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9:32:38 121 人看过

第一条为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工作。

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并设立征地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征地方案;

(二)发布征地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备案;

(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

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下征地补偿工作:

(一)发布预征地公告;

(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并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五)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备案;

(六)按规定拨付征地补偿费用;

(七)责令限期拆迁腾地;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征地补偿工作。

各区的征地补偿费用概算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各县(市)的征地补偿费用概算由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但应当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除外。

第五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征地工作中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委托给征地事务机构承担。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下列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一)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

(二)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事项;

(三)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

(四)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

第七条征地补偿费用总额的80%应当在征地公告发布前存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财政开设的征地补偿专用账户,其余部分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发布前足额存入。未足额存入的,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

第八条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第九条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征地年产值标准,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征地年产值倍数,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另行提高安置补助费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直接拨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提高的安置补助费按照一类水田征地年产值标准的5倍计算。

第十条青苗、林木、水产品的补偿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征地范围外的专业鱼池因施工需要降低蓄水深度的,按降低水位的比例乘以该专业鱼池的征地年产值标准予以补偿;养殖水深度降到不足50厘米时,按照征地年产值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06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为依据。

第十二条未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06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由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认定:

(一)1987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房屋,一律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

(二)市区范围内,1982年4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兴建的房屋,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街道)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建筑处理。1982年3月3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未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合法建筑对待。

(三)县(市)辖区内,1987年1月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对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期间向区、县(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规划、建设、房产部门审查后予以确定。

第十三条拆除非农业户或采取货币安置方式的农户的住宅,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房屋补偿费、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和购房补助费。

第十四条拆除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方式的农户的住宅,应当支付房屋补偿费、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

拆除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方式的农户的住宅,需要重建的,另行支付重建用地补助费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重建用地的规划设计、用地和报建手续、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等。

第十五条征地范围内不能搬迁的室外生产生活设施、农业生产用房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包干补偿。需要易地修建的水塘、水库,按照原蓄水容积及规定的标准补偿。

经批准的临时建筑,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按照建筑结构的重置价格结合使用年限剔除残值后补偿。

第十六条拆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给排水、燃气等设施需要补偿的,由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后再给予补偿;废弃不用的不予补偿。

第十七条拆除企业房屋,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涉及生产设备搬迁的,按照设备的拆卸、安装、搬迁台班的实际工作量计算;不能搬迁的,按照规定的标准包干补偿。

第十八条拆除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房屋过渡补助费、按期拆迁房屋奖励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拆除砂石场、预制场、砖场,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包干补偿补助。

第二十条采取货币安置方式的农户的农用工具、牲畜,由农户自行处理,并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一条征地范围内坟墓迁移,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二条各类征地年产值倍数、房屋补偿标准、生产和生活设施补偿标准、搬家补助费标准和过渡补助费标准等,由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并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现行补偿标准附后)。

第二十三条国家建设使用国有农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村民住宅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其补偿、补助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经批准依法收回国有农场、林场等农用地,其补偿、补助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除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外的其他补偿、补助费标准,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2000年3月16日发布的《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本办法实施前已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的,按原有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长沙市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办法
    为落实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06]4号)的规定,结合长沙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免费职业介绍补贴范围市、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以及从事就业再就业援助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颁发《职业介绍许可证》,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并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诚信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二、免费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一)介绍成功的职业介绍补贴凡免费介绍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求职人员成功实现就业的,按50元/人次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对帮助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残疾人、复员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
    2023-06-10
    302人看过
  • 湖南省专利实施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法规标题】湖南省专利实施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湖南省专利实施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奖励范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必须是已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必须是公开两年以上的。“经济效益”包括直接经济效益(或称一次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或称二次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是指已经取得的直接(一次)累计净增经济效益和年均净增经济效益(两者同时列出),如净增销售收入、缴纳税金、利润;间接经济效益是指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以及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等。经济效益必须取得有关证明。“社会效益”一般是指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消除公害污染、保持生态平衡、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提高国防能力、保证国家和公共安全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等。第三条授予金奖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被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
    2023-04-23
    202人看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实施办法》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现将《湖南省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一九五八年以来,我省对计税土地上种植的茶叶、水果、油茶、油桐等四个品种征收了农林特产农业税。近几年,随着农村实行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许多农户专业承包或自营农林特产生产项目。为了平衡税收负担,增加财政收入,应全面开征农林特产农业税。对已计征农业税土地的农林特产可以照征农业税,也可以改征农林特产税,但应避免重复征税。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湖南省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实施办法根据国发「1983」179号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凡从事农林特产生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农户、兼营农林特产的城镇居民,农村经济联合体,乡(镇)村集体经营的农林牧渔场(站、所)及国营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学校、团体、寺庙等单位,都应当缴纳农林特产农业税。
    2023-06-07
    302人看过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汽车违章在什么地方
    1、长沙车管所城北分局。地址:开福区芙蓉北路蓉北路一段88日。电话:96588。2、长沙车管所城南分局。地址:天心区雀园路和书香路的交叉点。电话:96588。3、长沙车管所城东分局。地址:芙蓉区农大道1号。电话:96588。4、长沙列车员所中南分局。地址:长沙县中南汽车世界A3区。电话:96588。5、长沙列车员所潇湘分局。地址:岳麓区金江路。电话:96588。6、长沙市城西列车员分店。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466号。电话:96588。7、长沙县车管所。地址:星沙镇申湘路1号。电话:84010500。8、宁乡县车管所。地址:宁乡市白马桥街袁家湾玉园路与玉兴西路交界处。电话:8785971。9、望城区车管所。地址:望城区大泽湖街东马社区。电话:88175907。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交通违章去处理带什么证件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4、现
    2023-08-06
    259人看过
  •  长沙市征地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本条例旨在加强征地补偿安置管理,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保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本条例旨在加强征地补偿安置管理,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保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安置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征地补偿安置,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包括其他合法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下同)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辖区范围内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范围内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但是需要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
    2023-11-06
    65人看过
  • 湖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已被修正]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具体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占用下列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建房或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本办法缴纳耕地占用税:(一)种植农作物的水田和旱土,包括熟地、当年开荒地、轮歇地和占用前3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二)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附带种植桑树、茶树、果树和其它林木的土地及围垦利用的湖田;(三)鱼塘、藕池、菜地、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药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它种植经济林木的园地)。1984年颁布《湖南省国家建设征地办法》和《湖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以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于1987年4月1日以后补办手续,并且占用非农业建设用地指标的,按本办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第三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上述土地面积和规定的税额标准计算税款,实行一次性征
    2023-04-22
    402人看过
  • 最新湖南省征地拆迁补偿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征地补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2、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0%。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3、征地补偿区域以县市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区域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得征地。4、各市州、县市区人
    2023-06-26
    488人看过
  • 湖南:长沙市“两税”征管运转正常
    按照湖南省地税局的统一部署,在两税接收的过渡时期,地税部门暂时基本沿用原财政的征收模式。长沙市地税局在两税接收之前即为接收后的征管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如多次深入国土局、房地局进行调研,派人去财政部门学习征管流程及经验,请财政局的专家来我局讲课指导等,为两税的顺利接交做好了铺垫。在8月31日两税前台窗口顺利接交后,该局立即把主要精力转移到两税政策咨询、减免税受理、工作流程建立、税款入库等后台管理工作上来。该局积极向省局汇报,并拟订了过渡时期的征管流程,保证了两税申报纳税、税款汇缴入库的正常进行。在保持原财政征收模式不变的基础上,各局又根据实际情况印制了减免税及退税的审批表,加强了对两税减免及退税的管理。目前长沙市区及四县的两税征收窗口均运行正常,取得了纳税人、上级领导及协作部门(国土、房产)三个满意的效果。截至9月15日止,全市共计入库契税85217870元,耕地占用税3505506元。
    2023-06-07
    277人看过
  • 湖南省发票管理实施办法[失效]
    发文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文号:湘税征字[1987]43号发布日期:1987-1-1执行日期:1987-1-1失效日期:1998-12-2第一条根据《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境内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律向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印制和购买发票,并接受监督和管理,非经税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印制和销售发票。第三条一切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及其他收入,都必须开具印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发票作为收入凭证;付款方必须取得印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发票作为支出凭证。第四条本省发票分工商企业发票、个体工商户发票、临时经营发票三大类。市、县税务局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若干小类发票。(一)工商企业发票适用于一切企事业单位。国营企、事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可以自行设计专业发票,但应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到指定印刷厂印制,经税务机关验收并办理
    2023-06-06
    479人看过
  • 长沙市征地补偿异议应该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根据目前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由省政府裁决的案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具体操作方式如下:一、申请裁决的范围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二、申请裁决程序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第三步:申
    2023-06-02
    445人看过
  • 湖南省长沙市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护理费是多少?护理费赔偿计算公
    2023-07-08
    83人看过
  • 广州市实施国有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包括什么?
    一、广州市实施国有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包括什么?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
    2023-06-02
    125人看过
  • 湖南祁阳长虹村征地补偿多少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永政发〔2013〕9号)要求,现就调整祁阳县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仍按现行规定和标准执行。非农业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可参照征收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2、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征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参照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0%执行。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3、征地补偿区域(片)以村(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
    2023-08-15
    69人看过
  • 湖南省内外地户口能否在长沙办理结婚证
    “我和我女朋友都是湖南人,但户口都不在长沙,想咨询下能否在长沙办理结婚登记。”近日,星辰民声站收到网友王先生发帖咨询。关于王先生的情况,长沙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双方均是外地户口的不能在长沙办理结婚证,办理结婚证必须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大家,去办理登记时,需双方到场,持户口本、身份证和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也可以到现场拍照),才能办理结婚证。
    2023-05-10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湖南长沙市土地证在哪里办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2
      1、办理土地使用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村委会同意后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3、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 广州市实施国有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简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18
      包括了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等。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
    • 2022年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产假休息多久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30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 湖南省长沙市什么时候产假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2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 湖南省长沙市公司注册流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3
      1、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准予登记。 3、准予登记后,应当向公司发放营业执照。 4、领取到营业执照后,就可以进行开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