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主体清晰及其判断标准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8 13:10:22 220 人看过

产权主体清晰,是指财产产权最后归属的主体是清晰可辨的自然人主体,而不是模糊的虚拟主体。之所以要强调产权主体的自然人属性,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具有强烈的经济内涵,要求产权主体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很显然,只有自然人可能满足这些要求,虚拟主体则完全不符合要求。

①在人类社会里,最基本的单位是人,这里的人指的是自然人。人类的所有活动,包括全部的经济活动,比如生产与消费,其主体都是自然人。

②虚拟的主体,比如国家、公司、公社、社团等,只是一种组织形式,是自然人为了某种目的建立起来的组织。这些虚拟的主体,是依存自然人的存在而存在的,只是名义上的主体而已,其实际主体依然是自然人,是隐藏于虚拟主体后面的自然人。因此,虚拟主体本身不可能从事任何实际的活动,做出任何具体的行为,其所有的名义上的行为,都必须通过其内部的自然人代理行使。

③具体到产权上面,虚拟主体作为产权主体,只具有名义上的意义,任何产权权利的行使都是由虚拟主体内部的自然人代理的。而且,在承担责任方面,任何名义上由虚拟主体承当的责任,最后的实际承当者都无一例外的是自然人。此外,虚拟主体作为产权主体,会掩盖住实际主体,使实际主体变得模糊。

通常的情况是,虚拟主体内部包括的自然人越多,掩盖效果就越高,隐藏在虚拟主体后面的实际主体就越模糊难辨。所以,就财产产权来说,其主体是否清晰,要看该产权的最后归属是否是清晰可辨的自然人。如果某一财产产权的主体可以最后追溯、归属到具体的自然人,则该产权的主体就是清晰的;如果不能最后追溯、归属到具体的自然人,该产权的主体就是不清晰的。

产权清晰顾名思义指的就是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的将企业和出资者的基本财产关系进行明确的体现的行为,也就是说企业在产权关系方面资产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的归属问题时十分明确和清晰的,产权清晰能够避免后续出现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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