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也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6:30:55 333 人看过

临时装卸工搬运货物时被砸断脚踝,用人单位应不应该以工伤待遇对其进行赔付呢?日前,本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根据今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一审支持了临时工陈某的诉讼请求,原告陈某共获赔5万余元。主审法官分析指出,以往在企业工作的临时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摆在他们面前的是坎坷的寻求救济之路,但从今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为这一弱势群体提供了维权法宝,维护了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为案件审判提供了法律依据。

原告陈某是被告某物流公司雇佣的装卸工人,他和妻子从家乡来到天津,在找到这份工作前,他们一直在建筑工地上打零工。陈某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老实肯干,周围的同事对他的评价很好,他对每月800多元的工资也很满意。今年年初,陈某在公司装卸货物时,因绳子断裂被坠落的木箱砸伤右脚,造成踝骨骨折,当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鉴定,陈某伤残等级为八级。伤愈后,陈某拿着各种费用的单据找到单位,要求单位承担其各项费用,但是单位认为受伤是陈某自己工作时不小心造成的,只同意承担一小部分。陈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该公司赔付其医药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2万余元。被告物流公司则认为,虽然陈某是公司雇佣人员,但其在搬货时不注意个人的劳动保护,所以造成事故的发生,陈某对此次事故应负一定的责任。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从今年1月1日起,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该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陈某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是工伤;陈某虽然不是物流公司的正式员工,而是临时雇工,但他仍然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被告物流公司在与陈某的雇佣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责任,造成陈某身体伤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原告陈某要求被告物流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的请求,是合法合理的,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物流公司提出的原告陈某受伤是因为其自己不注意造成,应当由陈某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的辩解意见,因被告物流公司没有证据证明陈某受到的伤害是其自己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因此法院没有采纳其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8: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临时工相关文章
  • 受伤临时工也能获得工伤赔偿
    临时用工在建筑工地上不慎拇指受伤,劳动部门认为是劳动者过错,不认定为工伤;复议决定重新认定。再次认定中作出了工伤认定。但伤者找到公司方,却不予赔偿,从而起诉到法院——2003年6月,四川省岳池县苟角镇7村8社的钟家林,在长城公司所承建的雷波县政府招待所工地木工组打工。打工中,未签定书面用工合同,但与木工组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6月24日下午4点多钟,钟家林在加工木穴时,因操作不当,导致其右手大拇指和食指被高速转动的电锯锯伤,木工组承包人李清忠带钟家林到私人医院草草包扎,但未住院治疗。事发后一个多月,钟家林才到雷波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6天后出院。出院后,钟家林找长城公司赔偿医疗费无果。艰难维权此后,钟家林走上了维权之路,同年9月25日,雷波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裁定。钟家林不服该裁定,向凉山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2004年4月27日,经凉山州劳
    2023-07-02
    396人看过
  • “临时工”受哪些法律保护
    一、临时工受哪些法律保护临时工受我国劳动法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劳动者,都受劳动法保护的,包括临时工。临时工的法律地位: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早应当不复存在,临时工作为一项用工形式也已失去了继续存在的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按照劳动保障法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所以,企业应该补交相关各项保险,企业也应该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由于企业未给临时工交纳保险费而使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因此,企业应该根据相关规定支付医疗费和劳动补偿。1995年《劳动法》开始实施,全面建立了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度后,原劳动部已对临时工制度进行了规定。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法》施行后,所有
    2023-06-10
    191人看过
  • 职工受伤未参保也享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
    2023-05-05
    64人看过
  • 临时工保险问题:受伤后如何申请工伤?
    临时工受伤可以按工伤,临时工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受伤的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享受工伤待遇。临时工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的各项损失。临时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吗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你已经不属于该单位的人,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违法,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维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2023-07-13
    341人看过
  • 临时工也是员工应办理养老保险
    新庙农民工洪某在一家企业做仓库保管,但在该企业改制方案中对所聘用的临时工只作经济补偿,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洪某到劳动监察支队举报,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查询有关情况后得知,洪某1999年就到该企业上班,劳动监察员责令该企业为洪某补缴1999年至改制期间的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支付其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条、第七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2023-04-22
    79人看过
  • 工伤赔偿如何保护临时工
    1、虽然劳动者系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2、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享有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权利。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也没有及时为其申报工伤,故本来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身负担。重庆:“临时工”工伤赔偿应享受正式职工待遇重庆市一工厂临时工遭遇工伤后,厂方不同意按照正式职工待遇给予补偿。在当地司法部门的调解下,历时一年的工伤纠纷终于得以解决,这名受了工伤的临时工,按照正式职工的待遇享受了各项补偿和补助。余某系重庆长寿区八颗镇某厂工人,于2006年12月21日到该工厂工作。2007年5月3日他在冲床上操作时,右手食指不慎被截掉。事故发生后,该厂及
    2023-07-02
    343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受伤者的待遇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2023-04-22
    495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这要看受伤的原因,《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
    2023-04-28
    271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陪护人员条款解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治疗期间,医疗费用按工伤保险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企业和受伤职工或家属可以协商确定护理费用,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在治疗期间,护理费用根据实际需要的人员数量计算,并为每位职工提供每月相应的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和受伤职工或家属协商确定,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陪护人员工资计算方法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陪护人员工资的计算方法应符合同工同酬原则。在
    2023-10-23
    332人看过
  • 临时工参加工伤保险面临困难
    用人单位:买或不买有点纠结经营货运业务的黄先生因业务需要,会聘用一些短期工人,这些工人的工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为了方便,黄先生并未与这些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聘用时间和工作范围,工资按日或按每次运货量结算。为节省成本,他也没有给这类工人办理缴交社会保险。约一个月前,黄先生让两名临时工为公司运送货物,然而在运货途中,两名工人不慎发生车祸。事发后,黄先生为两名工人垫付了几千元的医疗费。他觉得,如果当初为工人买了工伤保险,这笔医疗费就能减轻不少。黄先生查阅相关法规却发现,要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操作上存在一定难度。工伤保险费用需按月缴纳,但由于临时工的工期具有不确定性,不知应按什么标准购买。如果不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再次出现意外时,公司的损失会更大。短期劳工:买保险不如增工钱务工人员周某与老乡一起,陆续在几个建筑工地接过活,对于单位是否为自己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问题,他说,在外打工好几年
    2023-06-04
    144人看过
  • 临时工受伤后能否享受医疗保险福利
    一、临时工受伤后能否享受医疗保险福利临时工受伤后一般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福利,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人身损害的,是属于工伤的情形,应该用工伤保险赔偿,不能使用医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
    2023-12-05
    272人看过
  • 试用期内受伤也有工伤保险吗?
    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劳动关系就已确立。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即使劳动者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其购买社保。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受伤的,同样享受工伤保险。知识链接:1、因为违章作业造成的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吗?《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作了列举,其中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条例第16条作出了排除性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才不得认定为工伤。因此,劳动者不论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保险待遇。2、工伤的范围有哪些?(1)在工
    2023-06-10
    379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2023-05-01
    200人看过
  • “临时工”谁来保护?
    很多单位里都存在着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之别,非正式员工包括了临时工、派遣工人等等,他们和正式员工一样努力,做同样的工作,但得到的回报却不尽相同。老朱是绥中县殡仪馆的一名火化工,在殡仪馆工作了20年,但他仍然是一名临时工,每月400元工资。老朱一直担心被辞退,曾两次申请转正,但都没能获批。2007年9月20日,老朱担心的事儿终于来了。领导找到老朱称你被解聘了,回家吧,开出的条件是给他20个月工资作补偿,不享受其他待遇。当时,老朱61岁,已过了退休年龄。老朱不同意,自己干了20年,得享受退休待遇啊。但领导表示,老朱是临时工,不是正式的,所以不能享受退休待遇。老朱不服,前不久诉至绥中县法院讨要自己的退休待遇。法院认为,从1986年开始,老朱虽然没有与殡仪馆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与殡仪馆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规定,老朱应该享受退休待遇,殡仪馆没有为老朱上养老保险,老朱的退休待遇应该由殡仪
    2023-06-10
    11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临时工
    词条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相关咨询
    • 临时工养老保险条例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1
      1.《劳动法》施行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不能因为“临时工”属于单位编外人员而不予办理。 2.按照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 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职工主要是指哪些员工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5
      1、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
    • 参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临时工怎样认定工伤?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7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
    • 临时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单位会给临时工工伤保险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临时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也和其他员工是一样的。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应当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范围包括临时工、劳务工或者短期派遣工。如果糜某是装饰公司的临时工,他们之间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因此糜某应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
    • 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职工可以享受那些福利待遇?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4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