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的主要表现一般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1:40:14 475 人看过

虚假出资表现形式有: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

(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

有以下表现形式的,认定为虚假出资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款项进行经营;

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您单位可以在拿出股东出资虚假的初步证据后,以股东为被告,要求股东对虚假出资进行举证,对欠您单位的债务承担举证责任。

审查认定股东虚假出资必然涉及一个重要问题是举证责任的分配,债权人主张公司股东出资不到位,当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由于出资的主要证据材料应当保存在公司或出资人手中,债权人取证在事实上存在困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对于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原则上应当由债务人(包括公司和股东)负举证责任。因此对债权人的举证责任要求不宜严苛,只要能举出使人对股东出资虚假产生合理怀疑的表面证据或者证据线索,法院应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不存在虚假出资。

现在实行认缴注册资本制,但股东的资本需在约定期限补齐,不得虚假出资,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0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虚假宣传主要表现为哪几种行为?
    有些商家为了能够将商品卖出去,在宣传广告中虚假描述产品,等到买家购买的时候发现事实跟描述不实。其实,虚假宣传属于欺骗消费者。但是,有些产品投入的广告本身需要夸大一点,可是以下几种行为的就是一种虚假宣传了。按照法律上的规定,虚假宣传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1、对产品性能、功效等在科学上没有定论的,作定论性宣传;2、对产品性能进行夸大的不符合实际的宣传;3、使用专利申请号进行宣传;采取“忠告”用语虚假宣传;4、假冒他人名义、商誉和形象等进行宣传;5、对竞争对手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等进行宣传;6、未经认可,宣称产品是“首创”、“独家经营”等;7、宣称自己的产品是“换代产品”、“第二代”等。对商业信誉或者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制作方式、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经营状况、售后服务等作虚假宣传或者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罚款1.5万元。如果有下列情况的,就要分别计算,合并确定罚款的基本标准:1、
    2023-04-30
    300人看过
  • 房地产虚假宣传有哪些表现?
    一、什么是房地产广告房地产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地方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不包括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房地产广告既是房地产整合营销策略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房地产广告策划的实际执行方式,也是房地产产品销售所发布的广告形式。房地产广告的发展始终与房地产产业的发展联系到一起,房地产广告作为房地产行业进行营销发展的第一个基本环节,必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对某些楼盘来讲,优秀的房地产广告与房地产项目甚至保持着唇亡齿寒的关系。同样的,房地产广告对购房者是否决定购买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二、房地产虚假广告有什么表现据调查,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诚信状况的满意度非常低,其中房地产价格透明性和广告宣传真实性的满意度指数水平最低。广告宣传已经不能让购房者信服。另据有关机构的调查,有50%的消费者根本不相信房地产广告
    2023-04-12
    461人看过
  • 立功表现一般有哪些?
    一般立功表现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而重大立功表现为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一、什么时间发生犯罪事实犯罪立功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人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其归案以后判决宣告以前。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二、供述同案犯是属于立功吗供述同案犯不属于立功。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行为。犯罪分子揭
    2023-02-18
    323人看过
  • 离婚案中虚假债务的表现有哪些
    (一)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三人,非亲即友,绝对不会是普通合作伙伴;(二)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或欠条,皆称“讲诚信”。笔者认为是大家信任高科技,认为现有的鉴定技术可以鉴定出签字的时间,当事人不想作茧自缚;(三)如果是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途不清楚,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因为虚假的陈述难以自圆其说,当事人不会画蛇添足;如果是之债,该笔合同所负债务一定是举债一方当事人亏本经营。(四)借款金额较少,因为大额的借款难以说明其用途,小额借款可以以生活或急用予以搪塞。法院关于虚假债务的处理(一)通知债权人到庭接受询问,首先明确告知其伪造证据,作虚假陈述的后果,并加以法律释明,给其震慑力;其次要求其详细陈述债务形成过程,并从逻辑次序上详细加以询问;另外对于债权人谈及的其他人,应作详
    2023-06-13
    165人看过
  • 什么叫做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有哪些责任
    一、虚假出资的概述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二、虚假出资的行为特征单位虚假出资是指单位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本质特征是单位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本罪中虚假出资行为,即单位作为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应当交付的出资额(含货币、实物)或者未办理出资额中的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行为。本罪中的虚假出资行为属于不作为。所谓不作为,即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作为单位股东的行为人,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负有真实出资的义务,且这种义务是能够实行而行为人却不实行
    2023-06-26
    427人看过
  • 虚假财务报告有哪些表现形式
    1虚假财务报告的表现形式(1)乱列成本费用,利润巨额冲销。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原始凭证失真;利用资产挂账调节利润;通过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2)隐瞒销售收入,账外设账。有的盈利企业为掩盖真相以肥私囊,乱列乱支,私设小金库,非法获取巨额收益,经营情况较差的单位隐瞒收入以达到多留多分的目的;还有的企业明明盈利,却在账上人为制造亏损,将应在本年计入的收入挂账,转到下年结收,以使税金更小化;还有的企业可能采取虚假发票,在费用中增加资本化支出,多提折旧和坏账等,甚至开设两本账,采取设账外账、收入不入账、多列费用支出等手段,偷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3)虚假确认收入,追求利润最大化。有些公司不遵循收入实现原则来确认收入,而是根据需要提前甚至虚假制造收入,如“郑*文”和“琼*源”等都属于这种情况。虚假确认收入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提前确认收入;通过不具有产权的资产进行交
    2023-12-02
    233人看过
  • 虚假公司偷税漏税有哪些表现?
    虚假公司偷税漏税的表现如下:1、纳税人欺骗、隐瞒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纳税;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方式,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3、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金额较大;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并扣除税款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纳税是否会坐牢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纳税,逃税数额较大的可能会坐牢,具体如下: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欺骗、隐瞒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的,逃避纳税额大,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
    2023-06-26
    298人看过
  • 虚假债权转让有哪些表现形式
    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虚假债权转让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二)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假债权数额。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起纠纷。(三)真债权假合同。银行在转让
    2023-04-26
    92人看过
  • 单位虚假投资的行为特征和主要表现是什么
    单位虚假投资的行为特征和主要表现是什么1在实践中,虚假出资的主要表现为:(1)以虚假的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出具虚假的银行对账单,无实际现金或者高于实际现金的(2)伪造验资报告,办理虚假实物投资手续,取得公司登记的(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骗取公司注册的验资报告(四)实物、工业产权的实际价值,出资的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固定价值的,公司不实际使用经营性资金的(六)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而仅利用投资者提供的会计报表,通过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等方式验资,本罪中的虚假出资行为,是指单位作为发起人或者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缴纳出资额(包括货币、实物)或者出资额中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本罪中的虚假出资属于不作为,所谓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特定的法律义务履行,能够履行但不履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作为单位股东,行为人依照我国《公司法》有实缴出资的义务,该义务可
    2023-05-07
    464人看过
  • 虚假债务的表现
    离婚诉讼
    一、虚假债务的表现(一)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三人,非亲即友,绝对不会是普通合作伙伴;(二)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或欠条,皆称“讲诚信”。笔者认为是大家信任高科技,认为现有的鉴定技术可以鉴定出签字的时间,当事人不想作茧自缚;(三)如果是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途不清楚,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因为虚假的陈述难以自圆其说,当事人不会画蛇添足;如果是之债,该笔合同所负债务一定是举债一方当事人亏本经营。(四)借款金额较少,因为大额的借款难以说明其用途,小额借款可以以生活或急用予以搪塞。二、虚假债务怎么认定虚假债务的认定可以从证据、当事人关系、金额数量和借款目的来判断性质。(一)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很多人都会说信任对方。(二)债权人
    2023-06-05
    390人看过
  • 虚假债务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很多人都会说信任对方。(二)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三人,非亲即友,绝对不会是普通合作伙伴;(三)借款金额较少,因为大额的借款难以说明其用途,小额借款可以以生活或急用予以搪塞。(四)如果是民间借贷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途不清楚,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因为虚假的陈述难以自圆其说,当事人不会画蛇添足;如果是合同之债,该笔合同所负债务一定是举债一方当事人亏本经营。一、民法典如何界定虚假债务在没有产生债务行为的事实基础上,一方通过虚构债务、伪造债务凭证等行为产生的债务,就是虚假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2023-02-24
    82人看过
  • 虚假出资与虚假注册有哪些形式
    一、虚假出资有哪些形式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实践中单位虚假出资主要表现为:(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5)单位股东
    2023-03-21
    406人看过
  • 虚假出资是什么,常见表现是什么
    1、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2、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3、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4、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5、抽逃出资。投资人在利用向他人借
    2023-06-19
    446人看过
  • 虚假出资处罚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虚假出资的常见表现1、股东公司设立时以虚假的银行进帐单、对帐单骗取验资报告,实际并未交付出资的货币;2、股东在公司设立时用于出资的实物未交付,或以虚假实物骗取验资报告;3、股东未将用于出资的财产的财产权转移至公司;4、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公司注册资金方面,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5、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二、虚假出资的行政责任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三、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1、虚假出资股东的违
    2023-03-30
    35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虚假出资的主要表现有什么,法律怎么规定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29
      虚假出资的主要表现: 1、表现形式,以实物、工业产权、非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等; 2、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款项进行经营等方式。
    • 虚假出资的常见表现有几种?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1、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 2、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 3、抽逃出资。投资人在利用向他人借贷、租赁的财产和设备等方
    •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19
      1什么是非法集资? 答: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2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
    • 假释出狱的一般表现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6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但一般仍处于某种监督之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实行假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掌握执行标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严格执行刑法规定的标准外,对下列罪犯也可适用假释: 一、未成年的罪犯
    • 股东出资的虚假表现是指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4
      虚假出资实践中往往有以下表现形式:第一,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登记;第二、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第三、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第四、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第五、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