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是什么合同?具体是什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0:34:13 170 人看过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劳务公司能承包专业分包工程吗?

劳务公司不能承包专业分包工程,我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甲指分包是否算违法分包

甲指分包是不一定属于违法分包的,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的分包即属于合法分包。我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三、工程款未结算能转让吗?

结算工程款的工程可以转让。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因此工程款未结算能转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转包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的具体含义
    协议解除是指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协议或约定而解除合同。合同的协议解除有两种情况:一是行使约定的解除权解除。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出现了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时,约定的享有解除权的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二是事后协议解除合同。合同成立以后,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合同,它不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解除权,而是通过订立一个新的合同,来消灭原有的合同的效力。但是,协商解除不得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必须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方能解除的合同,当事人不得擅自协商解除。约定解除与协商解除不同:约定解除属于事前的约定,它规定在将来发生一定情况时,一方享有解除权;协商解除的协议是事后约定,它是当事人双方根据已经发生的情况,通过协商作出解除的决定。约定解除权的合同,只有当事人实际行使解除权后方可导致合同的解除,而协商解
    2023-03-10
    27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鉴定程序的启动主体是什么
    法律咨询:谁是施工合同纠纷司法鉴定程序的启动主体?律师答复:一是人民法院,二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强制监督的建设项目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受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签订书面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项目监理人认为工程建设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项目监理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受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施工企业
    2023-05-07
    54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的总包与分包的定义是什么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特别提醒: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第三人并不向定做人直接负责,而是由承揽人就第三人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但是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将部分工作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包人与第三人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3-06-15
    408人看过
  • 建设工程发包人具体是指什么
    建筑工程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一、工程分包管理费是否合法?合法。分包合同中约定管理费是正常的合同,是有效的。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总承包单位收取总包管理费后,当专业工程项目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总包人与分包人应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建筑工程合同欠款纠纷如
    2023-03-28
    36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是什么,特征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合同是什么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建设工程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即投资建设该项工程的单位,通常也称作业主。此外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经发包人同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即成为分包工程的发包人。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即实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包括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单位。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作为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除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属性外,还具有以下特点:1.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如各类
    2023-03-25
    274人看过
  • 什么是建设施工中的黑白合同
    一、什么是建设施工中的黑白合同1、“黑白合同”的概念“黑白合同”一词最早见于2003年10月27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下称《人大报告》)。《人大报告》:“所谓‘黑合同’就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除了公开签订的合同外,又私下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强迫中标单位垫资带资承包、压低工程款等。”尽管“黑白合同”的签订时间、形式及内容多种多样,但其判断标准不外乎两个:一方面,两份合同是否针对同一工程项目即标的物的一致性,只有针对同一工程项目的两份不同的合同才可能构成“黑白合同”;另一方面,“黑合同”对“白合同”是否存在实质性的违反或背离即财产和行为的损害性,如果仅仅是对“白合同”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的修改或补充,则不应被视作为“黑合同”。为了更准确地界定建设工程“黑白合同”,必须将其与比较类似的合同变更加以区别。首先,变更的目的不一样。“黑白
    2023-04-30
    221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建设工程合同是诺成合同。即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后,合同即告成立。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诺成合同是基本原则,实践合同需要由法律明确作出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
    2023-04-13
    71人看过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发包人: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监理人: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据《民法典》,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2023-06-15
    260人看过
  • 承包集体土地的合同具体规定是什么?
    承包集体土地合同内容如下:1、注明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信息、土地的面积、土地的位置、土地的用途和承包形式;2、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地上物品处置、承包金及交付方式、承包人和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合同转让条件、合同变更解除条件、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案;3、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签字,协商签字日期。集体土地承包交哪些税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17号)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三、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
    2023-07-03
    38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需要签订什么样的合同
    法律咨询:我应该为建设项目签订什么样的合同。合同是他和老板欠的,但他一个人付不起那么多钱。现在他让我和他一起做这个项目。如果你要我付一半的钱,我应该和他签什么样的合同。律师回答:签订什么样的合同取决于具体情况,建议您委托律师起草本协议书相关法律知识:建筑法相关规定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60条在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内,必须保证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面、墙面不得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施工企业对发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进行修补。
    2023-05-07
    481人看过
  • 建设工程固定价格合同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在这种合同中,承包人承担全部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重大设计变更外,合同价格一般不允许调整。在现代工程中,尤其是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双方的结算方式相对简单易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索赔的机会较少。但这种合同的承包人承担一切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的风险成本较高。因此,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到施工期间价格变化和工程量变化的影响。首先,在签订固定价格合同时,我们必须考虑:工程范围必须明确,所报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算,这必须经过承包人的认真审查;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晰;工程量项目规模小,工期短,工程过程中预计的环境因素(特别是价格)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合理,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和估算方便;项目投标工期工程量比较丰富,承包人可以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审查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制定方案;合同条件完备,双方权利义务十分明
    2023-05-07
    242人看过
  • 《建筑法》对建设工程发包有什么具体规定
    《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严禁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容易导致建设工程管理上的混乱,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且容易造成工期延长、建设成本增加等不良后果。因此,我国《民法典》、《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此明确予以禁止。法律的这些规定为强制性规定,凡是属于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均应认定为发包合同无效。上述资料当中,对于建筑工程发包人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已经为大家做出了详细的
    2023-08-17
    24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诈骗成立要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诈骗成立要件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023-06-14
    450人看过
  • 具体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下列合同是无效合同: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意思表示虚假的合同;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4.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一、民法典里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1、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有以下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无效。(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的合同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四)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五)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二、施工合同没写施工日期的可以无效吗施工合同没写施工日期是不能无效的,只有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才会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2023-06-26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转包是不合法的,可能会带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因此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 更多>

    #工程转包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25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根据合同的约定确定,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采用何种方式承担的,则以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
    • 工程建设合同担保范围具体是,怎么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工程建设合同具体担保范围有:主债权及其利息,即建设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款的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来确定担保范围。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双方工作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7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称叫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也简称为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双方工作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
    • 工程建设合同定义是什么?主要是如何体现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5
      1、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证据证明原告的身份,及其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是适格的诉讼主体。 2、发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该证据证明被告的身份,以及其为适格诉讼主体的证据。 3、建设工程合同、工程质量签证单、工程款结算书等。该证据主要作为承包方提出的支付工程款诉讼的基本事实和理由的证据。 4、法院有权主管或管辖的证据。该方面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有什么特征,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除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外,其他部分的内容基本上是确定,尤其使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情况下,更是这样。那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有什么特征,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特征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