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管辖的法律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2 06:10:33 233 人看过

股权转让纠纷如果涉及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的方法为:在没有有效的额管辖协议的情形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管辖协议,则根据管辖协议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纠纷管辖

股权纠纷的管辖确定标准:

1、当事人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了管辖地点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适用其约定;

2、因确认股东资格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股权转让协议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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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2日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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