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大多实行可以重新审视的假设原则来界定行政诉讼的范围,这有其深刻的思想基础和历史背景。他们的宪法制度是以分权理论为基础的。在这些国家,“宪政就是这样一种理念,就像它希望通过法律来限制个人和赋予个人权利一样
相关法律知识:中国在加入WTO的议定书和其他法律文件中明确承诺了司法审查的范围,在承诺范围内与其他成员国保持一致。虽然这项协议仅限于《WTO议定书》所限定的范围,但在WTO框架内确实存在“国际标准”或“最低标准”。世界各国的行政诉讼制度都遵循着相同的客观发展规律。各国的行政诉讼范围都伴随着政治权力的不断扩张,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行政诉讼范围的大小,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水平,代表着一个国家对公民权利的重视和保护程度,,它也反映了在以司法权制约行政权、以公权力救济私权的时代,一个国家的行政诉讼制度是否真正具有法治精神。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忽视“国际标准”或“最低标准”在行政诉讼范围内的客观存在。中国不实行三权分立,但也主张对权力进行必要的监督和限制。中国确定了可以审查的假设原则。对方当事人因行政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属于行政诉讼范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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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及行政诉讼案件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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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地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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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条件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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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怎么定,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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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受案排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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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能否申请再审,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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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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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如何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具体而言,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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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法院如何处理案件受理决定和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如何确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第四条规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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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院受理案件的受案范围如何确定, 行政机关应受理哪些行为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当事人应该参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进行比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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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9起诉期的确定主要依据两个时间点,即起算日和起诉日。只要确定这两个时间点,两者之间的期间就是判断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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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应该如何确定呢?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7对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l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