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公证书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完之后还要到民政部门等记。其流程大概如下:
1、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2、填写公证申请表。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3、公证受理。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时间,应当记录归档。
事实收养公证书需要哪些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张;
(二)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三)状况证明及复印件(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四)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五)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六)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七)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
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涉及继承、财产权益处分、人身关系变更等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公证,或者经司法部指定的机构、人员证明。
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前款规定的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我驻外使(领)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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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收养公证怎么办理,现在事实收养公证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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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继承证明书的公证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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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对收养人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子女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机关办理收养公证、应重点审査: (1)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属实; (2)各方当事人是否完全出于自愿; (3)调査、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以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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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收养要办理公证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3办理收养协议公证并不是收养的必经程序,但办理了收养协议公证不仅保障收养人、送养人及被收养人的相关权利,同时法律也赋予了公证后的一些法律效力,使人们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所以,从避免法律风险的角度考虑,收养协议最好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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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证的继承权公证书在哪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31、公证要找公证处办,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继承权公证书是指公证机关根据继承人的请求,依法证明其继承权证明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法律文件。继承权证明书是确认该证明书中所指明的人接受继承遗产的事实的正式文件。 2、我国法律承认继承制度。财产继承是指财产所有人死后,将死者遗留的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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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收养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2收养公证书不能落户,必须先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再落户。办理收养登记是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求,光有收养公证是不够的。因为收养会将本来没有真正血缘联系的人之间,拟制有亲子关系,所以收养者和被收养者法定血亲或者拟制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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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在哪办理公证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5如果是一般的授权委托书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是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