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门组合锁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8:32:45 357 人看过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为加强发行库门组合锁(又称密码锁、转字锁、字锁等)的使用管理,保障库房安全,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门组合锁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使用进口库门,有原装配套锁具的,其组合锁的使用管理按本《办法》规定执行,其他类别的锁具仍按原办法使用、管理。

二、设有其他门禁系统的(掌纹、指纹、磁卡、高压防盗等),要制订相应使用管理办法,与组合锁协调发挥安全保障作用。

三、对锁具控制系统、门栓联动系统要定期进行保养、检修。控制部位要定位准确,紧固螺栓不应松动;传动部件要灵活可靠,保持润滑。

四、逐步停止使用钥匙锁。

本《办法》从文到之日起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门组合锁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正确使用管理发行库门组合锁,保障库房库款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发行库主门、备用门,均应安装两把组合锁。

第三条组合锁密码的密级为[绝密]。

第四条组合锁使用方法的密级为[机密]。

第五条一旦发现密码失密,必须立即全面查库并变更密码,同时查清失密原因。视情节与后果,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六条主门组合锁,由两名管库员分别掌管。

第七条主门组合锁密码由管库员设置。设置密码时,应在主门开启状态下,由管库员各自分别设置,并须连续顺利锁闭、开启三次以上,方可关门落锁。

第八条主门组合锁密码不存档、不留备份。

第九条管库员变动或换人临时替岗,主门组合锁密码应即时变更。变更密码时,交库员应用变更密码钥匙将原密码变成空号,旋转至少两周后,交由接库员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设置密码。

第十条主门组合锁密码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变更,一般不得超过半年。

第十一条备用门组合锁,由库主任掌管。

第十二条备用门组合锁密码由库主任安排二人分别设置。

第十三条备用门组合锁密码,由设置人各自书写、签封。签封的密码由库主任安排收存及分别管理。设置人不得私自备份。

第十四条在发生主门无法正常开启或因其他原因需开启备用门时,经库主任批准,方可启封备用门密码,在库主任现场督导下,开启备用门。

第十五条封存的备用门组合锁密码限用一次。封存的备用门组合锁密码一经启封,必须变更。

第十六条备用门组合锁密码,每年必须变更一次。库主任变动或因需要,组合锁密码应变更,并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操作组合锁,一律为单人单锁进行,严防窥视。其他人员一律回避。

第十八条建立《组合锁使用管理档案》,由发行部门负责人填制。首页记载组合锁安装时间、安装施工单位,各锁掌管人及签字。以下,按时间顺序记载密码变更及组合锁维修、维护等除正常使用外的其他一切操作管理事项,并由责任人签字。

第十九条各分行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细则。

第二十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文章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印发《关于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等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单列城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落实国务院国发〔1987〕12号文《关于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重点企业债券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关于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的规定》,并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是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债券发行任务顺利完成。附件:关于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的规定第一条为了压缩预算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更好地集中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需要,国务院决定一九八七年对单位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五十亿元,对个人发行五亿元。第二条本债券由银行代理国家财政发行,债券到期由财政部还本付息。第三条本债券期限为三年。单位购买的年息百分之六,个人购买的年息百分之十
    2023-04-26
    91人看过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1999〕192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各项存款调整后的利率按附表一各档次利率执行。二、粮棉油收购、调销、简易粮仓、费用贷款执行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短期和中长期贷款各档次利率,即: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年利率5.58%;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年利率5.85%;一至三年(含三年)年利率5.94%;三至五年(含五年)年利率6.03%;五年以上年利率6.21%。三、粮棉油储备贷款执行调整后一年期贷款利率,即年利率5.85%。四、1991粮食年度末以前尚未消化的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所占用的贷款、1992年4月以后新增财务挂账所占用贷款执行调整后一年期贷款利率,即年利率5.85%。五、对尚未划转的粮棉油加工贷款、附营业务占用贷款,凡不属于应划转附营业
    2023-04-24
    117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通知
    银发[2002]98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鼓励银行逐步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配合《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实施,经商财政部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各银行应根据《指引》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各类贷款损失准备。国内银行无法一次提足贷款损失准备的,应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制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及核销方案,采取分年平均或逐年递增(递减)的方式,分年逐步提足各类准备,但最晚不超过2005年。各银行制定的贷款损失准备分年计提及核销方案应上报中国人民银行。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特此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二○○二年四月二日
    2023-06-07
    300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
    银发[2002]370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规范银行会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1987年制定的《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试行)》同时废止。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中国人民银行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2023-06-07
    419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的通知
    银发[2003]226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提高流通人民币整洁度,维护人民币信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现印发你们,请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1998年起实行的《损伤人民币挑剔标准》和2001年起实行的《“七成新”纸币的基本标准》同时废止。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其他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三日附件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一、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的。二、纸币票面裂口2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的;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的。三、纸币票面有纸质较绵软,起皱较明显,脱色、变色、变形,不能保持其票面防伪功能等情形之一的。四
    2023-06-07
    295人看过
  • 中国银行关于下发《中国银行人民币长城卡退单纠纷仲裁办法》的通知
    附:中国银行人民币长城卡退单纠纷仲裁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仲裁条款第三章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杭州市、济南、浦东分行,总行营业部:为加强信用卡风险管理,规范处理人民币长城卡退单业务纠纷,总行特制定《中国银行人民币长城卡退单纠纷仲裁办法》(暂行)。现发送各分行,请遵照执行。附:中国银行人民币长城卡退单纠纷仲裁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公正、合理地解决长城卡退单纠纷,维护发卡行、代理行、特约商户及持卡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方的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退单是指发卡行与代办行之间依据总行规定的理由与规程相互退划信用卡单据及费用的过程和结果。[3第三条各级行应以中国银行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友好协商处理退单业务,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应提交给当地的省行,由省行出面协调,如果省行协调
    2023-04-24
    202人看过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转发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审法发〔1999〕35号文件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现将《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审计机关在审计执法过程中查询被审计单位存款问题的通知〉适用军队审计机关的通知》(审法发〔1999〕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辖内各级行。附: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审计机关在审计执法过程中查询被审计单位存款问题的通知》适用军队审计机关的通知1999年3月29日审法发〔1999〕35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厅(局),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署:为了解决军队审计机关在审计执法过程中查询被审计单位存款问题,经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现通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
    2023-04-24
    90人看过
  • 人事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和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国发明电〔1994〕25号),进一步搞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宏观控制,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是社会消费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目前仍是国家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的重要手段,是工资基金管理的主要依据。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宏观控制是人事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各级人事部门要增强宏观意识,提高工资计划工作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水平,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二、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政策,坚决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的过快增长。任何地区和部门未经国家批准,不得突破国家政策和计划以各种名义自行增加工资。
    2023-06-09
    387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印发《香港清算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通关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银发[2004]10号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海关:为了规范香港银行个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通关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与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香港清算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通关业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有问题银发[2004]10号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海关:为了规范香港银行个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通关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与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香港清算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通关业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和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二○○四年一月十八日附件:香港清算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通关业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香港银行个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以下简称香港清算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通关业务,对该业务实施有效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2023-06-09
    490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5〕393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人民银行制定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已于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就数据报送、异议处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数据报送(一)各商业银行要按照附件1的规定按时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二)各商业银行要在数据产生的相关环节指定数据核查、更正责任人,建立快捷的错误数据处理机制,加快对错误数据的更正和重报工作。二、关于异议处理(一)各商业银行总行及具有个人贷款和信用卡审批权限的分支机构都要指定异议处理部门,安排专人作为异议处理人员,负责异议处理工作。请商业银行总行及其各级分支机构于2006年1月13日之前将异议处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人员名单报人民银
    2023-06-07
    96人看过
  •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外汇交易项下人民币业务清算办法》的通知
    1996年6月4日,中国农业银行各1996年6月4日,中国农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现将《中国农业银行外汇交易项下人民币业务清算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转发给所辖该项业务分行,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和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国际部反映。附:中国农业银行外汇交易项下人民币业务清算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总行外汇/人民币交易资金清算业务,加速人民币资金的清算速度,特制定本清算办法。第一条凡在清算中心已开立外汇清算业务的各外汇业务自营行(以下简称分行),如委托总行办理外汇/人民币交易业务,须同时在清算中心开立相应的人民币帐户,以利于外汇/人民币交易清算的正常进行。开户的具体办法:(1)分行向清算中心开立的人民币帐户行划入人民币头寸;(2)委托总行办理卖汇业务转入人民币头寸;(3)由总行垫付人民币买汇;以上即被视同已在清算中心开立人民币帐户。第二条清算中心为办理人民币汇划及外汇/人
    2023-06-09
    133人看过
  •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内部稽核审计文件、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文号:建总发字[1992]第228号发布日期:1992-12-26执行日期:1992-12-26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现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稽核审计文件、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印发,请遵照执行并转知所属知所属。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函告总行。附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内部稽核审计文件、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稽核审计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利用,确保文件、资料的系统、完整和安全,根据审计署、国家档案局《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和《中国人人民建设银行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内部稽核审计文件、资料是考核稽核审计工作、研究稽核审计历史的依据。搜集、整理和妥善保管有关文件、资料是稽核审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行必须确定人员负责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第三条、稽核审计文件、资料管理的原则:1
    2023-04-24
    228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保管国库券业务办法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号:人民银行各省、市、自治区分行: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81)财预字101号“关于防止国库券遭受损失的规定”,特制订“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保管国库券业务办法”,随文附发,希按照执行。各分行可根据具体情况,作补充规定。在执行时有何问题,希及时报告总行。此外,为了便于银行办理代保管业务的帐务核算,增设“287代保管的有价值品”表外科目。凡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代为保管的有价值品,用本表外科目核算。接受保管时记收入,退还时记付出,余额为代保管数。如系原封保管的,每件可按假定价格一元列帐(本表外科目排列列在286表外科目的下面)。为了解决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以及个人购买国库券的保管困难,防止丢失、偷盗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一、人民银行县、市支行以上,有保管条件的,应开办代理保管国库券业务。开办行实行统一办理,集中保管。二、凡需要委托银行代理保管国库券的,单位持介
    2023-06-07
    120人看过
  • 中国银行关于发送《中国银行储蓄存款长期不动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市分行:随着我行储蓄业务及电子化建设的发展,原总行财会部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人民币储蓄业务会计出纳核算制度〉的函》〔(88)中财字第518号文〕中,对储蓄存款长期不动户的管理规定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为规范、统一业务操作,防患于未然,总行重新修定了《中国银行储蓄存款长期不动户管理办法》(试行),现下发各行。由于长期不动户的管理涉及到电脑程序的开发,在长期不动户电脑程序修改未完成前,对长期不动户的管理可按原办法执行,电脑程序修改后各行要按新修定的《中国银行储蓄存款长期不动户管理办法》(试行)执行。RBS/9000大机行及UNIX/6000小机行将由总行统一开发,其他机型的行自行开发。各行在实施《中国银行储蓄存款长期不动户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应由省分行统一报送总行研究回复,地、市分行如有问题或建议应直接请示省分行研究回复。附:中国银行
    2023-04-24
    465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国人民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依法独立制定和执... 更多>

    #中国人民银行
    相关咨询
    •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门组合锁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第十八条有什么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5
      建立《组合锁使用管理档案》,由发行部门负责人填制。首页记载组合锁安装时间、安装施工单位,各锁掌管人及签字。以下,按时间顺序记载密码变更及组合锁维修、维护等除正常使用外的其他一切操作管理事项,并由责任人签字。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的通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 银监发〔2011〕22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决定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现就有关
    •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机关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不是。二者是性质不同的机构。中国银行就是一家普通的商业银行,是根据《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设立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是企业性质。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国家机关。
    • 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释义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1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场所应满足相应的安全等级要求。
    • 中国人民银行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办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22
      聘任期内在建设银行系统内调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