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刑事责任就是判刑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5:13:27 94 人看过

法律上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应当承担责任的人依法作出的处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包括:情节明显轻微、不认为犯罪的犯罪、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特赦令免予处罚、被告人被告知后才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申诉的、被告人死亡等法律,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撤销已受理的案件,侦查终结不起诉;已移送法院起诉、终止案件审理程序、宣告无罪的。在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了五种具体情形和一种条件;同时,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了两种情形,即十四岁以下的人和精神病人。

一、哪些情况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缓刑前罪:刑事责任可追究吗?
    缓刑是刑罚暂缓执行,而非刑罚执行完毕。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因此,前罪被判缓刑不会导致构成累犯。前罪被判缓刑不会导致构成累犯。缓刑是刑罚暂缓执行,而非刑罚执行完毕。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缓 刑 后 再 次 犯 罪 是 否 构 成 累 犯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对于缓刑后再次犯罪是
    2023-09-11
    321人看过
  • 有罪名没有判刑算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有罪名没有判刑算追究刑事责任吗免于刑事处罚也算是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二、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
    2023-06-17
    457人看过
  • 法院判不追究刑事责任算结案吗
    一、法院判不追究刑事责任算结案吗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发现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案件就算是结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刑事诉讼的参与人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一)当事人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处理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具体包括:(1)被害人。是特指在公诉案件中,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自诉案件的被害人称之为自
    2023-06-11
    401人看过
  • 免予刑事处罚刑事责任还追究吗?
    一、免予刑事处罚刑事责任还追究吗?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下不需要再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
    2023-04-28
    364人看过
  • 认罪认罚了但是不去追究刑事责任会判刑吗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如果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但如果是因犯罪情度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案底。一、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都有案底吗行政拘留会有案底,仅仅是刑事拘留是不会有案底的。一、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侦察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当保送检察院批捕。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就是说释放,视情况而定也可以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被刑事拘留以后有可能会有案底(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是还有条出路就是无罪释放,这样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所以,
    2023-03-12
    136人看过
  • 追究刑事责任对子女有什么影响,追究刑事责任是哪个部门
    一、追究刑事责任对子女有什么影响追究刑事责任对子女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务员考试2.警校招生3.军校招生4.银行招聘5.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政审的两种方式;面审,面审就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函审,函审指的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上面的这两种形式都需要考生提供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二、追究刑事责任是哪个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是以下几个部门: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刑事公诉案件、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他公诉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原告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主要包括
    2023-06-29
    205人看过
  • 刑事责任是否应该被追究?
    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就没事了,判断标准如下: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哪些情形下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有的人分不清什么是刑事处罚,什么是行政处罚,以为只要是做了不对的事情,就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很明显法律中对刑事责任的认定显然不是这样。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
    2023-07-03
    319人看过
  • 同时追究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问题,即对哪些犯罪行为引起的损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赔偿范围问题,即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哪些损失可以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进行救济。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怎样区分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分:职务侵占罪,利用自己的职务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化公为私。职务侵占罪主体是企业或其他非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达到一定的年龄具有负责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侵占罪,是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拒不交还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
    2023-07-11
    411人看过
  • 怎么判刑才能追究肇事逃逸的刑事责任?
    造成死亡肇事逃逸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医疗事故造成死亡的量刑如果经鉴定,确实是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那么,说明医生具有行医资格,如果在行医过程中致人死亡,那么,医生应该构成医疗事故罪。在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实际履行完的情况下,由死者家属写一份建议法庭对行医者从轻处罚的建议书。那么,法院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这一情节,判缓刑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免予法院判刑有难度。如果行医者没有相应的行医资格,那么,就是非法行医,如果在行医过程中致人死亡,那么,则构成非法行医罪。即使与死者达成赔偿协议,且已实际履行,也不可能免予判刑,应当判处十年以上刑罚。当然,还有结合具
    2023-07-03
    85人看过
  • 判决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否有前科
    一、判决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否有前科人民法院判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就没有罪,没有罪就不算有前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有前科的人可以判缓刑只要排除了犯罪分子是累犯这一个前提,此时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就只要看犯罪分子是否满足适用缓刑的条件。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
    2023-06-11
    213人看过
  • 酒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吗,醉驾一定会判刑吗?
    一、酒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吗酒驾是否属刑事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形而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是根据血液中酒精含量多少来区分属于违法还是犯罪的。酒精测试每100毫升血液含酒精不足80毫克的,属于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而酒精测试每100毫升血液含酒精达80毫克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判处6个月拘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6-24
    295人看过
  • 破坏森林追究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滥伐林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1、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2023-03-17
    32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什么情况下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对没有或依法不碰负刑事责任的人所作的决定。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包括: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特赦令免除刑罚的;2、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3、被告人死亡的;4、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刑事责任是什么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
    2023-06-17
    446人看过
  • 判决失职者是否能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判决判定失职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给当事人或者他人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给当事人或者他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拒不执行判决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拒不执行判决罪可以追究以下刑事责任:1、触犯本罪的,一般可以追究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事责任;2、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追究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3、单位犯本罪则对其追究相应的罚金责任,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追究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
    2023-07-08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追究刑事责任是不是就是无罪不追究刑事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9
      这要看什么情况,如果司法部门认定本人有罪,但情节轻微,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是不能得到国家赔偿的;但如果本人无罪,司法机关错误关押,造成当事人损失,国家就要进行赔偿
    • 刑事责任量刑是怎么规定的呢?那追究刑事责任就判刑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刑事处罚中,需要服刑而期限最少的处罚措施是拘役,拘役最短的期限是一个月,最长为六个月。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
    • 有罪但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6
      一般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 酒驾追究刑事责任吗?(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8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重大安全隐患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该怎样判?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28
      对于安全隐患而造成的意外事故,国家对此都是重惩。如果意外事故出现,国家蒋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