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有哪些种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10:58 124 人看过

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国家管理职能过程中向特定对象实施特定管理或提供特定服务收取的费用。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机构实施的收费也视为国家行政机关收费,适用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管理的规定。

《价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应当依法进行,严格控制收费项目,限定收费范围、标准。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目前,国家行政机关收费仍依据行政性收费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行政性收费与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概念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从收费的性质来表述的,后者是从收费的主体来表述的。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价格管理条例》规定:对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物价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进行管理和监督,并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收费标准。行政性收费的概念首次在国家行政法规中出现。1993年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中办发[1993]18号)对有关行政性收费定义为: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行政性收费的主要特点:一是强制性。行政性收费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国家授权的机构,其收费与其行使国家管理职能是联系在一起的,接受其管理和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能选择,也不能拒绝,因此具有强制性。二是特定性。国家行政机关提供普遍性管理和服务是不能收费的。行政性收费是伴随着国家行政机关履行管理职能、实施具体的管理行为而发生的,但收费对象又与税收不同,不是全体纳税人,而是接受特定管理或特定服务的个人或单位。三是补偿性。其收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是非营利性的。因此,收取的费用是为了弥补实施管理和服务行为过程中发生的,而不应由全体纳税人承担的直接费用或直接成本,因此,具有补偿性。

行政性收费的范围主要包括: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审验、颁发证照的机构按规定程序和办法收取的登记、注册、审验和证照费;审判机关收取的诉讼费。此外,还包括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一些部门为弥补国家行政机关办公经费不足而收取管理费,以及有各级政府为解决建设资金紧缺问题而设立的各种建设性收费。

目前,行政性收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证照费。证照费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社会、经济、技术、资源管理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省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制发各种证件、牌照、簿卡而收取的工本费。如,公安部门负责发放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牌照等工本费,林业部门收取的木材运输证、木材采伐许可证和林权证等工本费,农业部门收取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等工本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外国人就业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等工本费,交通部门收取的海员证费,水利部门收取的取水许可证费,外经贸部门收取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装船证、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卫生许可证、出生医学证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及考核合格证、医师资格证书等工本费,教育部门收取的教师资格证书、学位证书、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证书等工本费,司法部门收取的律师执业证等工本费,海关总署收取的各类单证费,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记者证工本费,国家旅游局收取的星级标牌工本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取的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费、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费、药品生产许可证费、药品经营许可证费、制剂许可证费,测绘部门收取的测绘工作证和测绘资格证工本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和税务发票工本费,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地质成果资料和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审批证书等工本费,保监会收取的保险从业人员各类资格证书等工本费,中残联收取的残疾人证工本费,港澳办收取的往来香港身份证工本费等。

(2)登记(注册)费或手续费。登记(注册)费或手续费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为被管理对象办理实施登记(注册)或办理某项手续时收取的费用。如民政部门收取的社团登记费和收养登记费,科技部门收取的技术合同登记费,农业部门收取的农药登记费、进口饲料添加剂注册费、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费,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交通部门收取的船舶登记费,信息产业部门收取的无线电台注册登记费,梅关收取的海关监管手续费和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费,环保部门收取的进口废物环境保护审查登记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业户注册登记费和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报刊登记费,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土地登记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取的已生产药品登记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卫生部门收取的护士注册费、执业医师注册费等。

(3)管理费。管理费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管理职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省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为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向被管理对象收取的费用。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口岸管理部门收取的口岸管理费,建设部门收取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交通部门收取的公路水路运输管理费,林业部门收取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水利部门收取的河道采砂管理费,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征(土)地管理费等。这类收费随着财税体制改革和收费总体改革的深入,将逐步取消,如农业部门收取的乡镇企业管理费,民政部门收取的社会福利生产企业管理费等已于2002年1月1日取消。

(4)资源费。资源属国家所有,由于资源的稀缺性或不可再生性,有关法律规定,开采利用资源必须交纳资源费。收取的资源费主要用于资源的保护,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充分发挥资源的作用。目前,国家规定的资源费主要有矿产资源费、水资源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

(5)生产许可证收费。国家对涉及国计民生和人身安全的产品的生产实施生产许可制度,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发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产品质量检验费和公告费。目前大约有100个产品的生产需要领取生产许可证。

(6)诉讼费。诉讼费是由法院在受理案件时收取的,包括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勘验费、鉴定费、翻译费、公告费等。

此外,还有审查费、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以及各种基金、附加费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登记相关文章
  • 在国家行政机关辱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国家行政机关辱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辱骂或者诽谤他人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不管是国家公职人员还是其他人。辱骂他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对当事人处行政拘留。如果是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被辱骂、恐吓、要挟,可能对方涉嫌妨害公务罪。如果不是执行公务期间,则可以追究对方侮辱罪。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
    2023-03-07
    487人看过
  •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什么部门
    一、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什么部门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从广义上讲,行政机关是一级政府机关的总称,即国家政权组织中执行国家法律,从事国家政务、机关内部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部门。从狭义上讲,行政机关仅指政府机关内部的综合办事机构,即办公厅(室),它是在行政首长直接领导下处理各种事务、辅助进行全面管理工作的机构。二、行政机关移送案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行政机关移送案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1.案件移送书,载明移送机关名称、行政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罪名、案件主办人及联系电话等。案件移送书应当附移送材料清单,并加盖移送机关公章。2.案件调查报告,载明案件来源、查获情况、嫌疑人基本情况、涉嫌犯罪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处理建议等。3涉案物品清单,载明涉案物品的名称、数量、特征、存放地等事项,并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等表明涉案物品来源的.相关材料;4.检验报
    2023-07-07
    272人看过
  • 国家行政机关的属性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以下特征: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3.国家行政机关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按照科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的组织。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行政机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央行是国家行政机关还是国家机关?央行是国家行政机关也就是国家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构性质是机关法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是非法人机关。中央银行,是国家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组织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其余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限,地位非常特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
    2023-07-06
    205人看过
  • 军事机关是否属于国家行政机关
    不属于。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的立法精神,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省、市、县政府等是各级行政机关;中央军委是国家最高军事机关,各军(兵)种、军区、军、师、旅、团机关等是各级军事机关。两者是性质不同、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彼此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因此,将军事机关归为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或列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不仅混淆了我国行政机关与军事机关的明确界限,而且不符合国家宪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精神。行政机关的职权行政机关的职权通常由宪法和法律规定,主要分执行与管理两个方面。在执行方面,中央行政机关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地方行政机关除执行上述法律和决定外,还要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和本级代议机关的决议。在管理方面,中央行政机关管理全国的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而地方行政机关则以管理内政事务为主,不管理外交事务,军事方
    2023-06-01
    230人看过
  • 有哪几类国家机关有权追究行政责任
    即:(1)权力机关。例如,它可用“撤销”行政机关的抽象行为之手段来追究有关行政机关的责任。(2)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追究行政责任的权限范围是相当广泛的,表现在上级行政机关有权追究下级行政机关或所属部门的行政责任,监督职能机关有权追究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等等,而且适用多种责任形式。(3)司法机关。例如,人民法院在司法审查的范围内有权通过裁判来追究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
    2023-06-13
    426人看过
  • 行政机关国家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范围
    (一)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三)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
    2023-03-20
    327人看过
  • 行政机关乱收费怎么办
    如果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乱摊派,乱收费,这个是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是可以向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纪检、物价部门投诉的,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权。遇到行政机关乱收费,如果行政相对人选择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时是可以的。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
    2023-08-18
    449人看过
  • 国家机关取暖费报销政策
    目前,关于国家机关的取暖费报销政策,暂时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看当地政府制定的条例、政策来报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有关开支标准的通知国管财字〔95〕第86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参照北京市《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京财行[1994]2599号)、《关于市内交通费实行综合定额包干的通知》(京财行[1992]1776)及《关于调整书报费等有关开支标准的通知》(京财行[1994]2635号)的规定,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现对冬季取暖补贴等有关开支标准作如下调整:一、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一)本市长城以内地区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二)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四个县的长城以外地区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三)属于发放取暖补贴范围的职工,因故不能回家而住集体宿舍的,由本单位从发给本人的补贴中扣除30元作为职工集体宿舍的取暖费。二、交通补
    2023-05-05
    230人看过
  •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由什么产生
    政府属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管理国家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修正):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二节 规章 第九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
    2024-01-05
    381人看过
  •  国家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文介绍了国务院的职权,包括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向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规定各部委的任务和职责,以及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作为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拥有以下职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2、向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3、规定各部委的任务和职责。4、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 行 政 法 规 的 制 定 和 发 布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发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发布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首先,行政法规的制定需要经过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的批准。在制定过程中,行政机关需要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法规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民主性。其次,行政法规的发布需要经过国务
    2023-09-09
    177人看过
  •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管理执法主体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9-5-17【实施日期】1999-5-17【发布单位】【文号】计办经调〔1999〕3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物价局(委员会):最近,一些地方来函要求对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管理执法主体问题予以明确,经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现通知如下: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将行政性收费纳入价格管理范围。199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将价格执法主体调整为价格主管部门,同时对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即行政性收费做了原则规定。由于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是一种特殊的价格形式,情况比较复杂,收费不合理的现象也比较突出,目前正处于清理、整顿、改革阶段。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国务院正在制定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管理的行政法规。因此,在国务院有关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管理的行政法规出台前,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收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查处国家行
    2023-06-10
    471人看过
  • 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区别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精神,加大从基层和生产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力度,招考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和艰苦边远职位倾斜。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要求,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录用计划中,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计划数必须不低于计划总数的50%。其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录用计划中这个比例不低于60%。
    2021-12-01
    168人看过
  • 检察院是否为国家行政机关?
    检察院是国家行政机关。在人民检察院担任诉讼的人,就是公诉人。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进行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基本职能。公诉人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来直接提起诉讼,主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上级检察院可以撤销下级检察院的决定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条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应当执行。如果认为有错误的,应当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对于公安机关
    2023-07-07
    478人看过
  • 国家行政机关监督的技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实践,最常见的行政监督方法有:检查、审查、调查、检验、勘验、鉴定等。行政监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它可以及时反馈法律、法规实行的社会效果,为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除提供实践依据。(2)可以预防和纠正向对方的违法行为。(3)它是保证执行法律、法规,实现行政目标的具体行政行为。党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吗属于社会监督。我国法律监督体系中,属于国家监督的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及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的包括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及民主党派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十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
    2023-07-05
    183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登记是指收养人收养孩子时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更多>

    #收养登记
    相关咨询
    • 行政机关和国家机关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
      国家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区别如下: 在概念上,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从广义上讲,行政机关是一级政府机关的总称,即国家政权组织中执行国家法律,从事国家政务、机关内部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部门。
    • 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问题有什么具体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8
      行政复议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国家行政机关。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三是对国务
    • 检察院是国家行政机关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18
      检察院是国家行政机关。在人民检察院担任诉讼的人,就是公诉人。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进行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基本职能。公诉人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来直接提起诉讼,主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 国家行政机关如何监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23
      行政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泛指执政的党、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等多种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实践,最常见的行政监督方法有:检查、审查、调查、检验、勘验、鉴定等。
    • 我国国家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职能及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06
      国家机构是代表国家行使管理和实施统治职能的机构,其主要包括国家元首、立法机构、行政机关、监察委员会、司法机构、核审查机构以及军队管理等部门。行政机构是依据法律规定的授权和责任,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处理政务、内务和公共事务的机构。从广义的角度来看,行政机构可以被视为各级政府机关的集合体,即国家政权组织中执行法律、处理政务和公共事务的政府机关及其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