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需要签名确认刑事传唤
是需要签名确认刑事传唤的,若拒绝签字则表示拒绝传唤。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行政传唤和刑事传唤的区别
1.性质不同:治安传唤是一种行政措施,刑事传唤是一种侦查行为;
2.适用依据不同;
3.适用对象:治安传唤针对违反法规的人,而刑事传唤的适用对象是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4.适用程序不同:治安传唤不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刑事传唤要求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5.适用时限不同:治安传唤时限为24小时,而刑事传唤时限采取以12小时为一般,24小时为例外的原则。
6.是否可以强制传唤的规定不同。
三、警方传唤不去有什么后果
警方传唤不去的后果如果是治安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去,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如果是刑事传唤,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n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n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治安传唤转刑事传唤还需要出刑事传唤证吗
381人看过
-
传唤是否需要先立案,口头传唤需要传唤证吗
326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口头传唤嫌疑人是否需要传唤证,刑事案件口头传唤是否构成自首
414人看过
-
董事会决议是否需要手写签名确认?
432人看过
-
我国传唤证是否需要提供姓名?
317人看过
-
刑事传唤证还需要自己签字吗?
268人看过
-
刑事传唤能否异地传唤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3不能。如果要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是需要在本地进行传唤的,需要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传唤。 根据法律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
-
口头传唤是否需要制作传唤证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191、口头传唤当事人的时候不需要制作传唤证,工作人员只需要在询问笔录当中标注清楚对当事人是口头传唤即可,但在对犯罪嫌疑人口头传唤的时候,必须要出示工作证。 2、口头传唤必须是现场发现有违法行为,不然一般都应该制作传唤证的。
-
刑事传唤需要刑罚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1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
-
传唤是否需要证据?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3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不需要提供证据,但一定是在掌握了证据的前提下进行传唤,而传唤犯罪嫌疑人也是为了收集更多的证据,但是司法机关却不能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进行传唤。 根据法律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
你们刑事传唤是否需要通知家属啊?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0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第六十二条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