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再培交通肇事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3:00:18 443 人看过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6)路刑初字第306号

公诉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再培,男,1958年7月9日出生于湖北省宣恩县,汉族,初中文化,驾驶员,住宣恩县沙道沟镇林业村2组。因本案于2006年3月31日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4日被逮捕。现押台州市路桥区看守所。

辩护人郑春天,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台路检诉(2006)3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再培犯交通肇事罪,于2006年6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杨再培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3月30日晚,被告人杨再培驾驶牌号为浙J93369的微型普通货车,从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施家村驶往玉露洋村。20时15分许,被告人杨再培驾车途经白金线0KM+850M处即玉露洋村7区56号门前时,未在道路中间行驶且对前方行人注意不够,与蒋彩凤发生碰撞,致蒋彩凤颅脑损伤而死亡。经认定:被告人杨再培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杨再培将蒋彩凤送至医院后即离开,肇事方已作了经济赔偿。

上述事实,被告人杨再培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缪国才、周茂来、潘菊玲、杨彩凤的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图片说明、尸体检验报告、交通事故认定书、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再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车过程中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杨再培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已赔偿损失,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罪名成立。辩护人提出关于该被告人系过失犯罪、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的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但提出适用缓刑的意见不妥,本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杨再培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6年3月31日起至2006年12月30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金德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五日

代理书记员林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孟凡杰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罗山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孟凡杰,男,1967年2月14日出生。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2009年5月31日被罗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逮捕,同年7月28日被本院取保候审。罗山县人民检察院以罗检公刑诉(2009)8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孟凡杰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7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月23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孟凡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罗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5月31日11时许,被告人孟凡杰无证驾驶“海兰”牌二轮摩托车,带着妻子王XX由西向东行驶至省道337线91KM+150M处,在超越同向行驶的被害人熊XX所骑人力三轮车时与其相撞,致被害人熊XX摔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罗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孟凡杰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民事部分已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孟凡杰赔偿被害人亲
    2023-06-11
    135人看过
  • 交通肇事案刑事起诉状
    一、交通肇事案刑事起诉状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解山义(系解利宏之父),男,52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孟凡平(系解利宏之母),女,51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吴小艳(系解利宏之妻),女,28岁,蒙古族,农民,住通辽市开鲁县幸福镇四合福村。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解雨璇(系解利宏之女),女,3岁,蒙古族,住址同上。法定代理人吴小艳(系解雨璇之母),女,28岁,蒙古族,农民,住址同上。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公司突泉县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王铁峰;营业地址:兴安盟突泉县北环路被告人丁磊,男,29岁,汉族,司机,住乌兰浩市突泉县。请求事项1、判令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赔偿死亡赔偿金110,000.00元)。2、判令被告人
    2023-04-23
    1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案件,怎样处理交通肇事事故
    一、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
    2023-02-20
    101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再犯是否可判刑?
    第二次交通肇事罪能判刑,具体如下: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犯交通肇事罪怎么判刑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
    2023-07-02
    104人看过
  • 吕永伟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荥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吕永伟,男,1990年1月10日出生,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4月29日被荥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荥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荥检刑诉[2009]2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永伟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6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吕永伟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3月30日19时许,被告人吕永伟在无证的情况下驾驶牌照为豫AG5125的面包车沿贾峪大街自东向西行驶至贾工线主杆36号时,与步行自北向南横过公路的被害人陈xx相撞,造成陈xx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荥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认定,被告人吕永伟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吕永伟主动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已赔付各类经济损失共计13.8万元整。上述事实,被告人吕永伟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现场照片、鉴定
    2023-06-11
    52人看过
  • 付心民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付心民,男,汉族,初中文化。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4月13日被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被逮捕,5月21日被取保候审。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以郑金检刑诉(2009)117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付心民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7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付心民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4月8日15时许,被告人付心民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手扶拖拉机,沿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纬五路口右转弯时,与骑电动自行车沿经三路由南向北行驶的被害人丁XX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并致被害人丁XX重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付心民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上述事实,被告人付心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李XX证言、现场勘验笔录、事故现场照片、法医学人体损
    2023-06-11
    489人看过
  • 娄小喜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娄小喜,男,30岁。因本案于2009年4月26日被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郑州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王小辉,原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以郑金检刑诉(2009)99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娄小喜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6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因本案有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于2008年7月4日转入普通程序审理。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董伟、被告人娄小喜及其辩护人王小辉到庭参加了诉讼。因本案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二个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26日7时10分,被告人娄小喜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鲁R00690号五征牌三轮汽车沿郑州市金水区刘庄菜市场由东向西行至郑供广立线1号线杆处时,与行人刘天卫相撞,致刘××死亡
    2023-06-11
    208人看过
  • 许孝五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通许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许孝五,男,1971年10月24日出生。因涉嫌交通肇事于2009年5月14日被通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同年5月28日被依法逮捕。现押通许县通许县看守所。辩护人王安运、王天超,系河南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许县人民检察院以豫汴通检刑诉(2009)1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孝五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7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许孝五、辩护人王安运、王天超及被害人王永刚等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5月13日10时30分许,被告人许孝五驾驶严重超载的鲁REJ209号三轮汽车,沿冯朱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于庄路口处时,与前方同方向骑自行车王××相撞,致王××受伤,经抢救无效于2009年5月18日死亡。经认定被告人许孝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人许孝五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
    2023-06-11
    165人看过
  • 向高山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洪江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向高山,男,1974年2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3021197402011818,汉族,湖南省洪江市人,初中文化,农民,住洪江市岔头乡陶家村七组。2008年11月10日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洪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洪江市看守所。洪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湘洪检刑诉(2009)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向高山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3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唐玲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林安华、人民陪审员杨锡平参加的合议庭,于2009年3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书记员向兰枚担任记录。洪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铭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向高山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洪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11月7日,被告人向高山驾驶湘NS5893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其女友由洪江市安江镇驶往龙田乡方向,当日14时25分许,
    2023-06-11
    491人看过
  • 蒋朋涛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渑池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蒋朋涛,男,1966年6月17日出生,汉族,高中毕业,住洛阳市洛宁县医药局家属院。因涉嫌交通肇事于2009年1月23日被渑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6日被渑池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陕县看守所。渑池县人民检察院以渑检刑诉(2009)4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蒋朋涛犯交通肇事罪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检察员郭建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蒋朋涛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9年1月22日17时许,被告人蒋朋涛驾驶豫M65569号客车,沿渑池县英豪至西村公路由西向东行驶到西村乡休闲广场处时,因违章驾驶,碰撞路人王金章后又撞在同向在前的豫M07523号大客车尾部,造成车辆损坏,王金章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渑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蒋朋涛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方与被害
    2023-06-11
    287人看过
  • 陈瑞周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瑞周,男,50岁。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4月22日被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行政拘留,同年5月5日被郑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郑州市第一看守所。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以郑金检刑诉(2009)119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瑞周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8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董伟、被告人陈瑞周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22日5时许,被告人陈瑞周驾驶车牌号为豫A53810号的东风自卸货车沿金水区八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晟浩租赁站门前时,与被害人魏XX驾驶的一辆无型号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使魏XX、李XX受伤,后被告人陈瑞周驾车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XX头部所受损伤构成重伤。上述事实,被告人陈瑞周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
    2023-06-11
    157人看过
  • 党建朝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义马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党建朝,男,1965年4月14日出生。义马市人民检察院以义检刑诉〔2009〕7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党建朝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7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党建朝到庭参加诉讼。现本案已审理终结。义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6月7日20时许,被告人党建朝驾驶M37855号两轮摩托车,沿义马市朝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义马市第三中学南30米处时,与前方同向行走的郑XX相撞,造成郑XX受伤。后郑XX经抢救无效于2009年6月12日死亡。经义马市交警大队认定,党建朝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告人党建朝的供述和辨解;证人宋XX的证言;书证:义马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年龄证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协议书及收款凭证;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三门峡严信法医
    2023-06-11
    359人看过
  • 朱国理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朱国理,男,1964年8月4日生。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1月19日被驻马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3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驻马店市看守所。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驻驿检刑诉(2009)7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国理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4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潘启民、被告人朱国理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8年12月7日10时许,被告人朱国理驾驶豫Q11269号桑塔纳轿车沿驻蚁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前刘庄桥西处时,与王某某停在路南的三轮摩托车相撞,致乘车人高某某死亡,王某某及乘车人王某某受伤。经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认定,被告人朱国理负事故主要责任。上述事实,被告人朱国理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证言、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
    2023-06-11
    416人看过
  • 蔡大志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商城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蔡大志,男,1963年9月14日出生于河南省商城县,汉族。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2009年6月10日被商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9年6月24日经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6月25日被商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商城县看守所。商城县人民检察院以商检刑诉[2009]6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蔡大志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7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蔡大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6月10日早晨7时50分,被告人蔡大志无证驾驶豫SRB459号两轮摩托车,在行至商城县鄢岗镇杨桥村路段时,将正在行走的王某撞伤致死。案发后,被告人蔡大志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经商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蔡大志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双方已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上述事实,被告人蔡大
    2023-06-11
    4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杨浦区交通肇事标准如何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7
      一、现等级划分为死亡事故、伤人事故、财产损失。 1.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仅有人员死亡或者既有人员死亡又有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 2.伤人事故伤人事故是指仅有人员受伤或者既有人员受伤又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3.财产损失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是指仅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二、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
    • 杨浦区车辆间的交通肇事认定流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6
      的认定程序:(一)交通事故的办理程序向112指挥中心报警,112指挥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初步了解案情→是否道路交通事故→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作出事故认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宣布责任认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是否共同申请调解→组织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制作《损害赔偿调解书》→根据违法事实作出处罚。(二)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提交的资料(1)
    • 2016年杨浦区一般交通肇事认定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6
      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三)路权原则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
    • 交通肇事被拘留了,交通肇事案多久能结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3
      1,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至于交通肇事案多久能结案就要看办事效率了。
    • 2018杨浦汽车交通肇事处理流程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6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