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葬费一般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0:40:47 144 人看过

职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后,正式成为退休人员,随着年龄的增长,大多数退休老人的身体机能会逐渐退化,抵抗力和免疫力日益下降,健康状况也会不断变差,在病毒细菌的感染下疾病临身时,医治效果越来越差,当医治无效时最终要面对死亡,退休职工死亡后,社保资金会向其亲属发放安葬费用于逝者的服装、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等支出,那么,黑龙江省安葬费一般是多少呢?

根据关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了线上社会化发放。但在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上还处于由企业发放的管理模式。根据《关于提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为确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保资金安全,省社保局决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凡是2014年7月1日以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省局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在拨付到企业。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

二、对目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已销户的,为确保能及时让遗属领到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原渠道划入企业,暂由企业负责发放。

三、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需要有一个宣传的过程,才能确保发放。各参保单位要对离退休人员做宣传工作,即死亡后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暂不能销户,领取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再作处里。请各企业用3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将此要求让全体离退休人员知道,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不再拨入企业,由社保局实行社会化发放。(注:各省市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丧葬费、抚恤金发放程序:

1、职工去世后,生前所在单位通知劳资科;

2、劳资科凭火葬有效证明进行登记,根据规定核算丧葬费、抚恤金,出具领取丧葬费、抚恤金通知单(其工资、津贴自去世后下个月停发);

3、去世职工家属持通知单到财务处领取丧葬费、抚恤金;

4、有关材料分类保存。

5、领取退休(职)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金提供材料如下:

(1)《领取离退休(职)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金申报表》;

(2)死亡人员已注销的户口原件、复印件;

(3)《居民死亡殡葬证》原件、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丧葬费按个人退休月工资,一次性发给20个月工资加3200元丧葬费,在办结后次月拨付到原发放养老金的存折(卡)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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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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