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不清算应担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4:12:16 159 人看过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不依法清算要承担连带责任吗?答案是肯定的。这是否突破了传统公司法中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立法原则,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性质是什么?

在公司立法中,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是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本质特征与核心内容。现代企业制度中以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作为运转形式,其制度安排上有赖于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有效落实。但是,现实中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原则的情形亦非鲜见,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信用体系受到极大损害。当股东存在滥用公司独立人格或者有限责任原则的情形,规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时,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可以否认涉案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以及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判令公司股东对于涉案公司债权人或者特定社会公共利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因此,清算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定义务。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法律后果与责任性质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进行区别。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就本条文规定进行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迟延组成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性质应当属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上述主体承担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其迟延行为而导致公司资产损失的数额为限度。因此,在责任分配上首先应当以公司资产对于债权人进行清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则在其导致公司资产损失的数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支持。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股东清偿后,其内部责任应当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对此没有具体规定,按照通常做法,可以根据股东设立公司时的约定或持股比例分配责任,承担责任的股东可以另行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索。

背景知识:公司解散与清算

公司解散是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根据解散公司的方式、条件及原因,可以分为任意解散和强制性解散。

任意解散就是基于股东意志而发生的公司解散。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出现时,公司可以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需要解散。

强制性解散,是由于出现特定情形,公司主管机关或者法院命令公司解散。比如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这种解散属于行政性强制解散,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维护市场秩序,对违法公司终止其法律主体资格,使之永久性禁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管理行为。

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之一,是指公司依据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解散,或股东按照法定程序决议解散公司,公司依法组成专门机构(清算组)对公司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处分,并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以终结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如果出现清算过程中公司资产小于公司债务的情形,则应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由清算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解散相关文章
  • 公司解散清算遵循股东协议吗
    1、公司清算时,对公司没有约束力,所以公司清算不需要遵循股东协议。2、公司清算,由清算组负责。3、股东协议只是股东之间签订的,对股东有效力。1、公司清算时,对公司没有约束力,所以公司清算不需要遵循股东协议。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2)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
    2023-04-06
    368人看过
  • 公司解散清算股东的权益保护
    解散、清算是公司纠纷中的敏感问题,也是公司诉讼难点中的难点。因为这一问题不仅涉及公司的存废,而且事关债权人和股东权益的保护。然而目前我国有关公司解散、清算的制度却很不健全;尤其是对于股东要求解散公司和清算公司的纠纷来说,由于现行公司法缺乏相关规定,导致大量案件被拒之于法院大门之外。随着这种案件的日益增多,股东的权益保护不能不受到关注。公司解散、清算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先看公司解散问题。大家知道,《公司法》仅在第190、192条规定了四种法定解散公司的条件,即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②股东会决议解散;③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④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解散的。除此之外,实际上还有股东单方要求解散公司的情形(典型如公司僵局纠纷),而且这种情形相对于上述几种法定情形来说,更容易产生纠纷,可惜现行法律未予规定,从而制约着大量的诉讼案件不能处理。这个问题早在199
    2023-06-09
    332人看过
  • 公司解散后,股东能否申请清算?
    起诉解散公司不能向法院申请清算。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公司应当自行组织清算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清算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的条约,公司应当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条件限制(1)提起主体的限制。诉请解散公司的原告的持股比例确定为全部表决权的百分之十以上。这种限定是必要的,可以防止少数股东不正当的滥讼行为,避免新制度的矫枉过正。但亦有学者认为应当进一步提高提起诉讼主体的持股比例,并且对持股时间应作要求,以连续持股二年以上为宜。(2)公司事务陷于僵局。公司事务陷于僵局是指股东之间丧失了基本的人身信任关系,股东间的矛盾冲突达到了不可调和
    2023-07-07
    78人看过
  • 公司被解散股东应当担任什么?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达到这一条件的情形有:公司事务陷入僵局,公司内部决策和经营管理机制运行瘫痪,股东会或董事会因股东或董事之间的相互对抗,而无法有效召集或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股东或董事滥用权利,严重剥夺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财务的管理或处分显著失当等。法院通常会审查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关于公司必须处于亏损或严重亏损状态是否作为解散的条件之一现在尚无定论,各个法院掌握的尺度也不完全一样。各个国家对于这一点的立法也不完全相同。二、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关于这一点,股东提供证据证明的难度较大,主要依赖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因为是对公司未来发展情况的预计,法官主要是根据现有的证据判断将来可能的情况。如公司现在签订的未履行合同情况,公司签订的类似合同已履行的情况及对受害股东的影响等。法官判断是否构成“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常也会看是否会因为公司资产不断减损导致股东投资遭受
    2023-02-11
    368人看过
  • 公司清算隐名股东怎么办,公司解散清算组备案
    一、公司清算隐名股东怎么办公司进行清算的,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债务。清算结束后,有剩余财产的,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而财产分配给名义股东的,隐名股东可以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
    2023-06-17
    239人看过
  • 解散公司的诉讼条件由股东提出
    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连续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2)股东表决时未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无法通过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4)经营管理出现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股东强制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该困难应当理解为公司治理中的严重困难,而不仅不仅理解为公司财务困难。常见的重要情况为:(1)股东会失灵;(2)董事会失灵;(3)经营层失灵。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法院采用强制解散公司之前,应当组织股东、经营者、高管尽量协商找到解决严重困
    2023-07-02
    309人看过
  • 公司解散清算的责任承担和注意事项
    公司解散后进行清算,会出现两种状况:一种是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就按照前面已经叙述过的法定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并按法定的原则分配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另一种状况是,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如果自己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则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关于清算组成员,在公司清算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有:1.公司清算组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2.公司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3.公司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
    2023-06-09
    87人看过
  • 公司未清算自行解散,股东是否仍需承担债务?
    通过清算程序,注销公司登记,是公司退出市场的主要渠道,也是股东退出变现的重要方式。若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未经依法清算注销公司,侵害了债权人利益,股东应承担的是侵权责任。另外,未经依法清算注销公司,股东应当对债权人全部债权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未清算股东责任包括什么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首先要承担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
    2023-07-04
    162人看过
  • 股东可以申请关闭公司清算吗,公司解散清算的后果
    一、股东可以申请关闭公司清算吗在一定的条件下,持全部股权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解散公司,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二、公司解散清算的后果1.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公司解散之后,一般都必须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后,公司原来的代表及业务执行机关即丧失权利,由清算组取代之,清算组代表公司为一切行为。但是,公司的股东会及监事会依然存在。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自此,即进入清算程序
    2023-06-17
    264人看过
  •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是否应作为清算财产
    是的。一旦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时,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也应作为清算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本院涉及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是否应作为清算财产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本案中,A公司进入解散程序后,如资产不足以清偿B公司债务,B公司有权主张A公
    2023-04-21
    248人看过
  • 股份公司(五)——股份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股份公司的解散是公司法人资格被取消的法律程序和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终止的法律事实。公司解散以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并没有马上消失,还要经过清算程序。公司的清算就是被解散的公司结束一切业务经营活动后,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催收债权,偿还债务,把公司剩余财产分给股东而进行的程序。只有完成清算的程序,公司才正式消失。公司解散大致以下有几种原因:(1)公司所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不能完成,公司所定的章程关于解散的事由发生,股东大会决议解散。(2)合并,即新设合并或吸收合并中被吸收。(3)破产,公司宣布破产时,公司马上应解散。(4)政府主管机关宣布命令解散。(5)法院裁定解散。公司解散分两种方式:一种是自愿解散。这主要是基于公司自己的要求而自愿进行的解散。另一种是强制解散。是公司基于法律或主管机关命令而被迫进行的解散。股份公司的清算,是指股份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为了终结公司现存的各种法律关系和了结公司债务,而对公
    2023-06-09
    91人看过
  • 公司解散由哪方承担责任
    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偿还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解散事由有哪些情形1、公司解散事由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若是主动解散的需要由股东会作出决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2023-08-13
    61人看过
  • 公司解散是否可由股东起诉?
    并非所有股东都能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只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律规定了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除了以上四种情形外,以其他理由起诉解散公司的,法院不予受理。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条件限制(1)提起主体的限制。我国新《公司法》借
    2023-07-06
    54人看过
  • 【司法解散后的清算】股东清算权益的司法救济
    “公司僵局”的形成主要根源在于公司控制人不能正确处理其与相关股东之间的投资与合作关系。解决公司僵局的最佳途径当然是“和解”;其次是股权收购。但对于无法用前两种途径解决时则一般只能“解散”公司。解散必然要涉及到对公司的清算,且这一阶段更易于发生公司控制人侵害股东权益的问题。为此,给各类股东提供平等的司法救济显然是十分必要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可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并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方可公告公司终止。因此,在由公司股东自行组织的清算中,应当保证各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及确认权。一般来讲,公司清算行为、注销行为及清算报告的效力确认等问题是公司清算中利益关切的主要环节。在清算环节中,公司控制人可能实
    2023-02-12
    116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后死亡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 1、被吊销营业执照; 2、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3、因公司资不抵债破产而解散。 公司解散时,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公司解散必然导致劳动关系提前终止。用人单位... 更多>

    #公司解散
    相关咨询
    • 公司股东不进行清算应由公司承担哪些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8
      股东不进行清算的责任有下列几种: 1.清算赔偿责任,是指因清算义务人消极的不作为行为而依法承担的清算赔偿责任。 2.连带清偿责任,因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而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情况下,应当由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公司解散清算中出现问题股东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清算组未合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致使债权人未获清偿,清算程序违法包括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股东出资瑕疵如注册资金不到位,由股东承担全部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规定。4,并将原公司业务转入新公司,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5。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就应承担法律责任,显然违背了资本充实原则、虚
    • 公司解散时股东是否应该缴清出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4
      需要,股东需要补认缴的出资额,这个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五条: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的出资尚未完全履出资义务的,破产清算的管理应当要求该出资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2、《公司法解释》第条也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六条和第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
    • 公司解散股东不尽清算义务的后果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1
      如果股东不尽清算义务,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算程序:公司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制定清算方案,并经相关部门、组织确认;分配财产;制作清算文件、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办理注销登记。
    • 解散清算的股东不组织清算对公司有影响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1
      实践中,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自动歇业后,股东往往不会主动组织清算。对于不组织清算的时候我们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组织清算,如果相关机构不进行受理,那么债权人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职责或要求其对行政不作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