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身份犯的特点是什么?一探究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9:01:31 204 人看过

刑法中身份犯的特点如下:

1、在犯罪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而不是在犯罪活动或犯罪组织中形成的特殊地位;

2、特殊身份是行为人在人身上的特殊资格、地位或状态,并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因此,特定的犯罪目的和动机等心理状态不应归入特殊身份;

3、特殊身份总是与某些犯罪行为密切相关,与犯罪行为无关的资格不是特殊身份;

4、特殊身份可能是终身身份,也可能是一定时期或临时身份,这取决于身份的类型和刑法的规定;

5、特殊身份可能是出生等事实关系形成的身份,如男女、亲属关系,也可能是法律规定形成的身份,如证人、依法被拘留的罪犯,也可能是事实关系和法律规定形成的身份。

再犯和累犯有什么区别

(1)累犯前罪与后罪必须是故意的犯罪(特殊累犯除外);而再犯前后罪没有此种限制。

(2)累犯必的须以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和后罪应受一定了的刑罚处罚为成立条件(特殊累犯没有限制,只要求受过刑罚处罚即可,哪的怕只单独判处了过附加刑)而再犯,并不的要求前后两罪必须判处一定刑罚。

(3)累犯所犯后罪,必须是略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了免以后的的法定期限内(特殊累了犯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任何时间)实施;而再犯的的前后两罪之间并了无不时间了方面的限制。也就是说再犯包含了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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