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征收补偿和城市规划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34:16 247 人看过

高铁征收补偿与城市规划拆迁补偿有何区别。城市规划拆迁是指各级政府和各级有关部门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而制定的涉及规划建设的征地拆迁问题。首先,铁路建设征用补偿与城乡规划征用补偿要根据土地性质区别对待:(1)国有土地征用,其性质是征用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同时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的内容包括: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对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

3)对被征收房屋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的补偿;

4)给予被征收人的补贴和奖励。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交易两种。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但作了总则。还规定了部分事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进一步确定补偿相关事项。具体介绍如下:

1)房屋价值的确定:以市场价格为标准,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日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2)拆迁和临时安置费,因征收造成拆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支付拆迁费;房屋产权发生交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调换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具体数额没有法律规定。安置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的具体数额在补偿方案中体现。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各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除上述内容外,补偿协议还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产权交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2)集体土地征收的性质是国家改变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征收变成国家所有制。补偿内容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因土地用途而异。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被征收耕地前三年的年平均产值为基数,按年产值的倍数确定。在年产值的确定标准上,我国实行统一的征地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综合地价。(1)征地区综合地价的制定:省国土资源厅可以会同有条件地区的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各县(市)的征地区综合地价,(二)制定统一的年产值标准: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县(市)耕地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省内,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3)统一年产值倍数的确定:按照确保被征地农民原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范围内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为年产值的4-6倍。同时,法定倍数不足以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

其他土地被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2。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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