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具体内容是什么其行使要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3 01:51:53 359 人看过

夫谓债权人代位权者,乃指债务人本应行驶效力却未充分利用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拥有之权利,致使债权人权益遭受损害之际;

在这种情况下,为确保自身债权得以保全,债权人有权以自我名义替代债务人而行使其部分权利。

关于代位权之有效行使需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债权人与其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其次,债务人须具备针对第三方的到期债权,但该等债权必须排除那些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特定权益;

再者,债务人有怠于行使自我权利的情形,即若债务人具备在期限内行使其权利的能力和义务,却未能采取相应行动;

此外,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直接导致作为其债权人的债权在履行期届满后发生无法实现的危险;

最后,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其所涉及的权益范围不得超越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实际债权范畴。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要求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即债务人应行使且能行使却不行使其到期债权。应行使是指如果不及时行使,则该权利将有消灭的可能,如.请求权将因时效完成而消灭,受偿权将因不申报破产债权而丧失。能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权利并得以行使权利,而不存在无法行使其权利的情形,如债务人客观上不能行使权利,债权人则不得代位行使。
    2022-04-25
    261人看过
  • 行使代位权的内容
    一、行使代位权的内容(一)代位权是指因借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商业银行(贷款人)造成损害的,商业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借款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借款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行使代位权,银行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之诉,以次债务人为被告,以债务人为第三人。银行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借款人负担。(二)《民法典》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债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二、代位权行使的特点(一)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二)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三)代位权是债权人以
    2023-06-15
    175人看过
  • 关于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以及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方式有哪些
    一、关于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关于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二、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方式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两种。我国《民法典》中规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限制性规定。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随意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不当侵犯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债权人与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因代位权的行使产生纠纷。三、代位权行使的效力有哪些方面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
    2023-06-29
    51人看过
  • 债权人具体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时间
    债权人具体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时间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没有债权的存在,就没有代位权的存在。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3、债券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代位权为保全债权设立,故只能在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时,才能行使。4、债权已届履行期,债权人需在债权履行期届满时才能行使代位权。5、债权人须有权利存在,首先,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是债务人代位行使的必要条件;其次,债权人得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主要为财产权利,但也包括诉讼上的权利,比如代位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一、什么是代位追偿权?代位追偿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此处所说的
    2023-04-12
    245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及其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有以下构成要件:1、双方之间有合法的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权已到期;4、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首先,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这就是债权人的代位权。其次,债权人的代位权特点:(一)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也就是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比如,B欠A1万
    2023-07-27
    116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及行使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应当具有的法律特征为: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债权消灭的,代位权也随之消灭,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向法院申请。一、代位权效力有什么代位权的效力如下:1、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丧失。2、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债务人。3、当代位权成立,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的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灭。二、代位权的概念和特征包括哪些1.代位权的概念: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2.代位权的特征:(1)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权人直接获
    2023-03-25
    479人看过
  • 债权转让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内容
    债权转让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
    2023-03-05
    93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具有哪些要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一、把房子过户给亲戚躲债可以吗是不可以的,该行为已构成为逃避债务转移资产的行为,债权人可申请撤销该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是否有效为逃避债务,当事人无偿转让房产的行为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通过无偿转让或者放弃债权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三、法律规定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效吗法律规定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是有效的。但是该行为可以被撤销,一旦撤销则自始无效。根据2
    2023-04-12
    137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内容
    一、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内容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适用条件包括: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已届清偿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管辖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管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的,一般是由次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协议有约定借款发生地为履行地的,由约定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
    2023-09-22
    165人看过
  • 行使代位权具体会有什么后果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具体后果为:1、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由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2、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可向债权人主张。行使代位权具体会有什么后果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n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
    2022-07-05
    217人看过
  •  代位权行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代位权仅适用于债务人已到期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不仅包括债权,还包括其他权利,包括实体上的权利和诉讼上的权利。实体上的权利包括物权、物上请求权、形成权、撤销诉讼、代位权、受领权、继承恢复请求权、继承中特留份权利人的扣除权;诉讼上的权利包括中断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权利。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代位权仅适用于债务人已到期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除了债权外,还应包括以下权利:1、实体上的权利,具体包括物权、物上请求权、形成权、撤销诉讼、代位权。受领权、继承恢复请求权、继承中特留份权利人的扣除权;2、诉讼上的权利,如中断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权利。 代 位 权 在 诉 讼 中 的 作 用 有 哪 些 ?代位权在诉讼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代位权是指当一方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
    2023-09-09
    439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抗辩事由具体有哪些?
    一、债权人代位权抗辩事由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2、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此处所说的权利,首先是指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其次,债务人的权利主要是债权,但又不完全限于债权,还包括其他权利,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优先权等。第三,此种权利必须是可以依法请求的。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应当而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所谓应当行使,是指若不及时行使权利,权利即有可能消灭或减少其财产价值。所谓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行使权利的障碍。怠于行使权利的表现主要是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如果债务人虽怠于行使权利,但并不影响满足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则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应当
    2023-06-01
    224人看过
  • 具体如何行使债务代位执行权
    债务代位执行权的行使,需要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可以冻结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并通知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该执行人的债务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具体如何行使债务代位执行权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
    2022-06-27
    264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有哪些权利
    “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既然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那么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就有权对债权人行使,否则对次债务人是不公平的。该条文中的“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实际上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次债务人还有权对债权人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而且债务人没有行使自己的抗辩权,次债务人仍有权行使,否则,对次债务人同样是不公平的。有抵销权吗在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时,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作为拒绝对债权人清偿的理由,因为抵销了,债消灭了,代位权就被消灭。问题的关键,是次债务人作为被告,其抵销权是向债务人行使,还是向原告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作为原告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是以自己的名义,但直接行使的是债务人的债权
    2023-04-21
    9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1、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 2、代位权的标的除了债权外,还应包括以下权利:实体上的权利,具体包括物权、物上请求权、形成权、撤销诉讼、代位权。受领权、继承恢复请求权、继承中特留份权利人的扣除权;诉讼上的权利,如中断诉讼失效,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权利。
    • 代位行使债权具有什么方面的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1
      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的是债务人的权利,因而不得超出债务人的权利范围,也不得超出债权的范围。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受领时虽可代位受领,但受领的财产不得专供清偿自己的债权,也不得自行抵销自己与债务人的债务,如欲以自己受领的财产清偿自己的债权,需经债务人同意且必须是仅有一个债权人。如果有数个债权人时,对各个债权的清偿,应依法律规定的清偿原则,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
    • 债权人代位行使的行使权利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05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限制范围: 1、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且我国法律规定代位权一般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行使,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随意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具有哪些法律效果?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1
      1、对债务人的效力 虽然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但权利行使的结果仍归属于债务人,即债权人对第三人的请求权或有关权利归于消灭,所获得的利益应归债务人。代位权并非是优先受偿权,只有债务人怠于受领时,债权人才可代位受领,但仍将受领的财产列为债务人总财产之列,以作为强制执行之预备。此外,债务人还有请求债权人交付所受领的财产的权利。 2、对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效力 对于第三人即次债务人
    •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什么?债权人代位权具有哪些特征?具有哪些特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9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什么?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具有哪些特征?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此点不同于代理权。(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此点与债权人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