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纠纷应该以谁的名义起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7:42:48 304 人看过

起诉集体土地争议应以村民小组或村委会的名义。村民小组和村委会是集体财产的管理人,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诉讼主体的村民小组和村委会有权提起诉讼。

一、土地征收公告有多久时间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同谁签订

将土地经营流转承包给别人,这就需要签订专业的合同才能合法生效,具体应该跟谁签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是本村村民,在第一次从村里统一分配到土地的时候,那么一般有村委会代表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因此签合同的时候就应该和村委会签,签完后所获得的就是该土地的承包权。

2、如果是从其他村民那里租地流转来的土地,那么则应该和原有的土地承包权所有者的那个村民签合同,而签完后所获得的是该土地的经营权,而不是承包权,这里要注意。

三、离婚户口没迁走赔偿有份吗?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因此,征地补偿费指的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以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前提。

若根据村集体的决议或自定的规定,离婚未出户的一方依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则即便是已经离婚,还是农村集体中的成员,可以分征地补偿款。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离婚后户口未迁出征地补偿款不影响发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6: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村集体以土地流转的名义出卖农民土地怎么办?
    以土地流转的名义出卖农民土地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农民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
    2023-08-05
    97人看过
  • 彩礼纠纷应该由谁先起诉?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夫妻关系是指由合法婚姻而产生的男女之间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
    2024-05-09
    186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以谁的名义提起诉讼
    一、个体工商户以谁的名义提起诉讼当个体工商户需要提起诉讼时,以谁的名义主要有以下情形:1.对于拥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诉讼中应以其登记的业主为原告,并在相关文件中注明其字号及业主身份。2.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情况则有所不同,此时应以字号为当事人,并同时列明业主的基本信息。3.对于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则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原告。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诉讼的明确性和公正性,同时也便于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二、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及权益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主体,在依法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享有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其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对其经营的资产和合法收益享有所有权。2.个体工商户还享有在银行开设账户、申请贷款、申请商标专用权、签订劳动合同及请帮工、带学徒等多项权利。这些权利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了广阔的经营空间和法律保障。3.个体工商户在从事生产经营活
    2024-07-10
    98人看过
  • 挂名股东的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一、挂名股东的纠纷应该怎么起诉?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二、诉状的基本结构民事诉状一般分为五大基本部分: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
    2023-06-03
    471人看过
  • 侵占集体土地可以起诉吗
    个人侵占集体土地可以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明和起诉状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送达开庭公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天,当事人将所有材料带到法庭进行辩论和质证。村民非法侵占集体土地怎么处理村民非法侵占集体土地可通过土地管理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第六十八条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
    2023-08-06
    363人看过
  • 农民或集体:谁应该得到土地补偿费?
    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分为两个部分:一、土地补偿费:是按照土地原用途和面积给予的补偿。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一部分的补偿费,应当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是按照地上的附着物即青苗给予的补偿。因为青苗是农民个人财产,所以这一部分的补偿费,应当归承包人所有。关于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2、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
    2023-07-05
    101人看过
  • 集体合同纠纷谁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集体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是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集体合同变更的主要情形是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一、集体合同纠纷谁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集体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四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集体合同变更的主要情形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2022-10-06
    169人看过
  • 集体土地以流转出让的名义转让给农民
    以土地流转的名义出售农民的土地是违法行为,农民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保护自己的利益。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3条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收入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擅自将农地变更为建设用地的,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的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直接负责人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2023-08-07
    287人看过
  • 集体土地的定义是什么,哪些土地属于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的定义是什么,哪些土地属于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又称劳动人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私地、私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在集体土地管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属于该村两个以
    2023-05-08
    450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起诉
    一、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起诉?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房屋拆迁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四、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费由谁承担?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
    2024-01-13
    479人看过
  • 派遣工劳动纠纷应该起诉谁
    一般情况下,建议将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一起列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以防万一遗漏当事人。遗漏当事人的话,可以会导致你浪费3-4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一、劳务纠纷调解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不是仲裁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二、民事调解书的区别1、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2、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3、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经双
    2023-02-23
    205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一、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土地纠纷的时效是在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4、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土地纠纷的概念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三、土地纠纷特征:1、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
    2023-04-26
    366人看过
  • 集体土地应该补充多少
    集体土地征用耕地应当补偿多少土地补偿费,是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是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的。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标准不得超过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树木的补偿标准也由当地政府制定。您可以参考佳木斯市的标准,然后检查您的标准。人工林补偿标准。林木胸径小于5厘米(不含5厘米)的,森林补偿费为20元/株;林木胸径为5-10厘米(不含10厘米)。2天然林补偿标准。胸径小于5厘米(不含5厘米)的林木,森林补偿费为24元/株;胸径5-10厘米(不含10厘米)的林木,森林补偿费为36元/株。农村集体土地分类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这里的建设用地是指有建筑物的用地。个人企业在土地上建设厂房,必须向土地部门申请用地并办理审批手续。根据《宪法》第十条,以私地、私山归集体所有为
    2023-05-02
    242人看过
  • 死者名誉权以谁的名义起诉
    一、死者名誉权以谁的名义起诉保护死者名誉权可以由死者的家属来行使权利。死者的名誉权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理由如下: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明确规定名誉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正是由于名誉权是以名誉作为客体的,决定了名誉权的本质在于权利人有权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有权排除他人对其名誉享有的权利的侵害。法律保护是权利主体的名誉权而不是作为名誉权客体的名誉这种法律事实。如果说死者存在名誉的话,那么受法律保护的应是死者名誉权,而不该是死者的名誉。《民法典》101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应包括保护死者名誉权,这点已为我国司法实践所证实。2、从权利的角度来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一定的利益范围。包括请求权,作出肯定行为的权利,和要求主管机关保护之权,同时权利还具有可变性和延续性,其可变性表现在享有权利的主体和范围,取决于立法者根据阶级意志和社会
    2023-04-27
    29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以谁名义起诉集体土地争议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6
      集体土地争议起诉的主体为: 1、村民小组可以作为行政诉讼主体,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 集体土地纠纷起诉必须以单位名义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7
      集体土地争议应以村民小组或村委会的名义起诉。村民小组和村委会是集体财产的管理人,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诉讼主体的村民小组和村委会有权提起诉讼。
    • 集体土地纠纷起诉流程如何(集体土地确权纠纷民事起诉状)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07
      发生土地纠纷应该由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如果对有关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关于集体土地纠纷如果是自然人(个人)起诉时应提交的材料 起诉状,也称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必务的,用以说明案件情况及我方主张的法律文书。(具体写作,请参阅本人编写的《民事起诉状的基本格式及写作要领》一文。 需要提交:起诉状正本1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
    • 集体土地纠纷如何请律师(集体与集体的土地纠纷)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3
      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承包合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其所签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志,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承包合同的效力提起诉讼的,集体与集体的土地纠纷应当依法受理,并可通知承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集体土地出租纠纷能起诉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17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其履行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发生争执。集体土地出租纠纷能起诉吗,对不履行的情况产生的争议,一般是指对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承担多少所发生的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