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决定由哪个机构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4:13:15 364 人看过

行政执法决定,一般情况下应当由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做出,具体为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作出。但如果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等,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

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由谁作出

一般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影响公共利益以及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应当经专家论证或评审以后,作出决定。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资格相关文章
  • 执行行政处罚的机构是哪里
    执行行政处罚的机构: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政处罚的执行机关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一、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的区别1、所属关系,即范围不同:行政机构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组成部分,一般表现为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办公机构和办事机构,一般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行政机关是一定行政机构的整体,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独立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行政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2、概念不同: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即狭义的“政府”。是国家按照宪法和相关组织法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二、处分和处罚的区别什么(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
    2023-06-22
    237人看过
  • 直接强制执行可以由行政机关执行吗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一、行政处罚中有哪些强制执行措施1.加罚。加罚是指被处罚的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在原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处罚的幅度,具体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原处罚决定仍应执行。这里应指出的是,加处的罚款是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收缴的罚款,属于执行罚的范畴,不是一种行政处罚。所谓执行罚,是指当事人不及时履行他人不能代为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以采用科以财产上新的给付义务的办法,促其履行义务,如对勒令停业的
    2023-02-17
    87人看过
  • 专利执法行政复议机构
    专利行政复议的机构,也称专利行政复议的机构的主管机关。与专利行政复议的两类申请人一致,也存在专利行政复议的两类机构。第一类机构,《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性质上相当于国务院部门,因此,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其本身进行复议。当然,尽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与作出复议决定的机关同一,但内部的处理部门却可以不同。根据《行政复议规程》第3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以下简称“法律事务处”)负责行政复议的具体工作。第二类机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所以,此类行政复
    2023-04-03
    224人看过
  •  拘役管制罪犯由哪个机构执行刑罚?
    拘役管制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或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刑罚,具体情况视犯罪情节而定。拘役是一种轻刑罚,适用于犯罪的客观危害程度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情况。在拘役的适用上,可以与有期徒刑、管制同处于一个法定刑幅度内,也可以与其他刑罚并罚。如果犯罪分子具有从宽处罚或从轻处罚情节,拘役也可以作为从重或从轻量刑结果适用。拘役管制的罪犯由哪个机构执行刑罚,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被判处拘役,则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2.如果被判处管制,则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中包括拘役和管制两种比较轻的处罚。被判处拘役的条件:对某一罪犯是否适用拘役刑,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的客观危害程度较轻,只需要处以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二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只需要以短期关押,就可以达到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司法实践中拘役的适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当拘役与有期徒刑共处一个法定刑幅度,作为法
    2023-09-01
    368人看过
  • 由哪一法院执行判决
    一、由哪一法院执行判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只所以这样规定,有如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上级法院不仅承担着审理应该由它审理的第一审按件、二审案件,同时还承担着指导下级法院工作的任务,如果二审生效判决全部由二审法院执行,将使二审法院的工作量大大增加,不利于二审法院履行其他职责。按照我国法律级别管辖的规定,根据案件的影响大小,确定了不同的级别管辖,一般随着法院层级的提高,管辖的案件数量也呈递减之势,由同一级别的法院执行更符合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二、法院强制执行的常见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
    2023-06-06
    103人看过
  • 吊销营业执照由哪个行政机关作出
    一、吊销营业执照由哪个行政机关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决议乃由位于企业所在地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出之决策。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乃是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于违法经营之企业法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惩戒手段。当企业法人经由吊销营业执照之后,应依照法定程序展开清算工作;待清算程序全部完成且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之后,方可宣告该企业法人消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吊销营业执照后果是什么在企业的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之后,所显露出最为显著且重要的法律效应便是丧失或者暂时失去了法律上的“人格”特征。首先,企业自身将无法再行使原本所具有的生产经营权力。其次,相较于其他组织形式的法律实体,公司失去了法律规范保护下的多项权益请求权利。由于法律只是对具备特定条件和资格、合法行为
    2024-07-06
    319人看过
  • 重构行政诉讼执行机制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已被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笔者认为,行政诉讼执行机制的问题在修改时不可忽视。行政诉讼的执行,是指法院的执行组织对业已生效的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在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从而使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实现的法律活动。当前,行政诉讼执行问题(特指被告败诉时的执行)是法院面对的一个难题。虽然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在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但实际上,因有的行政机关无视法院权威及法律本身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的无力等原因,使得法院的执行措施难以奏效。行政诉讼执行难严重影响了行政诉讼案件裁判的公信力,因此,笔者建议在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中,对执行机制作如下重构:一、改变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强制执行体制以司法执行为依托的模式,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义务,由人民法院转送该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以作出相应决定的方式
    2023-06-06
    119人看过
  • 劳动教养由哪个机关执行
    在我国,目前承担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犯人的劳改机关有五种:(1)监狱。即实行最严格管理,关押改造不宜从事监外活动的重大刑事犯的劳改场所。(2)劳动改造管教队,简称劳改队。即监管适宜在监外劳动的刑事犯的劳改场所。主要收押被判处有期徒刑而刑期在一年以上不属于监狱收押范围的罪犯。(3)少年犯管教所。即监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年罪犯的劳改场所。(4)看守所。看守所主要是羁押未决犯的场所。但它亦可监管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便送往劳动改造管教队执行的罪犯。故而看守所亦属劳改机关之一。(5)拘役所。即监管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劳改场所。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
    2023-05-01
    203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责令停产的决定由哪个部门作出?
    一、行政强制执行责令停产的决定由哪个部门作出?由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作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
    2023-06-02
    205人看过
  • 缓刑在哪执行、对缓刑犯考察由哪个机关执行
    一、缓刑在哪执行由于被判缓刑不需要实际进行羁押,限制或者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因此严格来说缓刑没有具体的执行地点。二、对缓刑犯考察由哪个机关执行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公安机关作为考察工作的组织者,不仅应将缓刑犯列为重点人口依法进行管理,并确定考察单位和考察措施,还应负责领导和监督各单位和基层组织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并给予方针政策上的指导。配合考察的单位和基层组织除应建立相应的考察机构、指定专职人员外,还应认真地做好具体的、适当的帮教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缓刑犯进行帮教工作,与他们谈心、交流、关心和督促其自觉改造,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缓刑考察情况。考察的内容,主要就是看他在考验期内是否再犯新罪和是否遵守缓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所谓“新罪”,是指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一切罪行,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同种罪和不同种罪、较重的罪和较轻的罪等等。如果缓刑犯在缓
    2023-04-17
    184人看过
  • 监外执行是哪个机关执行
    一、监外执行是哪个机关执行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是公安机关。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二、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罪犯的不同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执行条件不同监外执行关押中出现有碍关押执行的情况,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撤销条件不同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
    2024-01-06
    487人看过
  •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由哪个机构负责?
    取保候审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向哪里申请取保候审是向办案机关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如果可以取保候审则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
    2023-07-07
    196人看过
  • 野生动物保护由哪个机构来具体执行?
    主管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部门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分管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国务院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由哪个部门管?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一章第七条:国务院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章第七条第十二条: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结果,确定并发布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相关自然保护区域,保护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保护、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对不具备划定相关自然保护区域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规定禁猎(渔)期等其他
    2023-07-09
    378人看过
  • 拘役加缓刑由哪个司法机关执行
    拘役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拘役是自由刑的一种,而缓刑是与判处实刑相区别的执行方式。拘役也可以被缓刑,但是缓刑不一定是拘役,缓刑可以适用于有期徒刑等。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一、拘役缓刑是否开除公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也就是就,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被判刑后,就会被开除,而不一定是实刑,也包括缓刑。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
    2023-06-21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 更多>

    #职业资格
    相关咨询
    • 国家行政强制执行法是由哪个机构设立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7
      法律设定了行政强制执行。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一)加罚款或滞纳金;(二)划拨存款和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产;(四)排除障碍,恢复原状;(五)代表他人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强制执行是由行政机关执行还是法律解决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须由法律规定,对于个人来讲法无禁止即自由,但是对于机关来说任何事情都必须有法可依,否则即为违法,行政强制执行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以必须由法律规定。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决定由谁下达?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4-14
      (一)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四章规定强制执行。(二)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三)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机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28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是: 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
    • 请问罪犯执行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执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4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