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8 07:14:21 240 人看过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争端问题,我们可以考虑采取如下几个解决途径:

首先是以友好洽谈为主线来寻求解决办法,在这一过程中,各方应本着互相尊重、谦让理解的精神去寻找共识,以期能够顺利无阻地解决存在的分歧和冲突;

其次,可以选择请第三方调解机制介入,这些机构必须保持中立立场并且具有相当声誉,他们会通过公正、和谐的沟通方式,协助双方找到共通之处,从而达到最大程度的和解效果;

再者,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途径,即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买卖双方达成共识,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具有权威性且被业界广泛认可的仲裁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进行裁决和判决,使双方都能接受并遵守;

最后,如果经过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后仍未取得成功,或者虽然已经达成了协议但是当事人反悔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行政解决途径,即购房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行政部门提出投诉,由该行政部门依据其法定职权进行处理,这也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1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卖房要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为了确保合法性和严谨性,房屋买卖行为中的各方当事人在达成合意后,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之后才会正式生效。此外,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问题,我们应该遵循登记生效主义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按照规定完成物权变动的登记手续,那么他们之间的交易将不会产生物权变更的法律效力。《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2024-05-13
    408人看过
  • 如何处理商品房买卖常见纠纷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温馨提醒】商品房买卖双方对合同的重视不够或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是造成纠纷的根源。因此,交易双方应充分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从根源上规避合同纠纷的产生。尤其是购房者,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应尽量明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尽量多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实质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磋商不成的处理方式、违约责任等;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尽量明确交房条件及违约
    2023-04-21
    340人看过
  •  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在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时,需要遵守的原则如下: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如果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则不予支持。但是,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应予支持。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时需要遵守的原则如下:1.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如果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则不予支持。2.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应予支持。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处 理 的 原 则 有 哪 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纠纷类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购房人的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护。在处理
    2023-09-03
    495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有“法”办了
    售房广告虚假,要担违约责任恶意违约和欺诈,开发商将面对惩罚性赔偿交钥匙并不表示房屋所有权转移买缩水房,误差超出3%部分房款双倍返还一位房地产开发商曾经笑曰:现在没人能买到百分之百满意的房子。事实上,商品房买卖中出现的诸多猫儿腻和不规范行为,已经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逐年增加。有分析认为,相关法律不甚明确是上述问题难以解决的原因之一。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解释》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商品房销售广告、拆迁补偿安置、房屋面积缩水、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及风险承担、商品房质量、商品房包销、商品房按揭等纠纷如何具体适用法律做出了明确规定。一、售房广告虚假,要承担违约责任目前,我国商品房销售中,90%以上是通过宣传广告进行促销的,有的开发商为获取最大利润,搞了一些虚假、夸大、不实的宣传。而面对铺天盖地的房地产广告,购房者
    2023-06-10
    414人看过
  •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
    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2、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中应约定是送货还是提货,目的地在哪里,运费如何承担。因为这样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对案件的管辖会产生重大影响。3、违反诚信原则。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讲诚信,就会产生纠纷。4、未考察主体资格或主体的偿债能力。5、违约责任问题。一、买卖合同中运费如何约定买卖合同中运费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主要明确运费由哪一方支付、运输方式、运输责任等。签订买卖合同时,运费的承担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确定后,在合同中载明,除了运费的承担,还要约定运输方式、运输期限等内容。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
    2023-02-21
    63人看过
  • 如何避免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可以按照如下方法解决:1、双方当事人有约定仲裁协议的,纠纷发生后,应当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对纠纷作出仲裁裁决;2、未约定仲裁协议的,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对纠纷作出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各自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广州天河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
    2023-07-02
    357人看过
  • 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管辖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由哪里管辖”这个问题。房地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般不适用专属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了,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明显不适用专属管辖,只能认定为一般的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可。一、民诉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专属管辖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3、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3-03-06
    294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买卖合同纠纷赔偿金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五大原因:一、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和二手房交易双方的法律风险意识淡薄,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二、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二手房买卖交易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往往与二手房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合同,多称为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将二手房买卖合同与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的内容混在一起,内容约定多含糊不清。三、逃避居间义务1)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深圳市房产交易市场办理产权证时不在《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契约》(现变更为《深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上签字盖章,不如实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反映在合同上,逃避居间义务。2)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经常会就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履行发生争议。3)二手房买卖双方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提高警惕,选择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免权利被非法侵害。四、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
    2023-02-08
    267人看过
  • 怎样处理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处理:1、双方当事人有约定仲裁条款的,纠纷发生后,应当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双方未约定仲裁条款的,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判决书的义务。什么是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定物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关价款的合同。而买卖合同纠纷则是在这一个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与问题。其中包括价款的数额,转移标的物的期限,被转移的标的物的质量等等。买卖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
    2023-07-29
    221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二手房买卖纠纷处理应该遵循以下的原则:第一、双方协商解决,这是最简单、最便捷、最有效的这个方式。第二、但是他有一些人他不接受调解,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向有关的行政机关投诉,这个投诉他有一定的范围的,因为接受投诉的一般是一个物价方面的投诉,像涉及到中介费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收费,还有物业管理费。因为这些收费它是有一个行政法规规定的,如果违反了这行政法规,它是可以由物价部门进行处理的。《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2023-04-15
    209人看过
  • 珠海处理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怎么找
    在面对珠海商品房买卖纠纷处理挑战之际,若欲寻求合适的律师协助,您可采取下列有效措施:借助互联网先进技术,搜索并浏览珠海本地的知名律师事务所及其首席律师的专属网站,以期对潜在的律师提供的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进行全面且细致的掌握。此外,亦可尝试向亲朋好友或工作伙伴等社交圈子内的人士寻求宝贵建议与推荐,以便了解他们是否曾经历过类似案件的处理过程,从而获取更为丰富的实践经验。最后,还可考虑咨询当地的律师协会或者法律援助机构,了解其所提供的律师推荐服务,以便从中挑选出最适合自己需求的优秀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五条律师代理案件应当向当事人收取律师代理费。
    2024-05-12
    410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一)——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民一终字第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合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琥珀山庄。法定代表人:仰融,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宋芦生,男,汉族,1955年4月21日出生,住安徽省合肥市中市区红星路135号15幢302号,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默,北京市创世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15楼。法定代表人:马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倪同木,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倪明,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合肥华侨经济开发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天长路70号。法定代表人:丁华荣,总经理。原审被告:合肥华华丰畜禽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合六路291号西郊井岗铺。法定代表人:崔建望,董事长。委托代理人:丁华荣,男,汉族,1956年8
    2023-04-22
    407人看过
  • 车位买卖合同怎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该司法解释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物是否包括车位车库不明确,未明确是否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之间的车位车库买卖合同纠纷纳入调整范围。车位车库是商品房的附属建筑物,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转移所有权的车位车库买卖合同,原则上应受《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调整。但是,具有人防性质的地下车位不属于商品房性质,开发商对人防车位的售卖以及以此产生的纠纷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调整范围。一、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
    2023-06-21
    249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纠纷退房款
    法律综合知识
    一、商品房买卖纠纷退房款若因开发商违约而导致退房,且双方在合同中对违约金有所明确约定,开发商需依据该约定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不仅包含了全额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同时涵盖了业主在此之前已经付出的一系列成本花费。对于退房款项的处理方式,如购房者选择一次性付款,便可直接向开发商提出退还其所支付的全部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然而,对于通过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购买房产的情况,情况则相对较为复杂。实际操作过程中,开发商通常会将应退还的购房款项分为两大部分,其中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那部分直接归还给买家,而属于买家向银行借贷的那部分则直接交付给银行,视作买家已向银行提前偿还贷款。银行收到还款后,即刻停止与购房者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若满足合同中所规定的退房条件,建议首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如此一来,既能避免产生高昂的诉讼费用,又能有效解决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2024-07-04
    4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30
      关于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问题: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事纠纷调解,包括房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调解解决无效的,房产纠纷双方可到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
    • 买卖商品房纠纷到哪里起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2
      原告:李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被告:张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如何确定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责任与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商品房买卖的常见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各类纠纷均可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比较常见的有以下三大类:1、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2、房屋已实际交付但不能按约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3、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二、如何确定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责任1、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法律责任。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除具有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外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通常情况下,双方在合同中约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请律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要注意哪些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作为房产纠纷专职律师,本人建议如下: 一、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 二、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审查五证:1、国有土地证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4、开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四、审查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作抵押。 另外,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空白处的应该注意事项 第一、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空白事项应该填写完整,清楚,如果出卖方有委托代理机构
    • 购买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1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