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开展“平板下乡”活动消费者受益良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0:00:11 197 人看过

2008年,长虹作为国家商务部、财政部联合组织的家电下乡试点中标品牌,其电视、手机、冰箱、冷柜四大类产品,一年来服务于四川、河南、山东三省百姓,凭借优异的品质、低廉的价格,受到国家相关部门和当地消费者的好评。2009年长虹多款电视产品再次中标全国13省市家电下乡工程。

作为建业50周年对全国消费者的实惠行动,长虹在全国率先开展平板下乡活动,具体活动内容为:凡购长虹家电下乡指定平板电视(长虹在现有中标机型的基础上,另外拿出多款平板电视),消费者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即可获得零售价13%的厂家直补。在简化报销流程的同时,将原国家财政负担的13%的成本转由长虹自己承担。

长虹多媒体产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2008年5·12大地震发生后,全国消费者众志成城,鼎力相助,党和政府在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长虹最大关心和支持,产品成本进一步降低。所以,借建业50周年之机,长虹率先推出的平板下乡活动,就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减轻国家负担,感恩于社会。

据了解,1958年建业的长虹,一直将产品质量作为立企之本,通过研发可靠性技术,嫁接军工产品的质控手段,努力将产品做到最好,让技术持续领先。针对农村市场研发的节电、超强接收、防雷击、防潮湿、宽电源等专属功能,为用户切实解决了后顾之忧。有关部门销售数据显示:长虹电视2008年销量居同类产品第一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21日 0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消费者、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就是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居民。在我国,消费者是经营者的对称,而经营者就是向消费者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就是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居民。在我国,消费者是经营者的对称,而经营者就是向消费者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其有效实现是消费者权益从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的前提和基础,而对于消费者权利的实现直接提供法律保障的,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23-06-07
    373人看过
  • 消费者在展销会权益受到侵害如何解决
    对参展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包括发生在展销期间而延续到展销会结束之后的行为,举办者应负连带责任,消费者既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向展销会举办者要求赔偿。出租柜台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对承租者在租赁期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尽管租赁期已满,出租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消费者可以向出租人或承租人中的任何一方要求赔偿。为了保进市场繁荣,吸引消费者的购买力,五花八门的展销会不断举行,商店里的出租柜台亦是比比皆是。但是,在展销会结束后或出租柜台撤走后,消费者方才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时应向谁要求赔偿呢?“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可以看出
    2023-05-01
    312人看过
  • 市消协将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大接诉”活动
    在6月22日举行的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市范围内将开展消费维权大接诉活动。市消协负责同志指出:今年下半年,要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引导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落实市消费者协会提出的无障碍退货具体要求,解决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市及各县(市、区)消费者协会将进一步加大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力度,按照省消协的安排,在9―11月开展消费维权大接诉活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大开门户,摆摊设点,尽力为消费者解决一些疑难投诉问题;针对当前消费维权中存在的热点问题,市消费者协会将组织开展对商品房、汽车等行业的社会监督活动,围绕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开展比较试验,为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2023-06-07
    134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受损赔偿
    应当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拒绝承担责任或者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一、网购与实物不符法律网购与实物不符的法律规定:1、销售者应该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实物与图片不符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2、消费者保存好相关的交易凭证可向商家要求退货。3、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二、眼镜店买的镜框可以退吗可以退,可以直接和店主反映镜框不适合,然后和店主协商退货退款就可以了,只要商品没有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的话,都是可以退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2023-03-16
    322人看过
  • 运城市盐湖区积极开展社保卡知识下乡活动
    为了让广大城乡居民深入了解社保卡的使用方法、涵盖功能等基本常识,积极推进社保卡的普及应用,运城市盐湖区社保卡中心自4月10日开始,走进基层,组织开展持续一个月的社保卡知识下乡活动。活动中,社保卡中心工作人员先后来到盐湖区姚孟办事处、陶村镇、盐湖工业园等地,分别向农村居民、企业职工宣讲了社保卡相关知识。每到一处,社保卡中心都专门设立咨询台,工作人员为广大群众认真讲解社保卡所具备的基本功能,列举说明如何正确使用社保卡等,并为咨询群众发放了社保卡宣传手册,有效提高了社保卡知识的知晓力和普及度,深受百姓好评。
    2023-05-29
    72人看过
  • 二手票务平台野蛮生长损害消费者权益
    在网络中搜索与“二手票务平台”相关的问题,能看到不少消费者都表达了对门票真假的担忧。“实在是被假票骗过很多次,在二手票务平台上交易必须要谨慎。”消费者说,各类二手交易平台的加价幅度往往有很大的差异,如果贪图便宜购买了加价数额较少、卖家信誉较低的票,就有可能面临来自假票的困扰,“二手票交易市场可谓假票泛滥,越热门的演出假票越多,消费者需要仔细甄别”。在调查中,某票务平台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票务平台是第三方销售平台,所有的票都是合作的第三方卖家提供,价格也是由合作的第三方卖家提供,“平台本身不参与定价,但确保所有票均为真票,明码标价,但不实施价格保护”。
    2023-05-30
    238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消费者和经营者如何开展消费者权益争议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05
      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展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销售者、服务者已不在原租赁的柜台经营,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分立或者合并,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哪些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什么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的展现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8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就是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一般在这一天各地的消协都会联合各部门一起进行活动的宣传,主要也是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作为消费者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有: 1.安全权;2.知情权;3.自主选择权
    • 展会消费权益受损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购买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具体可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合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
    • 虹口区开展车祸诉讼多少费用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6
      (一)案件受理费涉及损害赔偿,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