常属于法院对犯罪人员强制收取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罚金办法的执行罚金的执行方式可分为期限内一次缴纳和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应当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情况,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罚金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也就是一审法院执行。
    2023-07-01
    367人看过
  • 谁来监管行政处罚罚款?
    一般情况罚款路径:违法人员银行国库。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缴相分离原则,就是说执法单位开出了罚款执法单位不会接受这个罚款,这个罚款国家有规定一律上缴国库,并且有固定账号,到指定银行缴纳,这个缴纳地点以及账号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有注明,也可以直接询问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关。行政处罚就是罚款吗罚款只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
    2023-07-07
    471人看过
  • 非法占用农民耕地谁来管?
    一、非法占用农民耕地谁来管?土地归国土部门管理,发现违法占用农田的,应该及时到当地国土所或者国土局举报,也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举报时应提交基本证据,比如照片、证人等。非法占用农田应该向管理土地的部门举报,也就是对应的国土资源局。举报方式可以选择电话举报或者是匿名举报,不过也要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因为土地是不能非法占用的,否则的话就是违法行为,严重的需要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二、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
    2024-01-24
    104人看过
  • 违规占地铁矿被罚三万多法院裁决强制执行
    未经国土部门批准,铁矿擅自占用齐村镇某村的集体土地,搭建建筑及相关设施。随后国土部门下发处罚决定书,但是该铁矿依旧没有执行。目前,法院已经准予国土部门予以强制执行。2014年4月30日,枣庄市普超贸易实业有限公司卓山铁矿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齐村镇大刘庄村集体土地,随后枣庄市国土资源局认为该企业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内容为责令退还其非法占用的土地,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同时处以非法占用未利用地草地、未利用地裸岩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合计共37380元整。该处罚决定书要求,该企业在接到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携带处罚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相关法规,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市中区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国土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已于2014年4月30日,东大被执行人枣庄市普超贸易实业
    2023-06-06
    69人看过
  • 谁来管镇政府的违法征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通知要求,基层政府如有违法征地、暴力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2010〕15号)有关精神,省政府要加强对征地管理和监督的监督问责,市县政府对征地管理负全责。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配合,落实征地各项制度和规定。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市县政府履行职责;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征地方案,严格执行落实征地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地审批后的落实工作。各地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违法征地治理,确保依法征地、和谐征地,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违法征地、暴力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引发群体性、恶性事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要严格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不力引发的相关恶性事件。
    2023-05-31
    296人看过
  • 违法占地盖房罚款后还拆除吗?
    一、违法占地盖房罚款后还拆除吗?1、违法占地盖房罚款后还拆除,可以暂不拆除的有:符合分户条件的一户多宅;对农业发展大有益处的违章建筑;农民唯一的住所;隶属于一些宅基地的附属建筑物;缺少相关证明的工业房产;对他人生活没有影响的小范围违建;未经批准就占用集体用地建房,但经过村内半数村民同意的。2、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二、农村违建房必须拆吗一般在出现下列情形的房屋都会被认定为是违建房:1、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建造的房屋,比如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我国有明确规定,耕地只能用来种植粮食或者农作物,不能随意改变它的用途。2、未经批准的房屋,也就是未依法取得
    2023-06-15
    93人看过
  • 法院执行拖延谁来管
    1、向执行机构负责人、法院相关负责人或部门投诉。2、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3、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投诉。一、警察管车主拖欠工资吗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一般劳动者报警,警察是不会处理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如果第一次投诉保险公司到银保监局投诉失败该怎么办保险公司有监管部门的,如果要投诉一家保险公司可以向中国保监会投诉。保监会一直强调要重视被保险人的利益,对恶意拖赔等违法违规现象
    2023-03-31
    332人看过
  • 谁来确定违约金的金额?
    违约金金额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没有明确的标准。在民商事实践中,一般约定合同标的20%。诉讼时,如果认为与损失相比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法院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能否更改违约金金额对于违约金的增减问题,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也就是说,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给对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补足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分高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可予以适当减少。即低了要补,过高的才
    2023-07-04
    326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违犯环保法该谁来执法?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8
      对于这类违法,可以由环保局或公安局或政府进行执行
    • 罚金执行机关是谁,谁来执行罚金处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0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 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和刑诉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指明了罚金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即一审法院执行。
    • 执行异地房产行政罚款违法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19
      是合理的行为。如果在对异地房产的相关纠纷问题进行处罚的时候当事人没有按照行政部门的规定严格去执行的,可以对当事人或者是单位进行强制的行政处罚,其中就包括行政罚款的处罚决定。
    • 土地征收是谁来执行?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01
      市县人民政府是征地主体,并非国土行政部门。 市县政府具有土地征收的权力,也可以授权给国土行政部门行使。《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强化市县政府征地实施主体职责。依照法律规定,市县政府是征地组织实施的主体,对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安置、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组织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等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政府的统一组织
    • 遗嘱由谁来执行如何确定遗嘱执行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2
      遗嘱因于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效力,遗嘱人自己不能执行遗嘱,而须由他人来执行,但遗嘱并不是任何人都可执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人执行。有权执行遗嘱的人,即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