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买房人享有合同解除权,并可请求房屋开发商赔偿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6:21:21 150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什么是“房屋的主体结构”?建筑学对这个概念的解释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我国的《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只付预付房款,还没有交付的房屋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买受人享有合同解除权,并可请求赔偿损失。房屋交付后,买受人认为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赔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相关文章
  • 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的法律责任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
    2023-04-05
    88人看过
  • 开发商交房逾楼期限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我于2005年2月20日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一栋30层住宅楼的住房一套,开发公司在合同中承诺,2006年12月31日将房屋交付使用。在交付首期款后,我发现开发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工程进展很慢,且其施工标牌注明该工程的竣工日期为2007年8月20日。我认为开发公司承诺的交房日期不可能兑现,故向开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但开发公司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老李)律师解答: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此案中,依开发公司地施工状况,我们能够认定对一栋30多层的高层建筑而言,要想在年底交付使用是不可能的,且工地施工标牌明确注明该工程的竣工日期为2007年8月20日,也就是说开发公司不能于2006年12月31日履行交房
    2023-06-10
    160人看过
  • 丧失购房资格后,能否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北京对新国五条的实施细则,京籍成年单身人士,只能在北京购买一套住房,若在新政颁布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在新政实施后仍未办理网签,导致不能购买第二套住房,一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那要看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过户和办理网签是如何约定的及双方在合同中的履行情况:1、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前因一方的原因未办理过户和网签的,或因未及时付款而影响过户时间的,进而导致无法购房的,那么违约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过户或网签的时间在新政实施后的(2013年3月31日),无法办理过户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并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购房资格如何审查?1、网上预签不同的城市,网上预签的办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如果你在武汉办理网上预签,你就需要在阅读完相关限购政策后,登录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
    2023-08-12
    241人看过
  • 买房时能不能要求赔偿并解除合同
    案例介绍:去年,考虑到儿子即将上小学,张先生夫妇决定购买学区房。经过多次比对,他们发现王姓业主的房子比较便宜,于是与房东见面后,迅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同意以69.5万元的价格成交。随后,双方也履行了合同,顺利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就在他即将搬进学区的房子时,张先生惊讶地得知,就在几个月前,房子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张先生的家人突然觉得太“倒霉”了。在与房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张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庭审:庭审结束后,发现王姓房东在售房过程中故意隐瞒影响签约的重大情况。张先生和他的妻子坚持认为合同无效。他们认为房东隐瞒谋杀案违反了社会习俗,损害了公众利益。根据我国法律,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无效,但本案不涉及损害公共利益。法官对张先生作了法律解释。最后,法院驳回了张先生提出的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张先生提起上诉,在中央人民法院调解下,张先生最终接受了王姓房东赔
    2023-05-08
    60人看过
  • 购买商品房几年后发现房屋主体不合格怎么办
    购买商品房几年后发现房屋质量主体不合格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怀疑和认为主体结构质量存在质量问题,则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要特别注意的是: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购买商品房交房后发现质量不合格怎么退房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2023-04-17
    168人看过
  • 房屋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房人诉开发商要求置换
    高先生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屋,从购房合同签订到收房前,公司从未让其进行查看。高先生交纳了房款、物业费等费用后,才得以实地看房。收房时高先生发现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房屋未采用玻璃幕墙,室内采光较差,而同层其他房屋均为落地的玻璃幕墙,采光极好,另外,房屋亦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故诉至法院要求置换房屋并赔偿违约金。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原告高某诉称:2012年12月,原告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原告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房款。后被告通知原告于2013年12月7日收房。至收房之前,被告从未让原告对房屋先行查看,在收房当日,原告要求看房并查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而被告要求先签署收房手续,先缴费而后才能看房给钥匙。原告在先行签署房屋交付手续并交纳物业费等费用后,才跟随被告去实际看房。收房时原告发现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房屋未采用玻璃幕墙,而是一堵高达1米8的墙体
    2023-06-07
    151人看过
  • 能否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要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我们通常所说的支持房屋差价损失,是以合同有效为前提的。因此,合同无效的差价损失和合同有效的差价损失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由此可以得知,这一规定并未规定预期可得利益不属于损失的范畴,所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哪些情形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重大情形有:1、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房屋买卖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所签订的;3、房屋买卖合同存在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4、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无效的或被撤销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
    2023-07-20
    47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开发商咋样退款
    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开发商需要返还买方首付款。如果是因为非买方个人原因导致合同出现问题,开发商还需要无条件返还定金。如果是因为买方个人原因导致的,则开发商不需要返还定金,只需要返还首付款即可。一、买二手房一年无效定金该怎么办买二手房合同无效定金怎么退1、如果合同无效,买方没有过错,卖方有过错,则卖方应返还财产(包括收取的定金)给买方并应当赔偿买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2、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3、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4、如果是卖方欺诈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效,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二、签订的房屋认购书能退定金吗?签订了房屋认购书是否可以退定金需要具体分析:1.如果买方没
    2023-06-27
    292人看过
  • 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房屋买卖合同。要实现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原则上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是能够享有标的物所有权的主体。但是,就出卖人而言,法律更多的是关注其能否将标的物所有权合法地移转给买受人,能够具有这一权利的主体就是合格的出卖人。从我国现行法的规定看,能够合法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主体除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外,还包括以下几种:(一)享有法人财产权的主体。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对其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尽管对法人财产权的含义理论上争论颇大,但是,公司有权处分其财产并使该财产发生权属转移则是毫无疑问的。因而,公司能够成为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同理,其他能够依法处分其经营管理范围内财产的主体,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机关,也同样具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出卖人资格。(二)经所有权人或法人财产权主体授权的人,如行纪人、代销人等。在行纪房屋买卖合同中,行纪人根据委托人的委
    2023-02-04
    138人看过
  • 违约开发商能否取消房屋购买合同并退房?
    开发商如果有违约行为,作为购房者是有权要求退房的。第一,购房者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要求退房退款。购房合同之中一般都会关于对合同的解除问题进行约定。大家在买房交首付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明确退房的条件。第二,如果合同之中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无效,那么出现了以下情形,购房者也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告开发商违约的程序是什么告开发商违约的程序:1、先和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起诉讼。如果符合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先和开发商协商,这样可以节省诉讼费用;2、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如果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开发商必须按约定赔偿。除了房屋的全价和相应的利息外,赔偿金还包括业主前期支付的一些费用,这些都包含在消费者的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赔偿;3、首付和月供利息均可赔偿。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的付款和相应的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2023-07-04
    344人看过
  • 房屋交付后房屋结构不合格的可以退房吗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第4.5.1条(主体结构)规定了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标准。房屋质量合格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出卖人应当主动出示该表,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的,说明该工程没有经过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无法通过验收,《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尽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一、建筑
    2023-03-31
    456人看过
  • 解除买卖合同能否要求赔偿房屋差价?
    如果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买方可以要求赔偿房屋差价。因为卖方原因导致购房合同解除的,买方是可以要求其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失的,这个损失包括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这个消极损失即可得利益损失,这个可得利益损失就是房屋上涨差价损失。解除买卖合同条件有什么?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行使
    2023-07-30
    147人看过
  •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损失可以主张吗
    一、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损失可以主张吗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损失可以主张,但合同中认定了违约金的,也可以对违约金进行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违约情况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
    2023-05-06
    174人看过
  • 称卖方隐瞒房屋户籍诉求解除合同并赔偿
    刘女士向王先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谁知,交清房款后发现这套房屋下竟有3个人的户籍。刘女士遂将王先生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由王先生支付违约金等损失。近日,昌平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刘女士诉称:2013年10月,她通过房屋中介公司与被告王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王先生名下的一套房产。购买前,被告表明该房屋下无户籍问题,并在合同中约定交房前其完成原有的户籍迁出手续。其后,刘女士查明该房产下竟有三人的户籍,遂要求暂缓履行合同。被告王先生随即承诺户籍肯定能够迁出,若刘女士不付房款,则为违约。刘女士出于无奈,只得继续履行合同,在房款全部付清后,被告王先生却表明解决不了户籍问题。刘女士只得将王先生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合同约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20万元及其向居间方支付的各项服务费用和各项损失108775元。此案将于2014年3月17日9:45,在昌平法院第3法庭将
    2023-06-09
    387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是指一手房买卖,即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其法律关系主要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或者现房销售合同所确定。在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购房者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房款,而开发商则要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更多>

    #商品房买卖
    相关咨询
    • 购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业主能否请求解除房屋主体质量的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
    • 房屋交付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合格,买受人是否可以要求解除主体结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3
      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
    • 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赔偿损失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商品房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三、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种情形既不是明显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又不完全属于保修的一般质量问题,而是介于前
    • 开发商逾期交房,买受人可否并要求赔偿房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0
      要是真能这样,开发商早就在风吹雨打中倒下了,开发商都是赚钱狂人,不会无缘无故拖着不交房子给你,也总有一大堆令人愤怒又无可奈何的理由,开发商经常吃这种官司同样敢信誓旦旦签“准时交房”合同,他的底气就在于法律上的不可抗力而不违约,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跟车商一样,“政策原因”、“物流原因”,这都是不可抗力又不可避免的事情。你对此风险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胜诉的机率能有几何
    • 买房后想要去解除买房请求解除房屋买卖赔偿损失怎样?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1
      作为开发商,出售房子必须要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但是很多开发商十分猴急,奉行高周转的理念,急于回笼资金,在没有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就与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的合同就会认定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是,如果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开发商拿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这个合同可以认定有效。这是因为作为购房者一开始也是想要买这个房子的,既然开发商也是拿到了预售许可证明,双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