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地产评估机构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18:32:57 55 人看过

一、东莞市**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769-22898599、22898663。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正腾大厦三楼301室

二、**天宇公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有限公司

电话:0769-27281138、27281298。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A座713号。

三、东莞市**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769-22316468。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朝阳路石竹花园F座裙楼二楼

四、**恒之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769-22023383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C栋12C室

五、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电话:0769-23137496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岗贝世博广场J区9层902、903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2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须具备哪些条件
    2018年,在东莞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或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东莞市户籍职工,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六)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七)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购买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可增加包括配偶在内的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借款人,但必须是房屋产权共同所有人,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本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共同借款应当同时提出申请,同时审批。
    2023-05-09
    183人看过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要评估独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主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只有在被征收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因此,如果房屋征收部门直接指定某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的话,属于程序违法,可以提出异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不可以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二、注册房地
    2023-03-19
    238人看过
  • 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什么
    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以及因转让、抵押、房屋征收、司法鉴定、课税、公司上市、企业改制、企业清算、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需要进行的房地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并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房地产评估有哪些基本流程?(一)明确评估基本事项明确评估目的:在受理评估业务时,通常由委托方提出评估目的,并将评估目的写在评估报告上。了解评估对象确定评估基准日:常以年
    2023-06-13
    121人看过
  • 东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法律综合知识
    2017年东莞公积金新政策1、适用旧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20%)的情况通过以下方式界定:(一)购买一手房,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日期在2016年11月18日(下同)之前;非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日期在此之前。(二)购买二手房,未过户的,居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之前;已过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在此之前。(三)商转公贷款,向我中心递交申请资料的日期在此之前。2、符合旧政策要求的职工请在2017年1月6日前递交贷款申请。一、公积金贷款新政六大变化1、贷款申请缴存期从12个月缩短至6个月2、最高贷款额度由46万元调高至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6万元调高至70万元3、取消装修贷款4、大修自住住房期限由不超过20年缩短为不超过10年5、调整异地贷款,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且为东莞户籍的职工可在东莞市申请公积金贷款6、取消可贷额度不超过职工缴存账户余额8倍的计
    2024-01-31
    171人看过
  • 东莞拟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管理
    上周五,《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在东莞市政府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拟取消去年2月起实施的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超过8倍余额政策,实行公积金贷款限额管理,个人最高贷46万元,家庭最高贷66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拟引入流动性调节系数(个贷率)来调整公积金可贷额度,该系数是根据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贷款额度调节参数,由公积金中心定期对外公布。此外,贷款金额还受借款人偿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影响。拟取消8倍余额规定实行限额管理据悉,去年2月起,东莞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高于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8倍的新政实施以来,质疑声不断,不少市民认为该政策劫贫济富。根据日前征求意见的《办法》,借款人可申请贷款金额由公积金中心综合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偿还能力及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上述8倍余额政策拟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实行公积金贷款限额
    2023-06-10
    107人看过
  • 东莞公积金翻建自住房贷款办理材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填写《东莞市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填写《个人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4.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婚姻证明材料、申请人家庭成员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城建规划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6.《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7.设定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8.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评估公司经网厅上传电子版);9.申请人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一、西安市大学生公租房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
    2023-04-06
    389人看过
  • 评估公司评估房产步骤有哪些
    一、评估公司评估房产步骤有哪些1.清晰地定义评估的核心要素:评估业务开始之时,受托者应当清楚地了解委托方所设定的评估目标,这是评估工作的核心导向,其会体现在最终的评估报告中。2.全面深入地认识评估对象:对于评估对象的识别和理解至关重要,这有助于我们确立评估的参照日期——这个日期通常以年度、月份或者具体日期来表示。3.制定严谨规范的评估合同:在评估业务正式启动之前,必须与委托方签订评估合同,其中应包含评估对象、评估目标、评估时间节点、评估费用、双方责任以及评估报告等关键内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4-07-19
    237人看过
  • 在东莞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具体流程
    (1)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适用范围:此类业务仅适用申请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住房装修、购买商铺、写字楼、车位及未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不具备独立产权的住房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申请人范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所有人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可参与提取。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以下业务,代办人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未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需本人到场办理。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办理流程: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2)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公积金提取流程适用范围:重大疾病范围参见市社保局编印的《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目录》。申请人范围:当事人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
    2023-05-05
    311人看过
  • 如何提取东莞住房公积金
    一、怎么提取东莞住房公积金方式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提取公积金)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方式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方式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申请人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办理申请即可。二、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工作调离
    2023-05-28
    226人看过
  •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套数认定都有什么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差别化贷款政策:①申请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但在东莞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一套住房的;②申请人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且已结清,又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③申请人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且在我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一套住房的,又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④申请人购买双拼房的。(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①申请人在我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②申请人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2023-05-09
    376人看过
  • 东莞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指南业务须知业务适用范围:此类业务仅适用于申请人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提取(包含偿还本市住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部分提取)。住房装修贷款、购买商铺、车位、写字楼及未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不具备独立产权的住房贷款、信用贷款、消费贷款、行员贷款均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借款合同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必须具备完整的贷款要素,包括借款人姓名、借款人身份证件号码、借款银行、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借款期数、所购住房详细地址、还款账号。如合同要素不完整,申请人需先补齐合同要素或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购房发票、借款借据、转账凭证等)证明。业务受理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下述首次、再次提取均指以同一笔贷款办理提取,如更换贷款应按首次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一次性付款购房提
    2023-05-29
    341人看过
  • 东莞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指南
    偿还本市住房贷款提取指南业务须知业务适用范围:此类业务仅适用申请人偿还本市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及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取,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部分提取需参照《办理。业务受理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业务办理间隔: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提取额度: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额度;贷款结清后,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利息额度。逾期限制:该笔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以下业务,代办人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未办理提取绑定账户
    2023-05-29
    167人看过
  • 东莞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贷款手续流程
    建造、翻建贷款办理流程图(一)办理条件:符合住房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必要条件:建造贷款特别要求。建造的房屋须是经我市市级建设、规划部门批准自行建造的自住住房。翻建贷款特别要求。翻建的房屋须是经我市市级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自住住房。(二)所需资料: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4、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城建规划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城建规划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7、《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8、设定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9、申请人个
    2023-05-29
    438人看过
  •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颁布的《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2016年东莞公积金贷款实行限额管理,最低、最高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拟定并经管委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同时应当符合下列限额标准:(一)按照房贷比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一定比例。其中,首套住房贷款比例最高为70%,二套住房贷款比例最高为50%,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二)按照供收比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公积金中心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缴存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作为核定家庭收入依据,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贷款(含组合贷款,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月应还款额与其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反映的其他各项贷款月应还款额之和,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5%。(三)按照职工个人情况最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即:Y=B
    2023-05-05
    247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方法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1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方法是:1、登陆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快捷查询)“余额查询”:此处是快捷查询链接,在输入身份证号、公积金联名卡号后,只显示一个总数。2、选择“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office/index.htm)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管理后台。3、管理后台,“归集业务”菜单,分为“个人信息查询修改”、“个人提取”和“提取业务办理预约”三个模块。
    •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0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
    • 对了如何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04
      公积金贷款评估费取消。公积金贷款评估费按评估价值的千分之三收取,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1500元;2016年9月,公积金贷款评估费最高收费标准从1500元/件降至600元/件,2014年10月取消公积金贷款评估费。
    • 东莞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8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4、个人活期储蓄账户; 5、授权书; 6、常住人口登记卡; 7、评估报告; 8、单身声明书;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东莞住房公积金交多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每个月东莞住房公积金交多少钱? 根据我省各部门《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和《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精神,2016年7月1日起,我市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至12%;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7934元调整为5519元,各缴存单位按以下方式办理,若未能按时办理,中心将从8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