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义务能否代为履行
1、可以代为履行,代为履行的规定如下:
(1)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该义务可由他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选定代履行人。
(2)法律、行政法规对履行该行为义务有资格限制的,应当从有资格的人中选定。必要时,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代履行人。
(3)申请执行人可以在符合条件的人中推荐代履行人,也可以申请自己代为履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一条
二、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性质
所谓第三人代为履行,严格依据法条规定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指定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的义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
1、第三人替债务人代为履行是一种形成权,其意思表示具有单方性,也就是说,只需第三人单方面表示其愿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即可产生效力。
2、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无需在该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3、合同中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具有拘束力,第三人可以同意履行,也可以拒绝履行。当第三人拒绝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由债务人承担履行或违约责任。
4、合同中当事人的约定对债权人具有拘束力,即第三人一旦同意履行,应视为债务人的履行,债权人不得拒绝。
-
只能由被执行人履行的行为,被执行人不履行怎么办
392人看过
-
生效法律文书的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吗
294人看过
-
艺人杨某被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应该履行的义务
348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代为履行,合同代为履行的法律效力
99人看过
-
罗甸县法院强制执行2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
121人看过
-
不履行执行义务的执行人是被告吗
110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不能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的,是否会被纳入失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7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不具履行能力或支付能力),不能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情形,不宜纳入失信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
-
被执行人先履行义务会不会中止履行义务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5可以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这项权利叫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叫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
-
合同中能否代为履行义务的权利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3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一般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对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的相关法律规定为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3对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有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执行措施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所规定的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黑名单)及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
-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否纳入失信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6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一、:“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