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左肾“消失”索赔60万医院最终被判无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0:24:51 354 人看过

据广西政法报报道,曾轰动一时的广西河池市60万元肾失索赔案日前终审判决,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认为,医院方面无过错,遂驳回了原告的上诉请求。

因车祸受伤,1999年2月24日,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镇中心小学学生小韦入住河池地区人民医院(现为河池市人民医院)外二科施行脾破裂修补术,同年3月5日出院。两年后,小韦突然发现自己的左肾不见了。

2001年9月13日,小韦以因医院医疗行为有过错,使左肾不复存在为由,将河池地区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索赔60万元。根据广西公明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河池市中级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小韦的诉讼请求。小韦不服判决,于2002年10月20日上诉至广西高级法院。2002年12月16日,高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法院委托区高院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结论为:小韦左侧肾明显缩小为病理性萎缩,结合其腹部损伤病史,完全可以确认为血栓所致病理性萎缩。鉴定同时认为,小韦的肾萎缩是不可逆转的,因为是渐进性的,且不易发现,一旦发现已成定局,依现代医学条件无法治愈。认为河池地区人民医院限于当时的医疗条件无法诊断和发现小韦的左肾异常,认定小韦的肾萎缩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医院无过错责任。为慎重起见,征得当事人同意,法庭又委托了中华医学会广西分会组织广西医科大学泌尿科的3名教授审查区高院司法鉴定中心的结论,专家认为在小韦的肾萎缩过程中,医院无过失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母亲捐肾救儿16天后又被摘除状告医院索赔百万
    母亲冒着生命的危险,割下一个肾脏,捐给了已是尿毒症晚期的儿子。但母亲的肾脏,只在儿子的体内待了16天,因为出现排斥反应而被摘除。他们怎么也想不通,开始和医院闹起了长达三年多的医疗纠纷,并且提出数百万元的天价赔偿。不过,医院和专家却认为,出现这样的事情,实属医学的无奈,这是可以预见不可预防的并发症。肾移植16天后又摘除由于患有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20多岁的陈刚(化名)只好定期进行血液透析治疗。而为了一劳永逸地解除病痛的折磨,全家决定为他进行肾移植手术。母子连心,为了让儿子重新扬起生命的风帆,母亲毅然决定,把自己的一个肾捐赠给儿子。这个亲体供肾肾移植手术于2003年在南京地区的一家大医院进行,当时陈刚已经是尿毒症晚期了。但让陈刚和家人都没有想到的是,移植过来的肾脏非但没有在陈刚的体内发挥功效,反而发生了排斥反应。无奈之下,在肾移植手术后的第16天,陈刚只好接受了移植肾摘除手术。母亲捐赠给他
    2023-06-05
    359人看过
  • 平谷医院误诊癌症错切肾赔偿患者80万元
    良性息肉被误诊为输尿管癌,患者杨卫忠因此被平谷医院误切了右肾。拖着病体与医院打了近1年半的官司后,11日,平谷法院依据市、区两级医学会鉴定,确认平谷医院应承担误切杨卫忠右肾的责任,判决其赔偿患者损失80万元。2005年9月,感觉身体不适的杨卫忠到平谷医院就诊,被确诊为输尿管癌,随后接受了切肾手术。在术后病理检查中,杨卫忠得知自己被误诊了,他根本没有患癌症,却白白丢了右肾。此后,杨卫忠的左肾出现不适,他的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工作与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去年10月,杨卫忠与平谷医院对簿公堂,他提出高达170万余元的索赔。平谷医院虽承认误诊了杨卫忠,但认为这是医学科学发展受限导致的正常失误,该院不应承担责任。由于双方争议焦点是专业复杂的医学问题,法院特委托了北京市和平谷区两级医学会鉴定该起事故的责任。平谷医学会鉴定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3处明显过失,导致杨卫忠肾功能不全,医疗事故已达三级甲等,平谷
    2023-04-26
    492人看过
  • 13岁男孩右肾被误切医院赔偿27.6万
    近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蔺(化名)状告兰大一院(原兰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令两家医院共同赔付马蔺各种费用共计27.6万余元。2002年4月9日,13岁的马蔺因腹部疼痛到临夏州医院就诊,该院诊断为“右髂窝脓肿”,并实施了“切开引流术”。在手术后该院又诊断其为“右髂窝血肿”,4月22日由于马蔺病情加重,临夏州医院便将马蔺转至兰大一院(时名兰医一院),兰大一院诊断为“腹膜后巨大血肿”,并实施了手术,住院20天后出院。过了40天马蔺又因腹腔出血再次住院,于6月12日再次做手术治疗。6天后,进行了止血和右肾切除术。手术后马蔺再次出现血肿,经治疗仍然没有好转。11月14日,马蔺来到南京军区总医院就诊,经诊断马蔺的病情为“血友病”。马蔺在南京军区住院并进行了相应的治疗,住院148天后病情好转,于2003年4月出院。患者亲属索赔5
    2023-04-26
    435人看过
  • 在校小学生练跳绳摔伤学校被判60%担责赔偿
    参加小学组织的运动会,在赛前练习跳绳时不慎摔伤,学生、学校如何分担责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该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判令学校因未尽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义务,承担60%的赔偿责任。10周岁的周宇(化名)系渝中区某小学在校学生。2014年4月5日,周宇在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会赛前跳长绳练习时,因提前起跳、提前落地,导致双脚被绳子绊住,身体失去平衡而摔倒,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两天。后经鉴定,周宇左腕关节功能丧失,属十级伤残。协商无果,周宇将学校起诉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等80412.31元。庭审中,双方对自己是否已尽足够的注意义务各执一词。法院审理认为,为保证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学校组织学生进行跳绳比赛并无不当。但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本案中,学校应当意识到学生集体跳绳可能有摔倒
    2023-06-07
    92人看过
  • 女子产畸形儿索赔40万医院被认定无错驳回诉讼
    在怀孕期间,龚女士多次到某妇幼保健院检查,但是医院从未告知她胎儿存在异常或畸形。然而经过含辛茹苦的10月怀胎期后,龚女士却产下一个先天畸形的婴儿。龚女士和丈夫认为是医院的过错造成畸形儿的出生,于是一纸诉状将医院告至法院。日前,长宁区法院驳回龚女士的诉讼请求。今年29岁的龚女士家住闵行区。去年1月28日,龚女士由于小腹疼痛,丈夫马上带着她来到某妇幼保健院检查,医院诊断为异位妊娠待排。在此之后,丈夫每次都带龚女士在这家医院检查。同年4月,龚女士在医院检查时,超声波提示囊内见条状中高回声,但医生没有对她作出任何处理。两个月后,龚女士的超声波检查又提示出现异常现象,但是医生也没有对此作出任何处理。此后,龚女士又做了两次超声波检查,这两次检查没有出现异常。去年9月,龚女士产下一名婴儿,她发现孩子存在先天性小耳畸形、右外耳道闭锁等症状,且婴儿的外耳廓只保留少许,有明显大小脸等情况。龚女士和丈夫无法接受
    2023-06-05
    337人看过
  • 医疗过错致新生儿死亡医院一审被判赔偿13万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胎儿死亡的医疗损害纠纷案。根据鉴定结论中医院的过错参与度以及该起事件给原告造成的伤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医院向原告支付健康权的严重侵害。医院在对小李的治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给其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故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医院辩称,原告称未进行剖腹产是医院的过错,而国际上未首推剖腹产手术,故医院使用引产是正确的。医院对催产素的使用量和滴数均没有超过使用规范,没有过错。使用催产素时有专业医生观察,原告称没有医生观察是不符合事实的;本案胎儿窒息是产妇和胎儿自身原因导致的,与医院无关,胎儿重度窒息亦不是医院引产不当引起;胎儿只有心跳没有呼吸,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呼吸,没有呼吸不能按照正常人计算赔偿金。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被告医院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进行司法鉴定。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分析认为,医院对小李的诊
    2023-06-05
    425人看过
  • 小孩因医院错误注射药物遭受损失,索赔方法
    医院给小孩打错针的话,家属可以索赔的赔偿金标准为:第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第二,误工费。第三,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第四,交通费。第五,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第六,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诽谤怎么索赔诽谤的索赔方式为: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将予以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的,还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2023-06-30
    457人看过
  • 错失诊疗时机致瘫学子索赔260万
    高考时发病辗转求医,接到大学通知书时已是身体瘫痪。陈子军认为,为自己医治的市第三医院、广西医科大一附院及自治区人民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将三家医院告上法庭。历经8年时间的一审二审后,这起备受关注的调解2004年,陈子军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三家医院向陈家赔偿70余万元。一审判决后,陈家及三家医院分别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区高院于2006年做出二审判决,判定陈子军起诉3家医院构成违约行为的理由不成立,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2008年8月22日,陈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9月16日便收到了受理函。陈子军说:北京那边打电话告诉我,他们觉得这个案件我们这边说得在理(有道理)。在理这两个字,让我的信心一下全回来了。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亲自派人到南宁调解,陈家提出了88万—90万元的赔偿底数。陈母称,医院方面只肯赔付30万—40万元的赔偿。两
    2023-06-05
    440人看过
  • 因“肠梗阻”延误治疗后被迫换肾男孩状告医院索赔464万
    汉网消息(记者滕翔昊实习生熊王乐)3年前,16岁初中生董重因病住院,两家医院诊断其为肠梗阻,到第三家医院时已成肾功衰,最后换肾。董重为此将前两家医院告上法庭。一审两医院被判赔偿128万余元,两医院不服上诉,昨日,孝感市中级法院进行了二审。2004年四、五月间,董重因腹痛、腹胀,先后就诊于湖北航天医院和武汉某医院,被诊断为肠梗阻。同年11月16日,董重入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费442721.48元,交通住宿费8810元。董重认为,湖北航天医院和武汉某医院对自己病情判断失误,延误了治疗时机。2005年6月,董重到孝感市孝南区法院起诉两家医院,索赔464万余元。昨日庭审中,湖北航天医院和武汉某医院的代理人称,一审判决中的鉴定书存在明显疑点和错误,应重新鉴定。同时,对董重的后期治疗所需高额费用的计算依据不足。董重的代理人――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何耀和刘
    2023-06-05
    293人看过
  • 大学生失常家属索赔170万
    杨某2002年考入北京物资学院,为了准备专升本考试,他租住在该校教师宿舍楼而没有住宿舍。杨母说,儿子学习用功,只想拿到本科学位后当个成功的基金经理。2006年12月28日,该校校园网留言板上出现两条不当言论网帖,学校调查发现,发该帖IP地址与杨某的电脑相同,因此找到杨某调查。杨母说,当时儿子表示网帖不是他发的,其电脑平时不关机,同学串宿舍时经常玩,很多同学都有租住房间的钥匙。但校方要求杨某指出发帖人到底是谁,否则杨某就难辞其咎。2007年1月起,校方多次调查杨某,要求他承认问题,调查现场还架设了设备,对询问过程进行摄像录音。记者在录像截屏中看到,杨某当时的表情显得紧张、焦虑。杨母说,当时学校还警告儿子周末不许回家、不许离校,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开手机保证随传随到接受调查。接受一段时间调查,杨某回家后对母亲说,觉得没有尊严,人格被侵犯了。此后,原本性格平和的杨某情绪出现异常,时常一个人呆着不动
    2023-04-24
    248人看过
  • 患者死亡医院存在过错医院被判赔8.5万余元
    60多岁的杨老太太因突感胸闷被家人送到了丰台某医院急诊室,不想4个小时后杨老太太死亡。杨老太太的老伴和两个儿子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便将其告上了法院。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医院被判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5万余元。2005年10月26日早上5:10左右,杨老太太因突然感到胸憋被家人送在家附近的医院急诊室救治,据家属说,当时杨老太太神志清楚、精神佳、表情自然、言语清晰流利,能自主陈述病情并详细介绍了她患有尿毒症的病史和在医院透析的情况。急诊室医生当即诊断为心衰,为杨老太太注射了一支速尿,并让杨老太太做透析,但要等到该院透析室7点上班后才能做。家人陪着杨老太太等了1个多小时后,医院为她进行了血液透析、脱水、强心、吸氧等治疗。到了上午8:50的时候,杨老太太突然出现意识不清、呼吸急促、口吐白沫、口唇发紫的症状,医生立即对杨老太太进行了紧急抢救
    2023-04-26
    127人看过
  • 男子开车撞死名犬被索赔55万法院终审判赔14万
    一条名犬被车撞死后,主人索赔55万元。近日,(江西)上饶市中院终审判令保险公司赔偿14.0055万元,为这起“天价”狗命案划上了一个句号。肇事者撞死名犬2010年2月14日12时许,广丰男子刘志华驾车不慎撞死了同乡王红梅的爱犬。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刘志华负全责。王红梅说,这是比利时牧羊犬的一个品种马里努阿犬,属世界名犬。2010年3月25日,王红梅一纸诉状把刘志华告到广丰县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55万元。名犬价值成争论焦点由于刘志华驾驶的轿车在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永诚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限额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被列为第二被告。永诚保险公司与犬主人王红梅对这只马里努阿犬的价格争论成了庭审焦点。对于索赔55万元的“天价”,王红梅称,她是有理由的。早在2008年5月6日,王红梅就与玉山县某犬舍的经营者詹某约好,待这只狗达到配种条件后转卖给他,价格为5
    2023-06-05
    155人看过
  • 产钳助产失误医院被判赔5.4万
    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结了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由被告铅山某医院一次性赔偿原告汪-月(化名)医疗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计54739.79元。原告父母诉称,18日晚,原告之母唐某因怀孕临产到被告处住院,次日晚唐某被送入产房,经胎吸失败加产钳产后原告出生,结果原告出生时即发生窒息。原告家人在给原告换衣服时发现其右手瘫痪,经上饶骨科专家诊断为: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被告在处理原告出生时未正确判断胎位异常,产钳助产时操作存在严重过失,致使原告损伤,应当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据此,原告父母起诉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人身侵权而致各项损失共计100,000元;经审理查明,18日,原告汪-月之母唐某因怀孕到被告铅山某医院妇产科待产,19日中午唐某出现生产症状,当晚7时被送入产房,23时10分原告经胎吸失败加产钳助产后出生。原告
    2022-11-10
    219人看过
  • 术后视力下降医院有过错被判赔3万
    2020年5月,王先生因右眼不适,到华厦眼科就医,经诊断,王先生为右眼黄斑裂孔。术后不久就到了抽线时间,而医院却要求再做一次手术,术后发现右眼轻肿,也看不清东西。王先生质疑华厦眼科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要求对方赔14万余元。经一审二审判决,华厦眼科对患者的两次住院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50%的赔偿责任,判其赔偿王先生3万余元。《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司法鉴定意见,华厦眼科治疗行为有过错,并且该过错与王先生的视力下降的眼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华厦眼科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患者是否可以拒不支付医疗费?医院有过错患者拒不支付医疗费是不合法的,医患双方达成一致,医院进行救治后,患者方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
    2023-05-06
    18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患者被医院错切掉了左侧肾脏腺体,该如何处理索赔?索赔程序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27
      患者被医院错切掉了左侧肾脏腺体,该如何处理索赔?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发生医疗事故后,医患双方可以调解。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 患者做完手术后左肾消失不见了,医院需负责任吗?如何索赔?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8
      医院要负责,你先做,可以和医院协商解决,也可以向起诉请求损害赔偿。
    • 赔偿错误损失最终法院判决怎样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9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财产权之日起计算。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小学生在校下课间被同学摔伤致左手骨折应怎样索赔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8
      向学校和同学的家长索赔,列举两个被告,如需帮助,欢迎来电。
    • 2022年学生住酒店被困,错过考试索赔13万合理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4
      刘某被困厕所,虽然没有直接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但是因此错过了人生中一场重要的考试,其间接损失巨大。虽然酒店发方也存在过错,但是为刘某这一年补习的费用进行买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最终刘某因为酒店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获得4万元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