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未支付对价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08:50:09 490 人看过

一、隐名股东未支付对价怎么处理?

1、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

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要求该股东将未出资的股权内部转让

出资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该股东协商要求其将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内部转让,之后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隐名股东享有的实际权利是否有规定?

现阶段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立法上没有对隐名股东作出明确的定义,仅对普通股东作了相关规定,对于是否认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理论界也颇有争议。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为“形式说”,认为隐名股东因未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记载,故不具备普通股东的形式特征,故不认可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

另一观点为“实质说”,认为认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实际出资;二是不存在规避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利用国家对某些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规避法律对主体的限制等。

隐名股东只不过是没有像其他股东一样把名字写出来,但是作为股东,即使是隐名股东也要遵守出资义务,在法定时间内没有及时出资也一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可归根结底,内地的法律制度对隐名股东的规定太不完善,所以现在隐名股东还有很多法律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5: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隐名股东相关文章
  • 根据隐名股东隐名的方式不同,可将隐名股东分为协议隐名股东和非协议隐名股东
    协议隐名股东是指隐名投资者与他人协商一致,以他人名义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隐名股东,称之为借名股东。非协议隐名股东是指隐名投资者未与他人协商一致,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或虚拟主体的名义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隐名股东,称之为冒名股东和假名股东。冒名股东是指投资者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以他人名义或冒充他人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隐名股东。假名股东是指以虚拟的不存在的主体的名义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隐名股东。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协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关系,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依合同约定。依借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法律关系的不同,借名股东可分为信托人身份的借名股东和委托人身份的借名股东。信托人身份的借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是一种信托隐名投资合同关系,借名股东作为信托人将其用于投资的特定财产的财产权移转于受托人(名义股东),由受托人(名义股东)以财产权人的身份以自己的名义将特定财产向公司投
    2023-06-28
    495人看过
  • 显名股东找隐名股东追偿怎么做
    一、显名股东找隐名股东追偿怎么做可以走执行异议诉讼的途径,向法院出具你们之间的管理协议书,请求法院变更执行人;关于显名股东的损失,你可以基于你们之间管理协议向隐名股东主张赔偿。你手头掌握的证据比较充分,你走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变更是没问题的。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2、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3、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
    2023-06-02
    319人看过
  • 隐名股东投资借款纠纷怎么处理?
    一、隐名股东投资借款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这是最有利于双方关系维系的处理方法,有利于避免双方产生更进一步的、不可修复的矛盾。2、调解。调解有以下三个特征:(1)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的,这与双方自行和解有着明显的不同;(2)主持调解的第三方在调解中只是说服劝导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而不是作出裁决,这表明调解和仲裁不同;(3)调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政策,进行合法调解,而不是不分是非,不顾法律与政策在“和稀泥”。3、仲裁。仲裁是现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但是价格相对较高。4、诉讼。也就是打官司。一般历时较久,但是费用相对较低。二、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注意的法律问题: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2、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
    2023-06-02
    161人看过
  • 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溢价款怎么支付
    一、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溢价款怎么支付(一)股权转让印花税不是双方缴纳,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1、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2、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
    2023-06-05
    310人看过
  • 隐名股东转为实名股东应该怎样办理
    一、隐名股东转为实名股东应该怎样办理应是直接适用《公司法》第71条第2款之对外转让股权规则,首先须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间达成股权转让合意,进而才能谈得上其他股东的同意问题,其他股东的同意才有意义。唯有如此,方能贯彻名义股东是公司真正且合法股东的立场。仅仅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能代替显名股东做出处分意思、处分行为,隐名股东不得自行主导公司变更股权登记,毕竟显名股东虽然名为“显名”,但“显名”这个定语并不会对其股东权利本身有任何限制,他拥有完整的股东权利,隐名投资关系仅作用于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隐名股东不得为无权处分。《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3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很明显,从立法逻辑上看,该款参照股权对外转让的思路,来规制实际出资人“转化”成为公司
    2023-06-02
    122人看过
  • 有隐名股东怎么做股东决议?
    一、有隐名股东怎么做股东决议?有隐名股东要做股东决议是可以由显名股东来代为实施此权利;隐名股东可以要求参加股东会,行使知情权等相关权利,但作为隐名股东,一般情况下是与某些显名股东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的,代持协议会对隐名的表决权等方面做出约定或限制,在股东会会议决议上可能无法行使表决权。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折叠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负责,有的则
    2023-04-13
    318人看过
  • 隐名股东显名要怎么做
    一.隐名股东显名要怎么做1.第一,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间达成股权转让合意。第二,证明出资系其本人出资,取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三,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仅仅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能代替显名股东做出处分意思、处分行为,隐名股东不得自行主导公司变更股权登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隐名股东如何显名隐名股东如何显名:隐名股东想要显名,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需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九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
    2023-06-12
    470人看过
  • 关于挂名股东、隐名股东
    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实际均由一方投入,该不出资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如实际出资人既想自己独自经营,又想利用有限公司的形式承担有限责任,为了规避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与挂名股东相对应,该实际出资的他人通常被称为隐名股东。在公司存在挂名股东、隐名股东的情形下,可按以下规则认定公司的股东:1公司工商登记有两名股东,但股东之间约定公司设立时,由一人全部出资,另一名股东不出资,也不享有股东权利。这种情形应认定公司设立行为无效,该公司实为私营独资企业。“公司”内部的权利义务关系按双方之问的协议处理,“公司”对外债务应由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2公司工商登记有三名股东,股东之间约定出资由其中两名股东投入,另一名股东既不出资,也不享有股东权利。这种情形下,公司设立有效,该挂名股东对外应承担股东责任,其与公司及其他股东之间的权利
    2023-06-09
    194人看过
  • 如何处理隐名股东的纠纷?
    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隐名股东作出了定义。有的从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内部关系角度作出定义,有的从强调隐名股东实际出资这个特点作出定义,还有的从隐名与显名的区别出发给出概念,而区别的标准大致有三种:一是是否记载于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名册中,二是是否记载于工商登记材料中,三是笼统地包括了前面两种。笔者倾向于第三种意见,认为隐名股东是指实际认购出资,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一、涉及隐名股东的纠纷处理原则有关隐名投资关系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围绕公司的三份征求意见稿中均作出了规定,江苏、上海、北京等高级人民法院也发布了指导意见。结合上述司法意见,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公司、第三人的关系处理上,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2、仅有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约定,并不会使隐名股东获得股东地位。还应有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
    2023-06-09
    101人看过
  • 隐名股东和干股股东
    隐名股东与干股股东干股股东,系指由其他股东或公司赠与股权而获取股东资格的人。干股的实际出资者也不是股东登记所载明的股东。干股股东一般是指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自身并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干股多是基于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奖励或者赠予形成的,确切地说干股股东是有实际出资的,只不过其出资是由公司或者他人代为交付的。故对干股股东资格应当予以认定。实践中也有将接受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取得的股份称为干股的,是否认定受贿者股东资格存在争议。本人认为应对受贿者予以刑事制裁,依法收缴其违法所得,通过拍卖转让股权确定新的股东。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隐名股东要依合同承担实际出资义务,并受到显名股东的监督,而干股股东往往无需承担任何的实际出资义务,往往是以一技之长而为其他股东或公司所青睐,使得其他股东或公司愿意为其出资或向其赠送股权;2、隐名股东在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材料上没有记载,而干股股
    2023-06-09
    474人看过
  • 隐名股东起诉显名股东纠纷怎么办
    可以书写起诉书到法院直接办理诉讼,隐名股东可以合法的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是以公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起诉为前提,如果没有人起诉,法院对任何案件都不主动审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诉,同意进行审理,称为受理。起诉的成立,标志诉讼中审判程序开始。一、起诉的流程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
    2023-03-15
    53人看过
  • 隐名股东侵犯显名股东权益有什么处罚
    显名股东侵犯隐名股东权益,隐名股东应保留代持股协议等证据,到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显名股东侵犯隐名股东权益怎么维权可以双方协议对隐名股东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首先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确认股东资格之诉的方式是以公司与显名股东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自己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主张;然后再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直接依据协议起诉肖某要求返还分配红利。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2023-08-12
    328人看过
  • 债权人要求隐名股东赔偿怎么处理?
    可以直接起诉隐名股东,要求进行赔偿处理,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但如果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合同保全有哪些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1、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2、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的权利。根据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不正
    2023-03-13
    61人看过
  • 如何理解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又称隐名投资人,是指实际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或认购出资,但基于规避法律规定或其它原因,对其股东身份并未进行工商登记及公司内部记载,从而不具备股东资格形式特征的出资人。因股份有限公司强调资本的紧密结合,其人合性被弱化,股东持有的股份一般情况下可以自由流通,有关隐名股东的争议一般很少发生,本文所指的隐名股东,仅适用于有限公司,并不涉及股份有限公司。与隐名股东相对应的概念是显名股东,即将隐名股东向公司的投资所对应的股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对外公示其为出资人的股东。具体可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并未实际出资,而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份额公示在其名下;第二种情况,虽实际出资,但公示在其名下的股权中有部分份额实际为隐名股东出资。隐名股东如何撤回投资款?股东撤回出资只有两种,一种是股权转让,一种是公司收购股权,如果股东要撤回出资,可以将股权转让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
    2023-08-10
    101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隐名股东
    相关咨询
    • 隐名股东是怎么处理债权人的隐名股东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8
      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但如果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隐名股东有责任支付债务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
    • 显名股东能如何对抗隐名股东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9
      1、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纠纷规定是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一般情况下这两个股东之间会存在着一个投资的协议,协议合法,可以认同隐名股东隐名股东用显名股东名义担保的规定是存在着实际的担保的效力,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 2、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
    • 隐名股东出资但未载入股东名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般的公司是多个股东一起出资设立的,股东在工商局都有备案,会有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等文件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既然没有这些文件,那么你提到的公司应该不属于两个以上股东的公司。 如果该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你朋友一人,但你又有实际出资,则你应该是隐名股东,应该与你朋友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免有争议时说不清楚。 我猜你说的“公司”应该是以你朋友个人名义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是个人独资
    • 名义股东需要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3
      股东资格的认定需结合是否办理的工商变更登记、是否持有出资证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内容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如果没有支付股权转让款,可能仅仅是股权转让协议的履约纠纷,不影响股东资格的认定;也可能协议中约定了股东权益转移的条件和时点,约定未付清股权转让款之前不发生股东权益转移,那么未支付股权转让款就不具备股东资格。因此,股东资格须结合多方因素和证据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