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证监会对券商资产证券化新规修订稿发布在即的表态,引发市场对新规落地的强烈预期。
目前,资产证券化新规则修订稿已初步起草完成,当前的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也为资产证券化发行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待相关规则细化成文后就会正式重启,一般征求意见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预计本轮资产证券化新规10月份正式出台概率较大。知名财经评论员宋某某昨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有关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的管理规则发轫于2009年5月,当时证监会下发了《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明确规定由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进行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的相关政策及监管要求;此后的2013年3月,证监会出台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对《试点指引》进行了较大程度的规范和修改;今年2月,证监会取消了资产证券化业务行政审批,并同时着手完善相关制度衔接和配套措施。对此,市场普遍预期证监会将对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实行备案制管理。
监管部门会选择合适的政策时间窗口,推出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新规。中国计量学院金融工程系系主任刘某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新规的出台会很快,一方面在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背景下,审批制到备案制是趋势使然,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能大大盘活存量、增加流量,而这正是当前国家促转型的一个内在要求。
据悉,在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行政审批取消之前,券商上报资产证券化产品方案往往要经过材料补正、两轮意见反馈等多个环节,从申请材料到产品获批,多数产品至少需要2个月才能落地。
资产证券化产品新规主要变化,重点体现在近期落地的资产证券将实行备案制,基础资产将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宋某某表示,这些举措将释放出强烈的积极信号,极大地提高资产证券化发行审批效率,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大发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某此前表示,资产证券化相关规则修订稿拟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化基础资产的真实性,将业务主体范围由证券公司扩展至基金子公司,实行证券自律组织备案管理,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自律监管与行政监管有机结合、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同时,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授权相关自律组织对基础资产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资产证券化是一把双刃剑,可作为盘活信贷存量之利器,带动GDP增长。不过在巨额信贷存量的背景下,实体经济若无加速运转的货币进入,新一轮资产价格上涨就会到来,估计目前还不会大规模推出资产证券化。宋某某表示。
刘某某指出,资产证券化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金融创新过程,其影响面非常大,放开以后会有大量的资产项目进入证券化的过程,对整个金融系统会产生冲击。所以一定要防范潜在的风险,完善技术支持。
-
资产证券化新规出台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411人看过
-
资产证券化业务将实行事后备案
283人看过
-
资产证券化业务实行事后备案
162人看过
-
证监会颁布实施券商资产证券化管理规定
384人看过
-
券商专业能力评价将全面指标化
351人看过
-
资产证券化将由银行间市场转移至交易所
254人看过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更多>
-
资产证券化管理暂行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2本规定所称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证券公司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适用本规定。前款所称特殊目的载体,是指证券公司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专门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殊目的载体。
-
资产证券化管理暂行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4本规定所称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证券公司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适用本规定。前款所称特殊目的载体,是指证券公司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专门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殊目的载体。
-
-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三条新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21因专项计划资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归入专项计划资产。因处理专项计划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专项计划资产承担。专项计划资产独立于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业务参与人的固有财产。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业务参与机构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专项计划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新规定是哪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2为专项计划出具现金流预测报告、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相关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中国XX依照《》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