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物品的法律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7:36:59 347 人看过

一、扣押物品的法律条款

实施扣押物品的机关不同,依据的法律规定也就不同,规定的是否返还也就不一样,

公安机关、检察院扣押物品,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要返还或随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法院判决,与案件无关的物品要返还;

法院扣押物品,是当事人申请后采取的财产保全、执行措施,一般不会返还,折抵赔偿款等;

工商局扣押物品是为了进行行政处罚,要没收的。

《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二、扣押物品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不属于。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扣押物品并不属于上述范畴。

三、扣押他人物品构成侵占罪吗

非法扣押,占有他人财物一定时候违反《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

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可见除了要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必须具备“拒不退还”的行为才构成侵占罪。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什么是“拒不退还”有着很大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财物所有人发觉财物被侵占后,要求占有人退还而不退还的就是拒不退还。

第二种观点认为,拒不退还是指财物所有人向法院起诉前多次向占有人索要而不退还的行为。

第三种观点主张,拒不退还是指在一审判决做出前,占有人仍不退还的行为。

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在中国刑法史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就是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中也没有使用“侵占”一词。因而在确定侵占罪概念之前,有必要对“侵占”一词进行分析,因为“侵占”是侵占罪罪名中的关键词,它代表了侵占罪的主要内涵。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现代汉语词典》关于“侵占”的解释是:非法占有别人的财产。我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这二者所说的侵占的含义都是广义的,所指的是侵犯财产,包括盗窃、诈骗、贪污、抢夺等各种财产犯罪,还包括侵犯财产的各种民事侵权行为、各种利用职务的行政渎职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n 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6: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扣押物品依据什么法律
    刑事案件扣押物品依据《刑事诉讼法》,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扣押。对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扣押期限并未作明确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等,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从以上规定得知,刑事诉讼中的查封、扣押并没有明确规定,是根据案件处理情况而定的。当然,对于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场所等,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
    2023-08-11
    403人看过
  •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可以扣押物品吗
    法庭旁听人员喊话,扰乱法庭秩序,一般审判长或独任法官会制止;如果制止无效由强制法警带出法庭,并可以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只要其所携带的物品没有危险性,一般是不会扣押其物品的。如果是枪支、刀棍或带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会进行扣押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二十条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二)哄闹、冲击法庭;(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第二十一条司法警察依照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令维持法庭秩序。出现危及法庭内人员人身安全或者严重扰乱法
    2023-06-13
    53人看过
  • 扣押物品报警的法律依据与经济纠纷
    会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因经济纠纷扣押货物会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人是不能对别人的货物进行扣押,只有有权利扣押货物的机关才可以扣押。扣押车辆的法律依据及扣押车辆的时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2023-07-07
    339人看过
  • 侦查机关扣押物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第一百四十二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
    2023-06-13
    422人看过
  • 被经济纠纷扣押物品报警的法律依据
    会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因经济纠纷扣押货物会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人是不能对别人的货物进行扣押,只有有权利扣押货物的机关才可以扣押。一、父亲欠债被起诉冻结子女也会冻结吗父亲欠债被起诉冻结,儿女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只能对父母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原则上无权冻结儿女的银行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如果被执行人完成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会解封相关财产。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
    2023-04-12
    397人看过
  • 扣押物品在刑事诉讼法中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扣押。关于扣押物证、书证的具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侦查期间扣押物品要注意什么侦查期间扣押物品需注意以下内容:(1)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立即通知邮电机关。(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3)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4)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
    2023-07-05
    176人看过
  • 叫卖安检扣押物品是犯法的吗
    对因为安检而被扣押的物品进行叫卖的情形是侵犯了乘客的物权,被扣押的物品是因为不满足登机条件,或者乘车条件,为了安全考虑,而在安检时对物品进行扣押,如充电宝,化妆喷雾等。这些是乘客的私人物品,是有权利对这些物品进行索回的。机场以及车站理应为乘客提供有偿邮寄或者暂存保管的义务,公然对扣押进行叫卖触犯了乘客的物权利益,其自身的公信力也将会受到民众的质疑。安检被扣押的物品在进行处理时,有一定的期限,当乘客放弃取回或者超过规定时间,机场或者车站应该进行透明化处理,进行通知。
    2023-06-13
    318人看过
  • 私自扣押他人物品是违法的吗
    一、私自扣押他人物品是违法的吗未经许可擅自扣押他人个人财物属于非法行为。对于强行夺取或任意毁坏、占有公私财产者,处以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的拘留期,同时可处以人民币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处以十日以上至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期,同时可处以人民币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二、私自扣押他人车辆触犯了什么行为私自扣押他人车辆属于违法扣押,是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024-03-25
    175人看过
  • 派出所扣押物品的规定
    派出所扣押物品的规定有:1.与治安案件、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扣押。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驶证,可扣押。3.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可扣押。4.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可扣押。派出所扣押的钱能要回来吗?派出所扣押的钱能要回来吗?是可以要回来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作为作案工具(例如:贩毒所使用的毒资)、违法所得等的钱物,公安机关应予以收缴没收,上缴国库。对于嫌疑人的合法财产
    2023-08-09
    118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扣押的物品怎么处理
    一、非法经营罪扣押的物品怎么处理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二、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物品如何处理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物品处理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产和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进行批准,作出扣押决定;2、在现场勘查
    2023-03-27
    119人看过
  • 警察扣押物品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办案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其行为的情节和后果,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违
    2023-02-21
    160人看过
  • 扣押涉案物品的后续处理
    公安机关管理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调换、截留、坐支、损毁、擅自处理涉案财物。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涉案财物,应当保密。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开具相应法律文书。严禁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前或者行政案件受案之前对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措施,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对与本案无关,但有证据证明涉及其他部门管辖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财物,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连同有关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刑事案件涉案物品扣押期限一、刑事案件涉案物品扣押期限1、刑事诉讼中的查封、扣押并没有明确规定,是根据案件处理情况而定的。当然,对于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场所等,应当在
    2023-07-03
    475人看过
  • 如何正确处理扣押的公安机关所扣押物品?
    公安机关对扣押物品的处理为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对于有证据证明权属明确且无争议的被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且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的利益,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和估价后,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发还清单返还。扣押物品的法律依据实施扣押物品的机关不同,依据的法律规定也就不同,规定的是否返还也就不一样,公安机关、检察院扣押物品,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要返还或随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法院判决,与案件无关的物品要返还;法院扣押物品,是当事人申请后采取的财产保全、执行措施,一般不会返还,折抵赔偿款等;工商局扣押物品是为了进行行政处罚,要没收的。《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
    2023-07-26
    460人看过
  • 扣押物证书证包括哪些物品
    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1、在扣押时,应当注意全面、客观地分析物品、文件与案件有无关系、有什么关系,既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物证、书证,也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物证、书证。2、只有侦查人员才能行使对物证、书证的扣押权。扣押物证、书证是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权力,通常情况下,往往是与勘验、搜查一起进行的,因此,只有公安、检察等依法行使侦查权的侦查人员才能扣押物证、书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而且,侦查人员在执行侦查任务时应当持有并出示有关证件,不是在侦查案件的时候,也不得扣押有关物品、文件。3、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扣押。关于扣押物证、书证的具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
    2023-06-18
    4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诉法扣押物品条款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9
      我国刑诉法第114条规定:“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但是,在实践中,往往会遇到难以当场确认的物品,按照《扣押工作规定》,“不能立即查明是否与案件有关的可疑款物,可以先行扣押并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审查处理。”即“对扣押、冻结的款物,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解除或者退还决定,并通
    • 警察会把扣押的物品扣押多久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9
      例如刑事案件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的,对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扣押 行政案件,扣押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鉴定的,鉴定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的期间书面告知当事人
    • 物品被扣押的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2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凭扣押物品扣押工资表可以扣押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04
      1.扣押用人单位物品抵工资是不可以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调解
    • 扣押物品如何规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3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