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制度的执行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手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07:30:07 383 人看过

证据保全不是强制措施。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证据保全是当事人基于民事权利,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主选择在适当的时候,向法定的机构提起的收集、固定、保管相关证据,以保持其证明力的活动。证据保全应当是为当事人设立的一种私力救济措施,将是否启动该措施的选择权还于当事人。

完善仲裁证据保全制度的建议

仲裁证据保全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仲裁程序高效的进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可以适当考虑对现行的仲裁证据保全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设立仲裁证据诉前保全制度。具体做法可以参考《海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条文可以表述为: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前可以向证据所在地的基层(或中级)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

2、适当地给予仲裁委员会对仲裁证据保全的审查权限。仲裁作为一种解决民商纠纷的方式已得到广泛得运用,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对司法程序而言,仲裁对即将开始的或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和进展有相当的驾驭能力和条件,因此其对仲裁证据保全申请进行审查更切合仲裁案件的实际,对仲裁证据保全的审查权部分或整体向仲裁转移是大势所趋。正如上文所述,国际商事仲裁中已经体现了仲裁在仲裁证据保全中的作用。那么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先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仲裁与司法在仲裁证据保全的分工,明确仲裁证据保全的范围及方法。待条件成熟,可以对《仲裁法》关于证据保全的条款进行修改。

3、明确证据保全的对象及方法并设立仲裁证据担保制度。正如上文所述,《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中都设立了证据保全担保制度,我们还可以借鉴财产保全的相关做法,从而设立仲裁证据担保制度,迫使当事人在提出仲裁证据保全申请时深思熟虑,谨慎对待,合理合法运用仲裁策略,从而有效防止恶申请的倾向(利用证据保全措施向对方施压、拖延时间甚至给对方造成损失),并且可以保障因仲裁证据保全不当所造成损失的赔偿和履行。

仲裁作为一种高效、经济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具有收费较低,结案较快,程序较简单,气氛较宽松,当事人意愿得到广泛尊重的优点。为了充分体现仲裁的高效和当事人意愿得到尊重,很有必要在仲裁证据担保这一方面作出修改。证据是解决发生争议案件的事实基础,是辩明是非,作出正确裁决的关键所在。为了保证仲裁的独立、公平、公正,有必要对现行的仲裁证据保全制度作出修改和完善。综上所述,为确保仲裁证据保全制度能够便利执行以及尽量减少或避免不利影响、损失或损害,我们应当增加诉前保全和证据保全的担保制度,明确证据保全的对象和范围,适当的增加仲裁委员会的权限。(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余深)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1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法律对强制执行制度
    法律强制执行的流程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在法定期间内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一、欠款人不执行法院判决怎么办欠款人不执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二、宅基地侵占由谁强制执行宅基地侵占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可以起诉至宅基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后对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填写申请执行书递交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措施。三、离婚财产分割争议案二审该怎么处理离婚财产分割
    2023-03-25
    170人看过
  •  诉讼费能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诉讼费可以用来强制执行。如果申请人想要迫使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则他们无需支付执行费用。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诉讼费可以用来强制执行。如果申请人想要迫使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则他们无需支付执行费用。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
    2023-08-26
    306人看过
  • 强制执行-中国强制执行制度
    强制和解和执行回转制度等。通过具体制度的研究来完善整个强制执行制度。其次,应加强强制执行措施的研究,如强制执行措施和种类研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等。尤其是人身能否成为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已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传统观念认为,强制执行措施不能扩展到人身,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已有规定;也有人认为以人身为执行对象是现代强制执行制度的必然,德国的民事诉讼法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强制执行法已有对人身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先例;还有学者在赞同人身可以作为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的基础上,认为应通过强制执行措施限制人身自由,促使其履行债务,而反对将人身作为直接的执行对象。应加强对强制执行程序的研究,包括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条件和具体程序,审判庭移送执行和具体程序;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解程序等。最后应从总体上研究和设计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实践是理论的深化,加强对强制执行实践中具体问题的探讨,有
    2023-04-25
    235人看过
  • 撤销权是合同保全制度的手段
    合同保全制度的意义在于保护一般债权人的利益,弥补担保制度和民事强制执行制度的不足。确立和完善合同保全制度对于保障合同债权的实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这一制度的确立,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使合同债权的效力在特殊情况下可及于第三人,能够有效地防止债务人实施各种不适当的行为逃避债务。在现实生活债务人往往采取隐匿财产,与第三人通谋转移财产等方法逃避合同债务。目前我国“付债难”“执形难”的现象极为普遍。撤销权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降低交易风险,以法律手段保障经济和契约信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团体、及法人在社会中的契约,经济地位越来越明显,个体之间的契约、经济关系在日趋成熟的同时,也越来越更加复杂化,原有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已经明显不能良好地体现撤销权它最初的立法意旨了,所以有必要对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加以完善和修改。一、现在一般的见解认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权利的时候,应具备以
    2023-03-31
    52人看过
  • 取保候审是否被视为强制手段?
    取保候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基础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尚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供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的行为,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如果犯罪分子在保释的过程中,又进行犯罪的,则会取消保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其取保候审。辩护律师在了解案情,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后,如通过专业判断认为适宜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向侦査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一方面可以使犯罪嫌疑人解除羁押状态,减轻其心理和生理压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申请取保候审之形式阐明自己的理由和依据,有利于避免冤假
    2023-06-30
    436人看过
  • 哪些财产不能采取强制手段
    被执行人的哪些财产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2023-06-14
    280人看过
  • 公证强制执行制度的特征
    公证强制制度为有效保障公民的权利提供了方便。首先,公证强制制度中以非诉讼的方式预先赋予了民事与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正常交易以强制执行效力,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以及执行证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有权直接单方面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债权人就不用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但简化了司法程序,更节省了当事人的物力和人力。其次,公证强制执行制度只能是债权文书,对于没有债款偿还或者物品托付的民事经济协议是不能被赋予公证强制执行效力的。最后,对于债权人来说,债权文书虽具有公证强制执行效力,但是,只有债权人自愿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才真正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一、强制执行公证效力以及作用意义公证强制执行,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的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实现债权。相较于
    2023-04-07
    262人看过
  • 法院采取强制执行需要走哪些程序,法院强制执行方法
    法院强制执行要走程序包括当事人申请执行、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以及采取强制措施。法院强制执行方法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收入以及拍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一、法院强制执行要走哪些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强制执行要走以下程序: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二、法院强制执行方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
    2023-06-16
    110人看过
  • 吊销许可证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手段吗
    一、吊销许可证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手段吗吊销许可证不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手段,而是行政处罚的一种。除吊销许可证外,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也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可诉吗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是可诉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
    2024-01-28
    412人看过
  • 什么是证据保全制度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认为适当,司法当局应有权在开庭前依照一方当事人请求,采取临时措施,尤其是在一旦有任何迟误则可能给权利持有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或在有关证据显然有被销毁的危险的情况下。申请证据保全要什么形式要件申请证据保全要符合以下形式要件:1、权利人应当在诉讼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证据保全的理由和所需要保全的证据的种类、名称、特征、地点等。2、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提供担保的主要方法是由申请人交纳诉讼保证金,或提供与之相当的担保,以防止申请人滥用权利。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4、对证据保全的方法。对证人证言的保全,法院可以制作证人证言笔录或录音;对物证或现场的保全,法院可以进行勘验,制作勘验笔录、绘画、拍照、摄像等;对有可能被毁灭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
    2023-05-01
    359人看过
  •  强制执行阶段的诉讼终止是否需要缴纳执行费?
    在强制执行期间,如果原告选择撤诉,则不需要支付执行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通常在执行款中直接扣除。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属于执行法院管辖。在强制执行期间,如果原告选择撤诉,则不需要支付执行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通常在执行款中直接扣除。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在 强 制 执 行 期 间
    2023-09-10
    370人看过
  • 行政强制中的直接强制有哪些执行手段?
    一、行政强制中的直接强制有哪些执行手段?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执行性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主体本身作出的行政决定所确定的行政相对方的义务的实现,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迫使拒不履行相应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通过其他法定方式使相应义务得以实现。二、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包括哪几种?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2024-02-04
    249人看过
  • 强制执行机关是否需要强制扣押
    行政机关的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对当事人财物所实施的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其中就有扣押财物;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冻结存款、汇款等。一、强制断电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强制断电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是以下几种,其中不包括强制断电:(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的内容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这些:(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三、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哪
    2023-03-24
    366人看过
  •  三人执法是否属于强制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六章,强制措施共包括五种,即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而传唤并不属于强制措施之一。刑事传唤不包括在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中。因此,刑事传唤不是刑事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六章,强制措施共包括五种,即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而传唤并不属于强制措施之一。刑事传唤不包括在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中。可见,刑事传唤不是刑事强制措施。 哪 些 措 施 属 于 刑 事 强 制 措 施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为保证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和审判的公正性,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的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包括:1. 取保候审:指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责令其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询问的一种强制措施。2.
    2023-09-13
    264人看过
  • 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法律对强制执行制度
    法律强制执行的流程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在法定期间内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一、欠款人不执行法院判决怎么办欠款人不执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二、宅基地侵占由谁强制执行宅基地侵占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可以起诉至宅基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后对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填写申请执行书递交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措施。三、离婚财产分割争议案二审该怎么处理离婚财产分割
    2023-03-25
    170人看过
  •  诉讼费能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诉讼费可以用来强制执行。如果申请人想要迫使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则他们无需支付执行费用。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诉讼费可以用来强制执行。如果申请人想要迫使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则他们无需支付执行费用。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
    2023-08-26
    306人看过
  • 强制执行-中国强制执行制度
    强制和解和执行回转制度等。通过具体制度的研究来完善整个强制执行制度。其次,应加强强制执行措施的研究,如强制执行措施和种类研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等。尤其是人身能否成为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已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传统观念认为,强制执行措施不能扩展到人身,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已有规定;也有人认为以人身为执行对象是现代强制执行制度的必然,德国的民事诉讼法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强制执行法已有对人身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先例;还有学者在赞同人身可以作为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的基础上,认为应通过强制执行措施限制人身自由,促使其履行债务,而反对将人身作为直接的执行对象。应加强对强制执行程序的研究,包括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条件和具体程序,审判庭移送执行和具体程序;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解程序等。最后应从总体上研究和设计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实践是理论的深化,加强对强制执行实践中具体问题的探讨,有
    2023-04-25
    235人看过
  • 撤销权是合同保全制度的手段
    合同保全制度的意义在于保护一般债权人的利益,弥补担保制度和民事强制执行制度的不足。确立和完善合同保全制度对于保障合同债权的实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这一制度的确立,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使合同债权的效力在特殊情况下可及于第三人,能够有效地防止债务人实施各种不适当的行为逃避债务。在现实生活债务人往往采取隐匿财产,与第三人通谋转移财产等方法逃避合同债务。目前我国“付债难”“执形难”的现象极为普遍。撤销权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降低交易风险,以法律手段保障经济和契约信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团体、及法人在社会中的契约,经济地位越来越明显,个体之间的契约、经济关系在日趋成熟的同时,也越来越更加复杂化,原有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已经明显不能良好地体现撤销权它最初的立法意旨了,所以有必要对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加以完善和修改。一、现在一般的见解认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权利的时候,应具备以
    2023-03-31
    52人看过
  • 取保候审是否被视为强制手段?
    取保候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基础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尚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供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的行为,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如果犯罪分子在保释的过程中,又进行犯罪的,则会取消保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其取保候审。辩护律师在了解案情,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后,如通过专业判断认为适宜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向侦査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一方面可以使犯罪嫌疑人解除羁押状态,减轻其心理和生理压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申请取保候审之形式阐明自己的理由和依据,有利于避免冤假
    2023-06-30
    436人看过
  • 哪些财产不能采取强制手段
    被执行人的哪些财产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2023-06-14
    28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被采取强制措施需要什么证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派出所的说法太片面,有证据证明某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就应该实施抓捕。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执行强度戒毒有没有哪些强制性的手段?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5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 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停止执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6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大代表,应停止执行其代表职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刑事案件被羁押的,应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 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强制执行手段怎么采取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15
      采取强制措施是按照一定流程进行的: 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第三步:申请复议;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 强制性执法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26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立案标准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越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伐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 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 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 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 5、其他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