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借款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07:40:28 237 人看过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一、无监事会的监事行使有哪些职权

无监事会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依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法监事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监事的职责如下: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管可否向公司申请借款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公司高管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将自己置于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地位。公司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公司或者子公司进行借款,为自身谋取经济利益,必然会严重损害公司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所以直接提供借款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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