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8:40:54 379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货物运输合同产生纠纷的,如果合同中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当事人可以按仲裁条款的约定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一、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

(一)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1、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

2、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物所有人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者货物保管人;

3、收货人:虽未参与运输合同的订立,但是运输合同的收益人,享有接收货物的权利的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如及时提货、支付运费、负检验义务等。

(二)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运输合同通常是标准合同,基本形式有托运单或者货物运单,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三)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

托运人享有法定的单方的合同变更、解除权,但对变更、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应当予以赔偿。

(四)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指具有独占地位以及其提供的服务具有公用事业性质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五)法律适用的特殊性

由于运输行业的特殊风险,法律对承运人的某些权益予以特殊保护。故除民法典外,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责任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的,应当遵循普通法和特别法的适用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4: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货物运输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质量
    货物运输合同可以约定质量,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1、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量及包装标准2、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3、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4、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5、货物的交接手续6、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7、年、季、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文书、表式、电报)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限量8、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9、变更、解除合同的期限10、违约责任1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一、什么叫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承运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包括水上、公路、航空、铁路以及联运等运输合同具有计划性,通常为格式合同。货运合同涉及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三方当事人,收货人虽未参加合同订立,但也依据货运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约定将承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通知收货人;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约定交付费用。中国
    2023-03-03
    452人看过
  • 运输合同货物损坏赔偿吗
    一、运输合同货物损坏赔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的,由承运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等原因造成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担】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三十三条【确定货物赔偿额】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承运人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1、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
    2023-05-03
    283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中地位
    货物运输合同注意事项: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2、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3、货物包装要求;4、托运人注意事项;5、承运人注意的事项;6、收货人的义务;7、货损赔偿方面。一、承运人注意的事项1、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2、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如逾期运到,应承担逾期运到的责任。3、承运人应按照通常的或者约定的路线将货物运送至约定的地点。通常的运输路线一般是指班列或者班轮运输,有固定的航次、班次、时间,固定的到达地,托运人随时可以办理运输手续。4、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5、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交付货物。交付时,发现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时,应会同收货人查明情况,并
    2023-03-10
    231人看过
  • 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可以开运输发票吗
    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可以开运输发票。运输发票可以直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备注栏里填写详细的货运信息名称,如果信息比较多可以附清单。开具的发票必须是真实发生的业务内容。一、物业公司用增值税准用发票可以抵扣吗物业公司用增值税准用发票是可以抵扣。但需要有凭证,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示,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而且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示,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二、1个点普票实际需要交多少税1个点普票实际要交1%的税。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
    2023-03-19
    474人看过
  • 对货物运输合同,可按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型以及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对货物运输合同,可按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型对货物运输合同,可按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型:1.按所运货物不同,可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运输合同与鲜活货物运输合同;2.按运输过程中运输部门是否有协作关系可分为一般货物运输合同与联运货物运输合同;3.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与管道货物运输合同。以上各类货物运输合同虽各具特色,但合同的订立、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双方当事人主要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以及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和为市场经济服务的目的等内容,却是相同的。二、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特征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有:1.货物运输合同主体的复杂性。2.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3.运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性。4.运输合同格式的标准性。三、货物运输合同托运方承担的违约责任有哪些物运输合同托运方承担违约责任有: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
    2023-06-25
    363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仲裁地点
    运输合同是承适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在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发生的纠纷,不同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即包括一方不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如无故拖延运输期限,又包括在运输过程或者到达目的地时,托运的物品被损坏、丢失,或者对运输工具、设备造成损害,以及旅客人身遭受损害所发生的赔偿纠纷。因此,与《民事诉讼法》第24条和25条规定的合同纠纷。这类合同纠纷,可能发生在运输合同始发地、中转地、也可能发生在运输到达地。当事人因为上述运输合同发生纠纷,经过双方协商,可以自行解决,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货物运输中产生纠纷其中不仅牵涉货物
    2023-03-29
    23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货物运输保险可以解除合同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 货物运输合同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1
      承运人与托运人应尽量签订书面货物运输合同,尤其在运输贵重货物与运输方式复杂的情形。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所签订运单内容应当尽量涵盖双方所约定的所有事项。 为了有效约束托运人或承运人,书面货物运输合同或运单要体现出双方当事人对的充分参与。如果该合同或运单是由某一方提供,该方要合理提示对方其中不利于对方的条款,并让对方确认。承运人提供的运单,建议尽量由托运人填写。合同或运单如果是由当事人代理人或者
    • 货物全损可以投保货物运输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9
      不可以的,投保的金额按照实际货值来投保,因为你投保的这个货值后期出险理赔的时候,要提供这个货值的证明的,所以避免后期理赔出现争议建议你按实际货值来投保,不过朋友你不用担心,进出口投保货运保险,保险金额都是货值加成1.1,这个1.1就是货值的100%了。货物全损了,加成的这个1.1就是赔付客户的运费,清关之类的其他费用,所以投保按照实际货值投保即可。
    • 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价值约定与运输价款不一致的,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19
      1、B更透露D欠下C運費未清,說明若D向C繳清欠款,B便願意更改。這樣做法有否違法? 答:僅僅只是透露這種說法,沒有證據證實,您想以此來論理缺乏依據,何況現在貨實際已經發出,討論此沒有意義。 2、因貨櫃滯留港口的費用,B向A說的價錢為真正收費的十倍,B濫收碼頭費用是否合法? 答:雖然沒有見到您的資料,但我初步判斷滯留港口的費用不會高達正常收費的十倍,因此,B的此種說法沒有依據,貴司可以要求B提供
    •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解决需要请律师吗(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9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赔偿限额根据中国民航局1996年制定的《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第45条规定, 第四十五条 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应按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货物没有办理声明价值的,承运人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赔偿最高限额为毛重每公斤人民币20元。 (二)已向承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的货物,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如承运人证明托运人的声明价值高于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