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4:23:59 482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1.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从事林木种苗进出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二)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种子烘干、风选、精选机等生产设备和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种子检验仪器设备。(三)具有林木种子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技术水平的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四)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种子进出口许可证明。2.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二)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3.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苗木生产的,还应当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4.从事林木种苗进出口业务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经营需要符合第1点及第2点的全部条件,从事苗木生产经营需要符合第1点及第3点的全部条件,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以上全部条件。

二、办理材料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附计划经营的林木种子目录

材料清晰,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

材料清晰,经营场所应提供房产证,生产用地提供土地证、土地用途证明。如租赁的还需提交租赁合同。

材料清晰,只从事籽粒经营的不需要提供生产类的设施、设备材料;从事苗木生产经营的,提供检验等相关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如委托检验的,需提交委托检验书原件及受委托种苗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

林木种苗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技术水平说明三者具备其中之一即可。(1.同等技术水平说明提供从事林木种苗工作的年限或参加相关林木种苗技术培训经历的证明。2.聘用的人员不能是行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从事苗木生产或者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提供。只经营不生产的不需提供。

材料清晰,登记表注明的内容应与公司当前情况一致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网上办事大厅省林业厅窗口”,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网上核准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办理机关(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1号之一广东省林业厅行政服务中心)。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经办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处级领导核查,处级领导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省林业厅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审核机关公章转报国家林业局。对予以许可的,由国家林业局向申请人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由国家林业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具有复议或诉讼权利及相关方式。

5.获取办理结果:审核机关自作出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办理结果,并告知申请人。审批决定由国家林业局作出审批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取得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根据省林业厅公布的申请材料目录,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转报:审核机关受理后在申请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审核机关公章转报国家林业局。

4.获取办理结果:国家林业局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国家林业局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审核机关自作出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办理结果,并告知申请人。国家林业局作出审批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取得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1号之1首层办公区所有窗口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广东省林业厅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修正)(2016年)

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证相关文章
  • 汕尾城区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种子企业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申请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且符合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种子企业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二)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种子烘干、风选、精选机等生产设备和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种子检验仪器设备。(三)具有林木种子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技术水平的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四)申请企业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育种科研团队;(2)具有试验示范测试基地;(3)具有自主研发的林木品种。2.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除第十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二)
    2023-11-14
    399人看过
  • 佛冈县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取得农业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的非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核;2.取得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的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核。二、办理材料提供提供提供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原件归还申请人字迹清晰,申请人签名。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佛冈县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提供实体材料,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
    2023-05-09
    147人看过
  • 高州除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之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申请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250万元;申请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00万元;2)具有完好的净度分析台、电子秤、置床设备、电泳仪、电泳槽、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冰箱各1台(套)以上,电子天平(感量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和万分之一)1套以上,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各2台(套)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3)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五项要求的种子仓库、晒场或者相应的干燥设施设备,营业场所200平方米以上;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有仓库300平方米以上,晒场500平方米以上或者相应的干燥设施设备,营业场所200平方米以上;4)经营常规稻、小麦种子的,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经营大豆种子的,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3吨/小时以上;经营棉花、油菜
    2023-11-29
    310人看过
  • 湛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原种、祖代种禽场和原种畜场)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2)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5)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二、办理材料通过当地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审核,并加盖申请人和当地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公章。加盖申请人公章。加盖申请人公章。加盖申请人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申请人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申请人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申请人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申请人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申请人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申请人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申请人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
    2023-05-09
    40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证
    词条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房产证
    相关咨询
    • 出售种子必须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3
      我国《种子法》第31条规定,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
    • 种子经营者种植种子的管理方式和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8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 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如何收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答: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它费用。常用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之义务植树篇洛林信息
    • 什么部门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林木种子管理机构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
    • 发林木种子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它费用。常用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之义务植树篇洛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