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供正常劳动低于最低工资支付时,应排除非劳动者原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8:05:13 436 人看过

同样根据《最低工资规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的情况,一般只能是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所谓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笔者认为,从这些要素都可以看出最低工资意义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因此,当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未参与劳动时,最低工资制度要求用人单位视作劳动者已经提供了正常劳动。比如: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选举、出庭作证等社会活动期间,均应视作提供了正常劳动。

本文前述案例中,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没有事情做,就不要去上班,有事情做会通知的,属于个人停工待活的情况。应当说用人单位有安排劳动者从事劳动生产的义务,现在让劳动者个人停工待活显然属于非劳动者的原因。

因此最终该案的二审法院判决认为:小陈的计件工资没有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与CF公司的生产任务不足存在因果关系,小陈没有按照CF公司的规定打卡上班与上诉人的生产任务不足也存在因果关系,CF公司未充分考虑自身生产任务不足造成被小陈没有正常上班的因素,不能视为小陈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而需要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至少支付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权利辽宁最低工资不低于3元/小时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非全日制用工所享权利作出规定昨日,随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通知的下发,非全日制用工这一新名词从此进入人们的视野。根据该通知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享有多项劳动权利。据悉,这些规定将从8月1日起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合同: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非全日制用工所享权利作出规定

昨日,随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通知的下发,非全日制用工这一新名词从此进入人们的视野。根据该通知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享有多项劳动权利。据悉,这些规定将从8月1日起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王恩州处长说,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工资:每小时不能低于3元

通知规定,全省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3元。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在法定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每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

社保:用人单位须缴工伤险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按照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含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条款的,应按照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方法缴纳参保;劳动合同中未含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条款的,劳动者应按照当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个人身份参保。

用人单位应当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保障:不签合同可举报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无故拖延或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劳动保护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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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8日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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