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大法律知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20:10:40 86 人看过

1、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3)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股份发行和转让

(1)股份发行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2)股份转让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股东知情权四大法律常识
    一、股东知情权的内容股东知情权是股东获取公司信息,了解公司情况的诸多权利的概括和总结,理当包括股东实现该种目的的所有的公司法上的权利。具体来说,股东知情权包括以下内容:1、查阅权查阅权,即股东查阅公司文件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34条、98条的规定,股东查阅权的对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在股东知情权的内容中,查阅权处于股东知情权的核心地位。2、复制权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股东复制权的对象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3、质询权质询权,即公司股东就公司特定事项请求公司予以解释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98条的规定,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023-04-12
    132人看过
  • 股份公司大股东的权利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都有哪些义务
    股份公司大股东权利包括知情权、资产收益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权、先认购新股权等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义务包括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股份公司大股东的权利是什么股份公司大股东权利有知情权、资产收益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新股权、退股权、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决议撤销权等权利。《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
    2023-06-05
    140人看过
  • 有限公司举办股东大会的法律法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必要的条件?(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2023-07-07
    424人看过
  • 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义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什么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设立股份
    2023-07-16
    436人看过
  • 公司股权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股权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股权,分公司就没有股权。享有股东资格的人会被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名册的内容有股东的出资额、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以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一、股东如何转让股权股东内部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股东股份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需要由双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向公司作出说明,由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二、入股需要签劳动合同么入股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但需要签订股权协议。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023-03-25
    202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审核-法律专题
    简介:办事依据《公司法》第三章第一节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办事条件一、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关键字: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办事依据《公司法》第三章第一节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办事条件一、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公司法》第73条)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法》第75条)3、股份
    2023-06-09
    471人看过
  • 有股东的股份有限公司有法人吗
    一、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有法人吗是有的,只要是公司股东就是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法人代表就是法定代表人,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代表。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
    2023-02-24
    106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中谁有股东大会提案权
    一、股份有限公司中谁有股东大会提案权?股东有股东大会提案权,但股份需要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议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持有股份数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股份数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股东会。具体要查看公司的章程。《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一百零二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
    2023-06-19
    322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认购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先认购权是指在同等情况下,股东具有先于他人认购股权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两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购买价格相同,但其中一个公司要求分期付款,而另一个公司要求一次性付款,那么后者的股东将具有优先认购权。这是因为,法律将认购权视为一种权利,而不是简单的购买优惠。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先认购权指的是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先于他人认购股权的权利。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两个股东购买同样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享有优先认购权。举个例子,如果一家公司规定购买股权可以分期付款,而另一家公司则必须一次性付款,那么后者的股东就无法享有优先认购权。 公 司 法 规 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优 先 认 购 权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在公司的股权转让中有优先购买权。具体来说,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此外,
    2023-10-09
    367人看过
  • 股东大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扮演的角色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如下: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
    2023-07-03
    396人看过
  •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设立的区别,有限公司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吗?
    一、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设立的区别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就在于: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只要不少于5人就可以。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限制,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没有限制,可以自由转让。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5.有限责任公司不用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多,流动频繁,需要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二、有限公司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吗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变更
    2023-04-12
    63人看过
  • 三河贸易有限公司诉。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三河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东风路。法定代表人:杨胜,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汤云,海湾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宋杰,国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办事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七星路。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欢×生。委托代理人:范安、陈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三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公司)因三和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保险公司南宁办事处之间的水上货物保险合同纠纷,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移送北海海事法院审理。原告三河公司诉称,被告为原告投保的货物灭失后,被告未按保险协议承担保险责任。原告多次索赔后,被告与原告于1997年4月15日、22日签订了两份新协议,约定被告在支付原告90万元的基础上,逐步赔偿原告“联机56”所载货物的全部保险金,但被告仍然没有履行
    2023-05-02
    89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召开的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是指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前,由全体认股人参加、决定是否设立公司并决定公司设立过程中以及公司成立之后的重大事项的会议。创立大会有以下特征:1、创立大会由全体认股人参加。所以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并缴足了股款的人,都有权参加创立大会,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其他的理由拒绝认股人参加创立大会。2、创立大会只在股款缴足之后、公司成立之前存在。创立大会只在公司设立的后期存在,即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才能召开,同时,创立大会在公司成立之后也不存在。在公司成立之后,股东大会即代替了创立大会。3、创立大会的性质与股东大会相当。创立大会是在公司成立前的决议机关,行使与股东大会类似的职权,即对一些重大事项进行决议。《公司法》对召开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规定如下:1、由发起人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的日期通知各个认股人。对于认股人较多或者认股人地址不详,不便于通知的,也可以在创立大会召开10日前将会
    2023-06-09
    303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适用哪些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一、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是哪些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法律上没有要求。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认缴制注册公司并不是说注册完公司之后就不用进行缴纳了,依然是需要缴纳的,就算暂时没有缴纳
    2023-03-20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与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2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
    • 有限公司持股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持股有限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7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
    • 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知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2
      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法律条款主要有:《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
    • 公司有知识产权纠纷,控股股东把股份转给第三方的法院怎样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0
      可以转让,但转让程序要受到公司章程约束。控股股东是否有经济纠纷,不影响其他股东的股份转让权利。如果控股股东并法院拍卖,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权。法院对控股股东股权的查封冻结也不影响其依法行使股东表决权和管理权,分红权,影响的只是禁止对外转让股权的权利。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有转让股权的法定权利,公司章程可以在程序方面进行一定限制,但禁止转让的约定无效。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必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 2022年股份转让的法律小知识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06
      1、在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人即使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且合同已经生效,在公司为其履行股东名册登记变更程序之前,尚不能认定其已取得了股东资格,只有在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之后,新老股东的交替方才在法律上真正完成,并具有了社会公示性。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有所不同。其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受让人即取得公司股权,合同当事人为记名股东的,应通知公司办理股东名册登记变更。 2、登记股权变更手续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